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传统文化中所云的治道就是管理国家的学说。先秦诸子的治道往往涉及道德观,儒家“限我”、墨家“毁我”、道家“无我”、法家“鄙我”都从此出发,归纳出治理天下的要诀。值此改革开放之际,如何对待“我”已有新的思考,先秦诸子的有关论述能给我们以多方面的启迪。 关键词 治道 限我 毁我 无我 鄙我 我国号称礼义之邦,传统文化特别重视道德观念,甚至与治道相结合。治道也就是管理国家的学说,属于宏观管理学范畴。据古籍记载,我国从夏、商、周开始在国家管理中已重德教,德教即道德教化的德治,但是衍为极盛乃是春秋战国之际。因为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的转化,冲击了旧秩序的宁静,似乎面临着纷扰不安的季世,于是不同阶级、不同集团中人从不同的立场提出了治国方案,异彩纷呈,各具特色。这就是班固所说的“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诸子学说“其言虽殊,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①因为都与世变有关,还是有互通的共同点的。我们选择从总体精神中提出治道的儒、墨、道、法四家进行剖析,可以发现在如何对待“我”、怎样处理“我”与国家的关系上,四家有令人惊讶的相似,儒家“限我”、墨家“毁我”、道家“无我”、法家“鄙我”,都强调克制自我,此即现代所谓的“克己为公”。将这一道德规范提高到治道的高度,以此为管好国家的原则,历数千年而沉淀为传统心态,使中华民族具有“克己为公”的奉献精神,这是极其可贵的文化遗产,党中央特别强调爱国主义史学,发扬华夏文化中这一优秀传统,也是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所以不揣浅陋而溯源追流,以就正方家。 儒家治道的“限我”说 儒家的经典之一《大学》讲得很明白,要治国平天下,先要修身齐家,修身就是自我道德修养。儒家以道德政治的密切结合为治道准则,即要求统治阶级自我完善道德品质,为民表率,从而感化民众,使人心悦服,达到国家安定的目的,孔子是将这一理论体系化的创始人,在我国影响之深远,无与伦比。 孔子认为,统治阶级中人的自我道德约束是个积极主动的过程,而被统治者则是在其影响下,消极被动完善的。有一次,“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②因此,统治者道德素养的提高便成为关键所在,这是孔子政治管理思想的核心。 所以,孔子一再呼吁统治者认真对待自我道德修养的完善,认为它对国家安定、政权巩固有决定性的作用,他在回答樊迟时说过,在上者如果好礼、好义、好信,“则四方之民负其子而至矣。”③又认为,“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④要求统治者修身,实质上就是要求统治者克制私欲,不以权谋私,纵欲贪得,我们可在称此为“限我”。那也因为“德成而教尊,教尊而官正,官正而国治。”⑤只要有较高的道德修养的执政者,才会重视教化;教化被重视,官风也便端正;官风端正了,国家就能管理好,起步在于“德成”,即统治者道德修养的完善。 德教当然并非仅仅停留在统治者自我道德修养的提高,主要是要以此为民表率,用于教育老百姓。孔子认为每个人的气质善恶,原初本相接近,后来所以有善恶之别,是因为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故此要使社会安宁,统治者便应是个教育者,对人民“举善而教不能则劝”。⑥善者举之,表扬鼓励;不能者教之,培养教育;人人乐于为善,就不会捣乱造反了。至此,才完成了治道中“限我”的全过程。 儒家管理国家中的“限我”说,孟荀更有所发展,提出了一个可贵的命题,便是“道”高于君主。荀子说:“道存则国存,道亡则国亡”⑦道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人们所应该共同遵守的原则与规范,道存在,国家就存在;道丧失了,国家也就灭亡,那便是用“道”来制约王权,使君主在某些欲望上能够自我克制些。 我们从这政治实践的角度来理解儒家的“道”,比较容易认清儒家以道制约君主的精义所在。儒家以君主能否遵循“道”为准绳,衡量他享有权位的合法性,即是否上应天命、下合民意,这就是有道明君与无道昏君的分界线。孟子不是申辩过“汤放桀”、“武王伐纣”并非“臣弑其君”,将纣比之为“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⑧也就是说,无道昏君窃居权位是不合法的,除去他倒是替天行道的好事。这制约是够严厉的了。 儒家是现实的,提出这种“王”与“道”关系的观点,目的在于管好国家。因为现实生活中毕竟没有多少明主,要使国大治,难免逆君命,于是而主张道高于君,利用道来制约君主。孟荀的政治主张中鲜明地表露了这种“限我”治国的意向。孟子的仁政说,荀子的纳法入儒都是讲的王道,即要求君主以合乎道的“限我”以利天下。既然将国家安定的主要职责放在君主身上,要求君主的自我克制修养高一些,也很合情合理。当然与此同时更要求臣民们自我克制私欲,服从君主,所谓“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⑩上下都自我克制,国家就安定了。 “限我”的管理思想传统一直沿袭了下来,只是历代君主不愿受此约束,片面地倡导“少事长,贱事贵”使人产生了一系列错觉。 西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确为历代帝王神道设教奠定了理论根据,但是它的构成部分——“灾异谴告”又让君主套上了神的光圈的制约。董仲舒说:“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11)“灾异谴告”的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试图以神道设教的方式来制约君主,防止其不行仁义,也即通过客观力量达到“限我”目的。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