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代社会伦理学的新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万俊人,1958年生,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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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认为,新自由主义、共同体主义和社会批判理论构成了当代美国伦理学界三足鼎立的新态势。本文着重对新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伦理学之争的两个焦点性问题——“正当”(权利)与“善”(价值)和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问题,以及哈贝马斯“交谈伦理学”介入两派之争所具有的某种整合意义进行了分析。作者指出当代美国伦理学的发展中心是社会实践伦理学,并就上述三派伦理学思潮所涉问题的新意作了阐发。由此得出的四点启示是:第一,对人类社会实际生活的关切永远是哲学和伦理学的发展动力;第二,对传统的承接和开新往往是新理论的生长点之一;第三,对传统的继承不只是概念的阐发,也是对一种文化精神的弘扬;第四,多元竞争的文化氛围为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学术环境。

       当今的美国,无疑是西方哲学、特别是伦理学发展的中心舞台。这不单是由于今日的美国集结着现时代最杰出而庞大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群体,创造了近乎空前丰富的哲学伦理学作品,而且也因为在更深刻的意义上,这些哲学家和伦理学家通过他们的最新研究,展示出现时代西方哲学和伦理学对自身理论课题的强有力把握和富于创造力的开掘,从而构成了今天西方哲学和伦理学发展的主流,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预制着世纪之交西方哲学和伦理学进展的基本流向。

       当今的美国社会伦理学,除了以罗尔斯为领袖的新自由主义依旧强劲之外,与之相对应的共同体主义(Communitarianism)也蔚然成势,而缘于德国当代哲学巨擘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也已经在美国哲学和伦理学界渐入佳境、日见壮大。可以形象地说,新自由主义、共同体主义和社会批判理论三派已经构成了当今美国伦理学界三足鼎立的新态势。

      

       一、理论展开

       所谓“社会伦理”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是相对于“个人伦理”而言的。历史上并没有一个十分确定的“社会伦理”概念,倒是有所谓“政治伦理”、“正义伦理”、“社会功利伦理”等说法。我在这里取用“社会伦理”这一概念,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第一是学理上的概念划分或类型归纳;第二是对美国当代伦理学观念发展的实际内涵的特殊理解。就第一点而言,“社会伦理”属于伦理学概念底下分化出来的子概念,意在确定这样一种特殊的含义,即它不是一般道德理论的概括,而是集中探究现代社会的宏观结构、社会秩序、社会的普遍性道德原则和规范,以及这些原则规范的社会操作程序及合理性、有效性等问题。它的对象是社会性或社会化的,其课题也往往具有综合性和“非个人化”(nonpersonal)的特点。譬如,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或作为整体的社会道德价值精神,社会政治理想及其价值合理性,社会制度或结构的正当合理性,社会关系的道德方面,社会价值的创造与分配的合道德性(公平合理性),社会对个人权利的基本保障和个人对社会的合理期待之相互作用,国家的政府行政部门、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程序设置与程序操作的正当性,以及社会公共文化的道德意义等等,都是所谓“社会伦理”的基本研究课题。这种对象和基本课题的具体分化,也相应地产生了对“社会伦理”研究方法的特殊要求。就当代美国乃至西方社会伦理学的实际发展来看,所得以普遍确认和普遍运用的研究方法,是大量吸纳了现代多种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新方法,如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的、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学的和政治哲学的等等。简言之,对象、课题、方法等要素的特殊变化,逐步形成了作为一种特殊伦理学类型的社会伦理。

       就第二点而论,70年代以来,美国的伦理学发展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罗尔斯时代”或“以罗尔斯为轴心的时代”。这一时代的基本特征可以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1.以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为缘起,在美国(当然不限于美国)形成了一个以“正义”(公正)概念为焦点的伦理学大讨论。这场讨论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如正义、自由、权利、社会结构和社会分配制度、法律、社会具体体制的操作程序、社会价值的多元性与一元性等,都集中围绕着道德生活的社会层面展开,显示出一种明显的社会宏观倾向。2.这一时期伦理学的总体发展表现出一种鲜明的摆脱元伦理学、返归规范伦理学的倾向,因而带有浓厚的复归传统的色彩,而这种传统复归又是极富选择性的。具体地说,是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经洛克、霍布斯、卢梭、康德、黑格尔,到马克思的传统复归。众所周知,这一传统的伦理学思路,恰恰是以社会、政治和历史为基本伦理学课题,以一种强烈的社会伦理批判精神和历史主义思维维度为基本特点的。3.二十多年来的美国伦理学发展虽然也展现出多元化重建的局面,如宗教伦理学的革新;以格维斯(Alan Gewirth)等人为代表的新理性主义伦理学的顽强抗争;形形色色的新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争论;以及各种应用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等)的蓬勃发展;……但是,总体看来,以所谓新自由主义、共同体主义和社会批判理论为主干的社会伦理学思潮基本上占据着近二十多年来美国伦理学的中心舞台,这几乎是不争的事实。

       基于以上三点,我认为,70年代以来的美国伦理学发展,主要是社会政治伦理学或社会规范伦理学的集中展开。下面,我扼要地阐述一下这一理论展开的基本内容,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初步的分析,以求给国内伦理学界的同仁提供一个大致的图示。

      

       (一)新自由主义伦理学

       罗尔斯是当代美国新自由主义伦理学流派的理论领袖。1971年,他发表了其伦理学代表作《正义论》,沿着康德理性主义义务论伦理学的思路,围绕正义这一核心范畴,提出了正义伦理学的两个基本原则:(1)个人自由和人人平等的“自由原则”;(2)机会均等和惠顾最少数不利者的“差异原则”①。而这两个原则又是对近代西方人道主义伦理学所确立的“自由、平等、博爱”之基本原则的现代表述,罗尔斯在谈到正义伦理的两个基本原则与自由主义传统价值观念的关系时明确表示:“一当我们接受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把传统的自由、平等、博爱观念与两个正义原则的解释如此地联系起来:自由相应于第一原则;平等相应于与机会公平平等联系在一起的第一原则中的平等观念;而博爱则相应于差别原则”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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