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4)01-0023-04 在西方的学术话语中,有不少著述都认为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忽视伦理学的理论视角,因而没有伦理学维度,但更普遍的观点是,因为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超越了伦理和道德,所以伦理和道德问题才从未进入过马克思的核心视域之中。之所以产生上述的歧义,笔者认为最主要原因是马克思的伦理思想往往融入于他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理会之中,伦理建构与政治批判往往是同一逻辑过程的两个载体,前者以“隐性”的方式存在,后者则以“显性”的方式表现,相互交叉中完成。因此,马克思的政治伦理思想应是他的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这一重要思想是以“隐性”的方式存在于其中。随着人们对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研究的深入,发现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在场”感非常强烈,进一步发掘和阐释他的政治伦理思想遗产很有必要。 一、马克思政治伦理方法论的总体性 正确评析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遗产的价值,须首先把握马克思政治伦理的方法论意义。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卢卡奇看来,总体性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为科学理论体系的本质性特征。他在《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中指出:“正统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对这个或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1](P47-48)而这一方法的突出特征就是总体性:总体把握生活世界、精神现象和人类命运。所以,总体性的方法是马克思“再现和把握现实的唯一方法”。[2](P58)尽管马克思在他很多著述中并没有直接使用“总体性”这一范畴,但“总体性原则确实是从青年马克思到老年马克思之思想发展的一条不变的线索”。[2]马克思研究和解决政治伦理问题的方法也彰显了这一总体性思维方式,并用这一思维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建构了完全有别于传统伦理学的新型政治伦理。 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总体性思维方式可以这样简单概括:伦理问题经济分析,经济问题政治解决。其基本逻辑是:伦理道德问题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历史上的任何伦理道德现象的变化,都要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总体架构中去理解和把握,因为伦理道德是经济问题的反映,也是经济问题的副产品。这就是伦理问题的经济分析。现实的具体的社会政治生活是政治伦理形成和变化的内在依据,而社会生活是作为整体的总体性存在,因而决定了政治伦理的总体性。但通过经济分析虽可以找出政治伦理问题的真实原因,却不是解决问题的切入点,需要进行社会的政治变革,从而瓦解旧的经济基础,而后在新的经济关系中彻底解决政治伦理问题。这就是经济问题的政治解决。如此,马克思为何没有更多的关于政治伦理思想的集中论述,使他的政治伦理思想以“隐性”的方式存在的疑问,便可以从理论方法中找到答案:他不认为伦理问题可以在精神世界能够得到真实的认识和有效的解决,所以经济分析几乎“遮蔽”了他的伦理逻辑;他也不认为道德抗争可以解决他那个时代政治伦理的非道德性,所以政治解决几乎取代了道德改造,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单纯道德批判是软弱的,是无效的。马克思政治伦理的总体性方式虽使他的这一思想在其理论体系中不够突显,但却是马克思的政治伦理超越西方传统伦理思想的思辨逻辑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恰恰是这份思想遗产的珍贵之所在。 具体而言,马克思政治伦理的总体性方法论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之所以能够有别于传统伦理学,主要在于他把包括政治伦理思想在内的社会意识现象置于现实的、具体的人类实践活动之中来考察,科学揭示了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及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变化的内在决定性因素,都来自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他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认识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中伦理道德现象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方法:“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生活,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到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3](P29)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的政治道德像历史上的一切道德现象一样,既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历史进一步发展中的暂时的、阶段性现象,这是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决定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导致了资本主义社会政治伦理的非人性、非道德本质,最终被顺应历史发展规律的共产主义政治伦理所取代。解决政治伦理建构的科学性问题只是马克思伦理思想革命性变革的一个方面,他还着眼于自己身处的那个时代社会政治生活的现实,对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遭遇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进行了谴责,并基于对工人阶级伦理主体的价值关怀,明确提出了属于工人阶级自己的现实的政治道德诉求:“不是理性自由的实现的国家就是坏的国家”[4](P171),而未来的政治国家必须“实现法律的、伦理的、政治的自由”。[4](P226)只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P294)的“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6](P683)这样,马克思的政治伦理思想就实现了科学性与价值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二是批判性和建设性的统一。马克思早在《博士论文》至《莱茵报》时期,便明确了“依靠理性批判现实”的立场和思维方式,开始了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的探索。他通过“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这一理性批判方式,猛烈抨击了普鲁士王国的书报检查令,林木盗窃法,为出版自由辩护,力图为贫苦阶层伸张正义和谋取利益,为工人阶级争取言论出版自由,揭示了资产阶级的权利观和公平观与贫民阶级的权利观和公平观之间的对立,提出“我们为穷人要求习惯权利,并不是限于某个地方的习惯权利,而是一切国家的穷人所固有的习惯权利”[4](P142)。到了《德法年鉴》时期及其以后,马克思的政治伦理批判论域不再局限于政治道德范围,而是将之推进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其他实践领域,使之成为对资本主义社会各个方面的总体性批判,强调“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7](P64)。例如他对拉萨尔、蒲鲁东为资本主义政治道德合法性辩护的“分配正义”理论的批判,既是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批判,也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批判:“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8](P302)对资本主义政治道德的批判,不是马克思的最终目的,而只是建构未来共产主义政治道德价值的手段和必然前提。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建设性主要体现在两面个方面:一是提出了替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现实途径。马克思认为,正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极端利己性导致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非道德性,只有通过经济基础的变革,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新型的社会,才能为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平等以及人们的自由提供了政治制度保障,才能使政治制度具有道德合法性,才能真正改变社会政治生活中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不合理性。二是提出了未来共产主义政治道德理想。马克思认为只有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社会才能克服政治国家的弊端,因为政治国家的存在,包括其中阶级和政权的存在都是历史局限性的产物,在本质上是违反道德的,是不合乎伦理精神的。因此,超越政治的共产主义才是人类的价值追求和理想目标。如此,批判与建设、现实与理想统一于马克思的政治伦理思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