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伦理学: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贡献与黑格尔的遗产

作 者:
张霄 

作者简介:
张霄,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内容提要:

由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引领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在系统探索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方面做出了许多贡献,却也存在很大的缺陷,即严重低估了黑格尔的伦理学对马克思的影响,特别是在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这个问题上更是如此。马克思的伦理学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精巧形式,却在实体、本质和内容上与黑格尔迥然有别。伦理与道德的辩证关系在马克思那里是一种基于社会现实的具体的辩证法,特别应当结合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现实加以研究。马克思的伦理学首先是社会伦理学与道德社会学相结合的产物,然后才是道德哲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应当更多地面向现实、面向实践,更多地为社会道德建设和人们的“好生活”服务,从而更好地完成自己的理论使命和社会担当。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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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上世纪70年代,欧陆地区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日渐式微,英美地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盛行于世。所谓“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指经得起“分析”的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①,也就是用“分析的方法”②研究马克思的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通常把这项工作定性为“重建”,而马克思的道德(思想)理论便是对象之一(还有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思想或理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涉足道德问题,是因为一场关于“马克思与正义”的政治哲学争论。这场争论的道德相关性在于:马克思是不是根据正义价值批判资本主义?这个价值是不是道德价值?以及马克思的道德立场是什么?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发现,道德问题不只限于马克思的政治哲学领域,它与马克思的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也有关联:历史与道德、剥削与道德、革命与道德、意识形态与道德等。一方面是道德问题向这些领域的渗透,一方面是这些领域对道德问题的建构。一来二去,马克思的伦理学问题逐渐浮出了水面:马克思究竟有没有或可不可以有一套道德理论?

       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研究马克思的伦理学,重建马克思的道德理论,越来越成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工作重点。这项工作持续了20多年,至今仍在进行之中。历史地看,由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引领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可以说是西方学界系统探索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第一次尝试,相比前期的研究成果,显得更为深入、全面、专业。遗憾的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虽然贡献良多,却存在很大的缺陷:绝大多数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严重低估了马克思思想中的黑格尔遗产,完全是在拒斥黑格尔的基础上重建马克思。实际上,不联系黑格尔的精神哲学,特别是他的《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就无法真正理解马克思想做而未做的伦理学。一些非分析的、兼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们针对一些非此即彼的“分析”结论提出了中肯的批评,着重强调了马克思与黑格尔在伦理学上的思想承继关系,特别是通过辩证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种关系。本文认为,虽然这些批评和强调不乏真知灼见,却并未阐明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更为深刻的伦理学关联。

       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与道德

       马克思对道德的态度,留给人的总体印象似乎是:他一贯抵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化批判,甚至在写作过程中刻意回避伦理学术语。他把道德说成是虚假的意识形态,既没有独立的本质,也没有独立的历史。他反感对工人阶级进行道德说教,认为共产主义不是应当确立的状态,不是现实应当与之适应的理想,而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活动。所以,马克思应该是个“反道德论者”。但通过对马克思的进一步阅读,又不难发现:在马克思各个时期的著述中,明显充斥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义愤。他经常使用“剥削”、“侵占”、“盗取”这些带有道德评价的日常语用词汇谴责资本主义。所以,马克思又似乎是个“道德斗士”。这是马克思本人也没有意识到的“自相矛盾”,还是另有说法?针对这个问题,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大致分成了“马克思主义非道德论”(Marxist immoralism)和“马克思主义道德论”(Marxist moralism)两派。前者认为,马克思的立场要么是反对道德,要么就是无关道德;后者却认为,虽然马克思没有现成的、直白表述的道德思想或理论,但重建马克思的伦理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并非不可能。比较而言,马克思主义道德论者是多数派,马克思主义非道德论者是少数派。

       米勒是少数派阵营中最激进的反道德论者。在他看来,适用于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的道德具有下列三个基本特征:(1)平等——人们被视以平等的对待与尊重并享受平等的地位;(2)一般规范——任何重大政治问题的正确解决在于把有效的一般规范用于当下事件中的特殊事实上。这些规范在那些合作可以惠及几乎所有人的社会里总是有效;(3)普遍性——任何具有正常情感的人,通过理性地反思相关事实与争议都将接受这些价值。由于马克思的思想与上述所有特征格格不入,所以马克思是个彻底的反道德论者。③乍一看,米勒理解的道德貌似属于某种道义论,但正如布坎南所言,他的道德概念既不是康德的,也不是罗尔斯的,甚至不是任何形式的道义论。④因为米勒的正当性原则消除了所有的社会差别,是一个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无原则的原则。相比之下,伍德的非道德论立场较为缓和,也具有代表性。他认为,马克思之所以批判资本主义、推崇共产主义并不是根据美德、正当、正义、义务的实现这些道德善,而是根据自我实现、自由、繁荣这些非道德善。非道德善以事实、客观潜能、需要和利益为评价基础,是马克思历史理论的规范尺度,而道德善却没有这样实在的基础,它们只不过是适应一定社会生产方式的意识形态,只有消极的符合意义,没有积极的规范价值。所以,具有“综合理论性质”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足以说明问题,无需道德价值的参与。⑤但许多学者却认为,自我实现、自由这些价值恰恰体现了马克思关注现实人性的某种人道主义思想,是道德善而非非道德善。而伍德所说的包括正义在内的那些正当性原则并非描述意义上的合法性(juridical)概念,而是具有一定价值基础的道德概念。

       以伍德为代表的非道德论一边的对立面,是为数众多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论者。他们一致认为:道德价值是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推崇共产主义不可或缺的理由之一,它们完全可以被“分析”出来重建马克思的伦理学。这些价值包括:正义(justice)、人类共同体(human community)、自由(freedom; liberty)、人的尊严(human dignity; human worth)、人的解放(human emancipation)、自主(self-determination; self-mastery; self-control)、自我实现(self-realization; self-actualization; self-development)。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看来,马克思的伦理学既可以建立在某个价值的基础上(例如正义或自由),也可以建立在特定的价值组合的基础上(例如正义与人类共同体、自主和自我实现的组合)。不同的价值构造决定了马克思伦理学的不同特质。接下来,我将把上述价值分成两类进行阐述:一类是“共同体价值”,有正义与人类共同体两种,其中,正义是核心并包含人类共同体价值;一类是“个体价值”,有自由、人的尊严、人的解放、自主、自我实现五种,其中,自由是核心并包含人的尊严、人的解放、自主和自我实现四个方面。通过这种分类阐述的方式,我们不仅可以了解这些价值间复杂的逻辑关联,还可以进一步发现被重建的马克思的伦理学在理论上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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