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14)02—0102—10 中国古代社会之伦理道德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从人类的男女两性的家庭社会角色的不同而引出,以至推及到夫妇、父子、君臣的多个层面。如《周易·序卦传》中所言:“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然而,当男女、夫妇的关系体现在帝王、君主、皇帝的生活范围之内的时候,就成为一种具有政治意义的存在了。于是,关乎于此的王室或宫廷也就成为王朝政治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又与其他政治关系有着身份界限和空间界限之不同的“内治”问题。所谓“内治”,也就是王室、宫廷之内的管理问题。自不待言,其中也是有着相应的管理原则和具体规矩的。 我们知道,在《周礼》一书当中,有关王室、宫廷内治的职官是设置了很多的。中国古代帝王有天子之称,所以与其生活有直接关系的官职一方面即如“象天所立之官”那样在《周礼》中属于“天官”系统,同时又有着“本乎天者亲上”的意义。诸如大宰以下的属官多以王室宫廷之事为职掌,如小宰、宫正、宫伯、内宰、内小臣、阍人、寺人、内竖、九嫔、世妇、女御、女祝、女史……乃至内司服、追师、屦人等等。而这些属官的职掌范围和职守就体现出整个王室、宫廷的管理原则和具体规矩。 关于《周礼》职官的内治、外治之分,南宋陈傅良(1137年—1203年,字君举,号止斋)有所概括说明,如真德秀《西山读书记》卷二十四所引述的那样:“按永嘉陈氏君举有《周礼说》曰:‘周制,三公位冢宰,则冢宰与王坐而论道者也。今考其属,小宰掌外治,凡与王左右亲习之官隶焉;内宰掌内治,凡与后左右亲习之官隶焉。’” 那么,李觏所撰《内治》七篇,就是集中对《周礼》有关宫室职官及其职掌而展开议论,从而引发出他对有关庙堂之上、宫墙之内的帝王生活、宫廷政治、后妃伦理,乃至民间百姓的家庭伦理等方面的见解,即如《周礼致太平论》序中李觏有云:“天下之理,由家道正,女色阶祸,莫斯之甚,述《内治》七篇。”这里的“家道”就是王室宫廷的政治伦理之道和民间百姓的家庭伦理之道。 一 历史的记忆与后妃之德 首先,李觏从一个视角解释了他对一般女性的认识,包括历史上的后妃。所以才有他对“尧以二女试舜”,以及夏末的末喜、商末的妲己等历史故事的追述和评论。他先说道: 男女之际,人道所重,前哲固备言矣。然而贤妃相成之道不世出,乱国家者往往而是。盖妇人之性,鲜克正也。阴则昧,柔则弱。昧不足自见,弱不足自立。与物而迁,直(真)情忘反,其体一也。 说到妇人之性,《周易·蛊》“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句,魏王弼注有云:“居于内中,宜干母事,故曰‘干母之蛊’也。妇人之性,难可全正,宜屈已刚。”李觏在《易论》十三篇中的第四篇“或曰:修身及家白天子达庶人,一也,请问家道”的这一设问下,也曾引述了王弼的说法,所谓:“(《蛊》)九二曰:‘干母之蛊,不可贞。’《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谓妇人之性,难可全正,宜屈已刚。”根据魏峙《李直讲年谱》记载李觏于景祐三年丙子二十八岁时就写成了《易论》十三篇。那么,这里《内治》第一篇中李觏提到“妇人之性,鲜克正也”,显然也是借鉴了王弼《周易注》的话来表达自己的认识的。李觏进而强调了妇女天性柔弱和依赖等性情方面的特点,并看做是“贤妃相成之道不世出,乱国家者往往而是”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涉及到男女伦理乃至家庭伦理的观念与思想,有不少都是从《易经》和《易传》中引出。这里有关妇女之性的认识,比如宋代胡瑗(993年—1059年)在《周易口义》卷六《家人》“家人利女贞”句后也有相关的解说: 夫家人之道以女正为始,何则?夫女子之性,柔弱无常而好恶随人,故凡君子欲治其家,必正其身,以正其女,以正其闺阃之内,父子之列,尊卑长幼之序,各得其正。家既正,然后施之为治天下,皆可得而正也。故《大学》曰:欲治其国,先齐其家。然则治家之道,在女正为始也。 而上述胡瑗的解说,又当是直接本自于《易传》对《家人》的解说: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对此,王弼《周易注》有云:“家人之义,以内为本,故先说女也。”那么,李觏有关妇人之性的认识与胡瑗对女子之性的说法可谓见解相同,表述一致。在年龄上胡瑗长于李觏16岁,此说是否后者受前者的影响虽不确定,但也有可能的。然而,无论是王弼所说的“故先说女也”,还是胡瑗所说的“在女正为始也”,还有《大学》所谓“欲治其国,先齐其家”,都正切合李觏当下的思路。也由此而引出他用历史上的例证来加以说明的一段话语: 尧试舜,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以尧之女,其渊源非不善,尚曰舜能以义理下其心。是无圣人为之耦,则不克使其行妇道也。彼凡人子而不渐以教,摩以礼,其可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