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邓小平同志提出并深刻阐发的生产力标准,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在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并对包括伦理学在内的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引起强烈震撼,对于我们从更深的层次上揭示道德的本质与发展规律,更科学地构筑适应时代需要的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体系,极富启迪意义。 一、道德建设必须适应生产力水平 道德,归根到底是经济基础的反映,而不是脱离历史发展的抽象概念。道德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并反过来为之服务。任何企图摆脱生产力实际水平的制约,去绘制道德理想的蓝图,那不过是幻想。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只有坚持以生产力标准为出发点,按现实生产力的水平实事求是地更新布局,才能达到理想的目标,并尽可能避免道德牺牲与社会发展代价。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但要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还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与公平竞争,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人们的经济收入有差别,社会地位和作用也不一样,对生活的要求与理想千差万别;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状况,决定了多数人还不能把劳动仅作为幸福与享受,而实际依然是谋生的主要手段。故人们的道德境界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则是必然现象。在这种复杂的历史条件下,用同一标尺去衡量社会不同的人,用普遍的道德要求约束12亿情况迥异的人,或者片面强调先进性要求,忽视大多数人的实际觉悟水平,这种道德教育势必失去广泛的群众基础。如果不区别不同职业、不同觉悟程度、不同时空范围、不同境遇等不同情况,像要求正在冲锋陷阵的解放军指战员一样,要求在责任田耕种的农民、沿街叫卖的商贩、守在机器旁操作的工人一样,一概都要舍弃个人利益追求,无私奉献出自己的一切,那么早已田园荒芜、市场萧条、机器停转了。至于特殊条件下的特殊道德要求,就更不能普遍化与绝对化。以史为鉴。今天的道德建设,必须考虑如何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决定的利益关系、满足程度、群众的一般思想状况。只有这样,才能在道德领域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从生产、生活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道德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 二、道德建设必须适应现代人的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是物的生产与积累,而且还包含着生产者本身——人的改造与自我完善的内容。即使是物的积累,也要通过人的能动作用。所以,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国家都非常注重对人和人的道德——精神需要的研究,并把它直接转化为刺激生产发展的动力。这种“以人为中心”的现代管理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功。我国迅速兴起的“企业文化热”也源于同一社会历史背景。而随着科技革命浪潮的掀起和世界经济的日趋繁荣,人的现代化问题已日益突出。但人的观念的解放,不能离开物质的基础。没有生产力的解放,不会有任何意义上的道德进步;生产力的停滞不前,现代文明也难以结出硕果。对于如何填饱自己肚皮都终日愁苦不堪的人们来说,哪有条件与心思考虑举止文明、谈吐文雅、人格完善、内心修养呢?连自身生命尚且难以维系,还有什么能力普施善举、奉献他人和社会呢?如果我们把观察的视野从繁荣的城市转向穷乡僻壤,则更不难发现,古老黄土地上的父老乡亲,尽管质朴得可爱,但也愚钝得可怜。单纯与无知几乎同义,一些无法无天之举简直令人愕然。愚昧落后同贫穷是互为因果的。现代文明之花只能在现代物质文明基础上盛开怒放。我们只有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进步和人的彻底解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在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着力塑造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注重在相应的物质基础上完善社会关系和实现人的精神解放,鼓励人们在共同理想的目标下实现个性的充分发展,从而使社会出现了勇于追求人的价值,崇尚理想人格,渴望平等、自由的,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可喜前景。人的解放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同一历史自然过程。 由于我国封建的故陋积习沉淀过深,当今社会上还存在许多愚昧、腐朽和丑陋的现象,现实生活中还出现许多人生、爱情、事业上的悲剧。从直观看,它的成因是观念落后的结果;但从终极原因分析,无一不是由于社会生产力落后造成的。观念的变革,说到底只能通过物质方面的变革才能真正完成。社会的改造与人的完善乃是同一历史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生产力标准,是塑造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代新人的根本途径。这个任务我们还远远没有完成,只能通过生产力高度发展的途径才能最终实现。 三、生产力标准与道德评价 尽管生产力对道德的作用要经过一定的生产关系、利益分配制度乃至政治、法律等中间环节才能折射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生产力的水平归根到底对道德的发展与进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同在绝对贫穷的原始社会永远不会结出高度文明的精神善果一样,登上道德顶峰的社会只能是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与道德发展的总体一致性与彼此协调统一性的要求,决定了用生产力标准衡量道德行为的善恶与道德进步与否成为具体的可能。把生产力标准引入道德评价,它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于: 1.有利于实现道德评价可操作性的目标。以生产力标准作为道德评价的理由,在于生产力本身具有宏观的可衡量性,因而更容易实现道德评价可操作性的目标。道德评价是种价值评价,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因此,一种行为是否具有利他的性质和符合历史必然性的要求,不能完全以舆论、习俗、公众一般看法为标准,最终应以事实判断为依据。生产力标准是个看得见、摸得着、不依主观好恶为转移的客观现象,能从物质层面上更准确地衡量行为对社会发展有利或有害的实际作用。因为生产力的变化和个人对生产力的作用在很多方面都是可以用数量或明确事实予以说明的。因此,对用生产力的真实具体作用评价人与事,更容易达到科学准确的程度。 2.有利于从根本上确定行为的善恶。道德评价,不是抽象的空洞议论,而是要通过行为的实际社会效果作出的价值判断。对于一个人来说,衡量其品质高下优劣,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不仅要看其行为动机,更重要看其行为的最终实际效果。在当今,如果排除分配不公等非正常因素客观地分析,那么可以这样说,哪个集体与个人为生产力的真实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就功在社会、利在大众,在道德上就应褒奖;谁在这一关系国家与人民根本利益问题上不仅无功,反而有过,他在道德上就应受到否定评价或严厉谴责。以此为标准确定善与恶,并不排斥在人际关系中应遵守的社会公德。因为公德的堕落同样会伤害人际关系的和谐,并最终破坏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