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4)02-0120-06 一、引言 当今医学整形美容①可谓朝阳产业,整形和美容医疗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门类日益齐全。在吸收和借鉴传统的整形外科、颌面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口腔科、中医科和物理治疗科等医学学科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整形美容外科、美容内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物理化学美容等整形美容医学分支学科。其覆盖范围,除通常对各种“损容”性疾病(如痤疮、血管瘤、色素痣、面瘫、牙列缺失和牙体缺损等)的治疗和对某些虽无功能障碍但属先天性或发育性“畸形”或缺损(如唇裂和腭裂、多指和多趾、鞍鼻和鼻翼畸形或缺损、外耳畸形或缺损、牙颌畸形和色素牙等)的矫治外,还包括对一些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属正常范围但被有些人认为在审美上不尽完美的部位(如单睑、塌鼻、上睑松弛、睑袋、面部皱纹、小乳、巨乳、眉型不佳、毛发稀疏、局部脂肪堆积、雀斑、皮肤粗糙、皮肤松弛或老化等)用医学手段进行干预。如果以上的“细节加工”都还算是小打小闹,那么医学整形美容的“大手笔”是外科和内科的手段(如对面部下三角进行切割和磨削手术打造瓜子脸、抽掉若干肋骨打造纤腰、外科手术丰乳和垫臀打造黄金比例的标准身材、用药物减肥等)、物理和化学的手段(用激光、冷冻和化学剥脱等方法嫩肤、去皱纹、脱毛等)同时上马,全方位打造“人造美女”。此外,近些年还出现一些所谓“特殊部位”的整形美容,如阴部整形术和处女膜修补术等。 对“损容”性疾病的治疗和“正畸”类的修复和再造是传统的整形外科的内容,这些做法或者为了恢复健康和功能,或者符合人类普遍的爱美之心,一般来说,男女两性在以为两个方面没有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女性稍微苛求一点罢了。这两类整形美容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下文不再讨论。而接受那些既无生理功能障碍也无先天或后天畸形的单纯追求完美的医学整形美容服务的则绝大多数是女性,促成今日医学整形美容蓬勃发展的也主要是这些单纯追求完美的女性的需求。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女性如此关注自己的身体美乃至对自己的外形吹毛求疵?为何女性为了身体美竟然愿意忍受以切骨和抽肋等损害健康的方式和自己身体过不去?为何男性不如此在意自己的身体美?笔者以为,扭曲变态的女性身体审美观是始作俑者。从更深层面来说,父权制社会文化对女性压迫导致女性主体性的缺失是其主要根源。只有重建女性的主体性,才能进行理性的女性身体审美。惟其如此,女性才不会沦为医学整形美容技术的奴隶而是成为其主人,医学整形美容技术才能和女性的人格尊严和谐一致。 二、医学整形美容和女性的身体美 顾名思义,医学整形美容的目的是为了打造女性的身体美,所以,它首先要有女性身体美的标准。可是,稍作一些历史的考察和经验的归纳就会发现,无论古今中外还是官方民间,对女性身体美的看法都有巨大的差异,正所谓“趣味无争辩”。那么,到底有没有一个女性身体美的统一标准呢?如果有的话,这个标准是什么呢? 对美的概念进行哲学史的考察,其结果也同样不能令人满意。在西方美学史上,有美在形式、美在愉快、美在完满、美在理念、美在关系、美在生活、美在距离、美在移情和美在无意识等美的理论,然而,正如美学家和美学史家鲍桑葵所言,以上没有哪一种美的定义得到了举世公认。以至到20世纪后半叶,特别是随着维特根斯坦的分析美学的出现,许多西方美学家否认美学的系统性,否认给“美”下定义的必要性和价值。在中国美学史上也有美是主观的、美是客观的、美是主客观的统一、美是客观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之争,这些理论也各有千秋,并未有哪一种理论得到一致认同。那么“美”是否就真的不可定义呢?“美”是否就真的不必要定义呢?如果没有“美”的标准,我们凭什么说自己使用这些技术是在进行医学“美”容而不是医学“丑”容?所以,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必须勉为其难去了解美的标准。所幸的是,以上的古今中外的各种美学理论虽然并不完备,但它们使“美”的问题越来越明晰,使我们能不断接近真理。同样值得庆幸的是,“美”的定义这个抽象的美学理论问题不是我们这里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要定义的只是“女性身体美”,由于限定了审美对象“身体”,而且是“女性身体”,讨论这个具体问题或许相对容易一些。 说到女性身体美的标准,今日我国医学整形和美容界许多人津津乐道的是“三庭五眼”、黄金比例、瓜子脸型、丰乳肥臀,等等。这其实就是上面提到的“美在形式”,即形式美的标准。整形美容界正是根据形式美的标准来打造人造美女的。但“美在形式”就真是女性人体美的普遍性标准码?果真如此的话,是否只要女性们自愿且经济上能支付,整形美容医师应将(前额高宽、眼窝大、鼻根部低、鼻头圆、鼻孔宽大、口唇厚、颌骨前凸的)黑种人、(前额高、眉弓与鼻梁也高、上睑轮廓鲜明、口唇薄、下颌位置适中的)白种人和(前额低平、颧骨宽大、鼻梁低平、口唇厚度适中、下颌稍后缩的)黄种人打造成同一个模式?同样的,即便是同一种族和同一年龄的女性,由于遗传因素,其面容和身材各不相同,如果我们用以上“美在形式”的惟一标准来评价,试问有几个人的容貌和身材符合黄金比例?如果她们都自愿整形美容并自己付费,整形美容医师岂不是要对每个女性都“大动干戈”来接“剪切”与“拼接”?如果满世界千人一面全是黄金比例的女性,试问她们就必定个个美若天仙吗?毋庸赘言,由于人的容貌结构特征存在种族差异和年龄差异,不同种族和不同年龄的女性美的标准应该是不一样的,用单一的“美在形式”的人体审美模式进行整形美容,只能是削足适履。即便是同一种族中同一年龄的女性,由于其先天禀赋各异,也只能“因材施美”,否则就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