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理想主义与犬儒主义的“辩证法”  

——对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分析①

作 者:
贺来 

作者简介:
贺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理想主义与犬儒主义的“辩证法”为理解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嬗变、诊断和医治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危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近代以来,种种高调的理想主义话语层出不穷,它们作为“现代性元叙事”,试图为中国现代性建构提供规范性基础和价值理想。然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高调的理想主义却转变为嘲笑理想的犬儒主义,犬儒主义已成为今天中国人精神生活中不可忽视的病症。高调的理想主义由于其自身所具有的抽象性与专断性,决定了它包含着转化为犬儒主义的因子。要消解犬儒主义,一个重要前提是终结作为元叙事的理想主义,重新确定理想主义的真实位置,一方面,使理想回归于每一个真实的生命个体,另一方面,社会公共生活必须在“责任伦理”与“社会正义”价值的规范下为每个真实的个体追求和实现其梦想提供保障。二者相互支撑,为每个人追求和实现自己梦想创造真实的条件。只有这样,真实的精神信念才有可能获得坚实的地基,犬儒主义才有可能被真实而非堂皇却虚假的理想主义所消解。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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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4)1-0053-09

      本文所说的“辩证法”,是在霍克海姆、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而不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意义上使用的。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意指概念在自我矛盾中的自我否定和超越,以及在这种“否定”和“超越”中实现更高的综合、统一和否定。与此不同,霍克海姆、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则是从事物自身的“自相悖谬”、“自我冲突”的意义上使用“辩证法”一词,意指事物由于其内在缺陷必然向其对立面转化,但这种转化并不导致黑格尔辩证法的“更高综合”,而是在不可解决的悖论中走向自我瓦解。

      在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嬗变中,“理想主义”与“犬儒主义”正构成这种辩证法的两个基本面向。“理想主义”本是“犬儒主义”的对立面,然而,“崇高”的“理想主义”的展开和深化,却成为了“犬儒主义”的推动力量;“理想主义”的极点,同时也是“犬儒主义”滥觞的起点。二者形成一种“自己反对自己”的、充满矛盾和张力的内在冲突结构。在我看来,这种“理想主义”与“犬儒主义”的辩证法为理解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生活的嬗变,也为诊断和医治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危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

      一、作为“元叙事”的理想主义话语

      在西方,柏拉图的《理想国》被称为经典理想主义的诞生地并开启了西方思想史绵延不绝的乌托邦主义传统,在哲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唯心主义”(Idealism)实际上是“理想主义”的代名词。在中国历史上,我们同样不缺少理想主义的情怀和追求。在传统儒家学说中,“君子道德”曾构成几千年来人们所追求的人格理想和社会理想,无论是生命个体的人生价值还是理想的社会秩序,都可以依赖于“君子人格”来提供保证。成为“君子”,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内圣”的完成,而“内圣”也成为“美政”的充分必要条件:“天地者,生之始者;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②“修齐治平”、“内圣外王”,这是中国传统社会人们的至高理想。近代以来,种种高调的理想主义话语更是层出不穷。

      当代中国的理想主义话语与中国自近代以来试图摆脱传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努力有着深刻的关联:“主义话语的纷繁,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现实”③,而每一种“主义”背后,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民族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在深层都包含着关于中国社会的高而又高的价值理想的承诺。但无论具体表现形式如何,当代中国的理想主义话语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它们都是作为现代性元叙事而存在的。

      这里所谓的“现代性元叙事”,所指的是为现代性的建构提供合法性的宏大话语,虽然对“现代性”的理解充满歧义,但学者们公认,现代性代表着一种面向未来的“时间意识”与“历史意识”,“现代”总是通过与“传统”、“古代”、“过去”的对立关系凸显出来的,它“必然要贬低直接相关的前历史,并与之保持一段距离,以便自己为自己提供规范性基础”④。以这种面向未来的时间意识和历史意识为基础,它坚持一种进步主义的历史观,它相信,人与社会历史在总体上必然朝着完美目标的方向发展,并最终摆脱一切奴役与束缚,达至完全的自由解放的终极结局。这即是说,“进步”或“发展”具有为现代社会发展“定向”的意义,通过这种“定向”,现代性使自身获得了合法性的根据。在此意义上,现代性总是与具有鲜明进步主义和理想主义诉求的“元叙事”设计与创造联系在一起。由于中国近代以来特有的历史遭遇及其所处的世界格局,决定了现代性必然成为人们最深层的渴求,与此相适应,种种现代性元叙事也必然应运而生。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赋予这些“现代性元叙事”以不尽相同的内涵,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以“进步”和“发展”作为主旋律,显现出强烈的理想主义精神。

      在当代中国,最有影响的现代性的元叙事无疑就是被我们称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话语体系。近三十多年来,学术界从很多角度对这一话语体系进行批判性反思,但人们很少意识到,这一哲学体系实际上所发挥的正是中国现代性的“宏大叙事”或“元叙事”的功能,它试图为不同于“资本主义现代性”的“社会主义现代性”提供一劳永逸的合法性基础。

      大家普遍承认,“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具有深厚“科学主义”色彩的哲学体系。它对哲学的基本规定即是我们所熟悉的:“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与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种解释模式注重哲学所表达的原则和规律的“普遍性”与“客观性”,它要传达的至高理念是:哲学所表达的规律是世界自在地、本来就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哲学不过是发现“存在在那里”(over there)的真理,并运用“心灵之镜”如实地再现和表达之。这种观点被“推广”和“应用”到社会历史中,必然形成关于社会发展之“科学规律”或社会历史之“永恒之理”的“元叙事”,按照这一元叙事,社会历史发展将遵循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科学规律”和“永恒之理”实现自身的“历史使命”与“终极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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