道德单元有标量与矢量之分,是微观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之一。纯粹的道德单元属于道德标量,不具有明确的价值向性,故可以为不同的道德体系所吸纳。一定的价值取向系统赋予道德单元以价值向性,从而使道德标量演化为价值矢量,构成复合的道德单元。复合的道德单元与不同层次的价值对象相联结,形成不同梯度的价值。对于复合的道德单元的价值梯度分析,可以为道德冲突、道德错误等问题的研究开辟新的思维途径。 一、标量形态的道德单元 道德意识是一个内在完整的系统,由相互联系的诸部分组合而成。从道德意识的各个部分中,又可以解析出更小的基本单位——道德单元。所谓道德单元,是指道德意识的最小单位,是构筑一个道德体系所必需的最基本的道德要素。一种意识能不能称作道德意识,一个体系能否构成道德体系,主要看是否能从其中解析出道德单元。因此,道德单元就成为道德意识与非道德意识、道德体系与非道德体系的区别之所在。 一种道德意识与另一种道德意识之间,或一个道德体系与另一个道德体系之间,往往存在着重大的、根本性的区别或差异,但是,这并不直接与基本的道德单元相关联。也就是说,道德单元的基本涵义,并不能标示出不同道德意识或不同道德体系的根本差别。恰恰是凭借这种最为基本的涵义,一个纯粹的道德单元,才可以存在于不同的道德意识之中,成为不同的道德体系的构成要素。例如,“勇敢”作为一个基本的道德单元,既可以存在于利己主义的道德体系中,又可以存在于利他主义的道德体系中。利己主义者和利他主义者一般都会接受“勇敢”的基本涵义,因此,人们不可能依据“勇敢”这一道德单元来从根本上区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 一个纯粹的道德单元,在不同的道德体系中,甚至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其基本涵义不会有显著变化。某一道德单元的基本涵义,表征着这一道德单元的自身规定性,是将这一道德单元与其它道德单元区别开来的内在依据。这里,我们试着对几个常见的道德单元的基本涵义,作出初步描述: 1、勇敢:在危险和困难面前无所畏惧,能够坚定地承受各种各样的压力。 2、节制:适度的限制。限制的对象,可以是人的欲望,也可以是人的行为。一个有节制的人,能够把自己的欲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能够以一定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3、勤勉:尽心尽力,积极有为。勤勉不特指体力劳动方面,也包括脑力劳动。 4、公正:正直而不偏袒,以确定的标准对待外部事物和处理与他人的关系。 5、忠诚:忠实、真诚,没有二心。忠于朋友、忠于爱情、忠于祖国、忠于某个组织等等,都是忠诚的具体表现。 诸如此类的道德单元,以其自身的独特的涵义,与其它的道德单元区别开来。每一道德单元的自身规定性,仅为其自身所独有,而不与其它道德单元所共享或分享;某一道德单元的内容,不能为其它道德单元所完全涵盖。因此,各个道德单元的集合,才构成一个完备的德性结构;缺失某一个或某几个道德单元,都可能造成德性结构的不完善。 与大于道德单元的其它非基本的道德因素或道德部分相比较,道德单元具有两个鲜明的特性: 1、单纯性。道德单元的单纯性,是指其基本涵义的简单性和确定性,任何伦理学派,任何道德体系,对纯粹的道德单元进行语义分析,都可以取得对于它的基本涵义的共识。在不同的伦理学说中,在不同的道德理论中,剔除它们各自包含的社会历史变量之后,都可以解析出一些基本的道德单元。道德语言交流的进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纯粹的道德单元的共识。甚至相互对立的道德体系之间的道德指责,有不少也是以对于道德单元的共同理解为前提的。它们之间的分歧,往往不是表现在如何理解道德单元的基本涵义,而是表现为怎样使用这些单元,以什么样的道德目标统领这些单元。正因为道德单元的基本涵义是简单的,它才可能被复合为复杂的概念,组合成道德判断或命题,进入不同的道德体系;正因为道德单元的基本涵义是确定的,才使得道德对话乃至道德争论具有意义。 2、价值中性。纯粹的道德单元,因为没有进入一定的价值系统,没有受到一定的价值目标的制约,所以,其自身的价值尚处于不确定状态。这就是道德单元所表现出的价值中性,或价值不确定性。价值中性的道德单元,虽然也可以称之为道德要素,但并不具有真实的或现实的道德价值。例如,“勇敢”作为纯粹的道德单元存在,在价值上就是中性的。正因为它是中性的,所以,具有不同价值体系的社会个体,都可以吸纳“勇敢”这一道德单元。在道德评价活动中,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形。如果我们确切地知道某人从小就具有勇敢的品性,但我们并不了解这个人后来所逐渐形成的价值系统具有什么性质,那么,我们就无法确定,在这个人的道德活动中,“勇敢”这一道德单元究竟产生了何种性质的道德价值。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依托于主客体之间的特定关系。纯粹的道德单元,其外部对象尚未确定,即尚未进入特定的关系之中,因此,纯粹的道德单元就不具有现实的、真实的、明确的道德价值。道德单元的这种价值中性,或价值不确定性,仅仅用以表明纯粹的道德单元尚未有价值,而不是说道德单元不可能有价值。道德单元的价值中性或价值不确定性,同时也就是价值可能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与一定的外部对象相联结,处于特定的关系中,道德单元就会表现出价值。由于纯粹的道德单元所可能实现的价值尚未确定,还未能知道它与何种价值对象相联系,亦即其价值实现的方向尚未确定,因此,我们把纯粹的道德单元称为道德标量。标量即是有大小而无方向的量,方向确定的量则叫做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