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的历史哲学在精神实质上继承了黑格尔哲学并对其加以儒家式的改造,显示出鲜明的目的论特征。牟氏的历史哲学思想有两大思想来源:一方面是儒家传统的“以德性为核心的宇宙目的论”,另一方面是黑格尔的“以进步为核心的历史目的论”,两者都不依赖于外在的实体概念,因而同属于“内在的目的论”。尽管如此,两者却存在着“前现代性”与“现代性”的差异。牟宗三对以上两者都予以继承并进行了深度整合,在这一过程中克服了两者的时代性张力,体现出一种将“进步”观念内化于儒家历史哲学之中,并且以“德性”作为历史进步之动力与目的的“道德—历史目的论”思想。这两种目的论的结合,使牟氏的“目的性”观念具有了“德性”与“进步”双重特征,以此形成了其富于特色的历史哲学思想。这种形态的历史哲学不仅立足于特殊性的民族国家,而且着眼于普遍性的人类世界;不仅回顾以反省过去的历史轨迹,而且前瞻以设计未来的历史图景。 一 “精神之内在有机发展” 牟宗三中年受唐君毅的影响,对黑格尔哲学尤其是其历史哲学思想非常推崇。他对黑格尔的总体评价是:“黑氏具体解悟力特别强,故能精解历史,乃至整个人文世界、价值世界。故依照西方哲学传统说,他虽不是好的哲学家(因为他不表现抽象的解悟与分解的功夫),却是好的历史哲学家。”①之所以不是好的哲学家,在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只有“辩证的综合”而缺乏“超越的分解”作为基础,因此其概念的运动只是“同质地滚”,如耍把戏一般;但这种精神辩证法落实于人文世界方面,尤其是具体表现于的历史发展之中,则真正能够理解历史的本质在于精神自我的实现过程,这就是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根本立场:“历史是精神表现的发展过程。具体事实都在精神表现的发展中得其解析,得其条贯。如是,我们有了了解历史事实的一个理路。这个理路,就表示历史是一个精神的辩证发展之合理的系统。”②在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影响下,牟宗三写作了同名著作,并明确指出“书中所凸现之问题乃来自黑格尔之刺激”③,“此进于往贤者之义理乃本于黑格尔历史哲学而立言”④。 在黑格尔看来,“纯粹本质性的这种运动构成着一般的科学性进程的本性。这种运动,就其为它的内容的关联来看,乃是它的内容扩张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的必然的发展运动。”⑤牟宗三将黑格尔的这种辩证法称之为“精神之内在有机发展观”,这一名称非常符合黑氏的历史哲学观念。所谓“内在”是指支配历史的精神并非彼岸的上帝,而是内在于历史进程之中的“理性”;所谓“有机”是指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整体性,每一个阶段都不是孤立的,只有在历史的整体进程中才能得以理解,同时普遍历史与个别民族都有如生命体一样有童年、壮年和老年;所谓“发展”突出地代表了现代性的“进步”观念,精神的丰富内容在时间中得以现实地展开,在逻辑理念上由“民族精神”(Volksgeist)到“世界精神”(Weltgeist)的演进体现为在历史现实中“民族国家”进入“世界历史”。可以说,历史就是精神的“客观化”:“精神的表现是有理路的,在理路中表现,就是逐步客观化它自己。而观念形态也就在精神之逐步客观化中逐步丰富它自己,完整它自己。”⑥ 较之于黑格尔更进一步之处在于,牟宗三不仅承认人类的实践构成了历史,而且这种实践在根本上具有道德性:“在实践活动中,人类的那颗道德的向上的心,始终在活跃着,贯彻着他的实践。此就是实践不同于‘自然’。‘理想’就从那颗道德的向上的心发。”⑦“仁心之不容已是一切光明之源泉。一切历史在此中演进。”⑧这种由“道德之仁心”所引发的实践体现出了一个民族文化的“理想”,代表了历史的“光明面”,这是人本身之“神性”的展露。这里,牟氏显然将儒家的性善论融入历史哲学之中,以“道德心”作为推动历史的根本动力,在历史现象的背后体现着人的“神性”与“本愿”。同时,牟氏也承认人不免于动物性,人的“道德心”往往“提不住、扭不过”,因此人的实践有种种曲折宛转,故而形成了真正的“历史”,严格言之,“历史”只属于人类,上帝和自然界无所谓“历史”。牟氏指出,由“道德心”所引生的实践之方向与态度就是“观念形态”,在实践中所抒发的理想就是“文化意识”,人类历史之曲折的表现就形成了“历史精神”(或“时代精神”、“时代风气”),以上三者就“民族生命之集团实践”而言,“观念形态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意识是正面之词,历史精神是个综合的概念,有类于中国以前所谓运会。观念形态中的真理,在潜移默化之中,在曲折宛转之中,总要向它自身的固有目的而趋。这就是历史精神。”⑨牟氏历史哲学的目的论色彩非常明显,“历史精神”的目的即指向“道德心”的完全实现,并且这种实现不为各个民族的特殊性所限:“心德无量。精神的内容、形态及成果,亦无量。凡真理皆当实现,凡价值皆当实现。”“推之,(中国——引者)以往没有出现科学,此后定要出现,没有出现民主政治,此后定要出现。西方没有心性之学,定要逐渐转出。基督教亦不能止于其已成之形态,儒佛皆然。德的文化价值,智的文化价值,美的文化价值,都要各循其文化生命之根,在无限发展中,步步实现出来。”⑩基于各个民族之内在精神的完全实现,可以超越个别民族历史文化的界限而期望民族之间的“会通”与“融合”:“在现实的发展中,观念形态的丰富过程中,‘道德的心’的内容可以全部诱发出来,而在开始各民族之不同,可以逐步期于会通,在精神表现的理路中会通。这就是人类的前途与夫各民族之所以有未来之故。”(11) 牟宗三继承了黑格尔“精神之内在有机发展”的基本理路,并将这种历史哲学赋予了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特征,成就了一种“道德—历史目的论”,将儒家传统之“德性”与现代性之“进步”两大观念融而为一,将各民族及整个人类的历史视为“天命之流行”、“性体之呈现”,历史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根据都在于“德性”。进而言之,以“德性”为核心的“精神”必将全幅展现于现实的历史进程之中,不仅就普遍的“世界历史”而言必然如此,而且在特殊的“民族历史”中亦必然如此:“从精神之所以为精神之‘内在的有机发展’言,必在各民族之发展途径中一一逐步实现而无遗漏。唯如此,方可说人类之前途,精神之大通。亦唯如此,方可说:历史之精神表现即是一部在发展途程中企求完成之哲学系统。”(12)因此,“历史之目的”可以从两方面讲:就“民族历史”而言,其目的在于“精神之逐步实现而无遗漏”,具体表现是“民族国家”的建立;就“世界历史”而言,其目的在于“精神之大通”,具体表现是“天下大同”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