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王阳明“致良知”说的特点和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雁南 贵州师大历史系

原文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5
分类名称:中国哲学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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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阳明曾宣称:其致良知之说,实千古圣贤相传的一点滴骨血。①将致良知比作普照万物的太阳。②明武宗正德十六(1521)年“致良知”说的揭示,标志着王阳明心学体系的成熟与最后完成。在王阳明看来,良知是“是非之心”,③是“天理”,④是“造化的精灵”,⑤是天地万物的本原和主宰。那么,“致良知”说有何特点,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何意义,自然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本文就此谈几点粗浅的意见。

      

       一

       王氏“致良知”说的特点,简言之,有以下诸端:

       第一,“致良知”说是阳明心学体系的主体或核心。关于王学心学体系之核心,有的同志认为“知行合一”说是阳明心学体系的核心;有同志称王氏的“致良知”说为其认识方法论的核心,不言而喻,“致良知”说不能视作他的心学体系之核心。在实际上,王阳明的心学体系,有一个形成的过程。“致良知”说的提出,使其心学上进了一个新的台阶,或者是高峰。从哲学的观点看,学者总是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框架模式把古代学人的思想条理化;但个别人物的思想逻辑的发展,却不按哲学研究者们的框架模式去发展自己的思想主张。就王阳明的思想发展而论,他把“致良知”说当作其学说的最高概括和精髓,既是本体论,又是认识论,既是人性论,又是道德论,修养论;它把本体论、认识论、人性论、道德论融为一体。所谓:“良知之说,只说得即心即理,即知即行,更无别法。”⑥就是说,“致良知”说包含了上述内容,是在“心即理”、“知行合一”说的思想学说之基础上的一种升华,而非在“心即理”、“知行合一”二说之外,另添一说,鼎足而三。作为研究与揭示王学的发展,或揭示王氏心学思想体系时,为了叙述方便,按先后阐述“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是可以的,但如果将其截然分开,视某说为其宇宙观、本体论,某说为道德论,某说为方法论,则又很难令人苟同。众所周知,王氏晚年很少专门言及“知行合一”,他所津津乐道者则为“致良知”说,其中提及“知行合一”,亦是论证“良知”时提到的。其高足钱德洪说:“先生之学凡三变,其为教也亦三变:少之时,驰聘于辞章;已而出入二氏;继及居夷处困,豁然有得于圣贤之旨,是三变而至道也。居贵阳时,首与学者为‘知行合一’之说,自滁阳后,多教学者静坐;江右以来,始单提‘致良知’三字,直指本体,令学者言不有悟,是教亦三变也。”不难从中窥测王氏学说的发展脉络,特别是他晚年为何津津乐道“致良知”说而罕见其专门讲述“知行合一”?道理很简单:(1)“致良知”说是“知行合一”说基础之上发展而来,“致良知”在许多情况下,涵盖了“知行合一”,特别是王氏的道德论方面更是如此:(2)从王氏及门弟子或私淑弟子论及王学时,通常以“致良知”说称王学。王畿谓:“我阳明先师倡明圣学,以良知之说觉天下,天下靡然从之”。⑧邹守益说:“至我阳明先生慨然深探其统,历艰履险,磨瑕去垢,独揭良知,力拯群迷、犯天下之谤而不自恤也。”⑨徐阶亦谓:“先生崛起千载之后,毅然以谓致知者,致吾心之良知也。”⑩这说明,“致良知”说是王学的本体或核心,是“心即理”、“知行合一”说的发展与升华。

       第二,“致良知”说虽然融本体论、认识论、人性论、道德为一体,但它却以“复明心之本体”——存理灭欲为中心,也就是说“致良知”说以对封建道德的体认和践履为中心,并从而出现了以道德论取代本体论、认识论的倾向。从王阳明看来,良知即是天理。这种天理推而衍之即孝、悌、忠、信、五伦百行的道德规范。他强调人们要在无事时存养,用加强内心修养的方法体认天理,有事时省察,在为人处世的活动中笃行封建礼教和一切伦理道德规范。

       第三,“致良知”说充满着内在的矛盾。王阳明以反对朱子学分心物为二、心理为二、知行为二的弊端,建立起他的心物为一、心理为一、知行合一的学说。由于他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主张,特别强调克治省察、在事上磨练,落实到对伦理道德的体认与践履、一丝不苟的贯彻上面,因而必然产生无可克治的内在矛盾。这表现在:

       (1)将知行分离为二。如他说:“所谓人虽不知,而己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然知得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去做;知得不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则这个良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吾心良知既不能扩充到底,则善虽知好,不能著实好了;恶虽知恶,不能著实恶了,如何得意诚?故致知者,意诚之本也。”又说:“良知自知,原是容易的。只是不能致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艰,行之惟艰’。”如此等等,他都把知与行分作两截。

       (2)将心物、心理俱分为二。按王阳明的说法,良知是心的本体,这个心的本体,亦即天理。但他又说:“目无体,以万物之色为体;耳无体,以万物之声为体;鼻无体,以万物之臭为体;口无体,以万物之味为体;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11)这一段议论,一连讲了目、耳、鼻、口、心等,均以外界客观存在之物为体,这说明王氏在具体论证中亦难以否定客观事物的存在。承认主体的心与客观的天地万物是分离的,而心并非天地万物的本原和主宰,而只是反映天地万物之理(是非)。这样,良知——天理只不过是客观的天地万物之理。这种反映论,是同其主观唯心主义自相矛盾的。

       (3)反对对封建教条的盲从同致良知说的信仰主义的矛盾。阳明心学宣称,《六经》“吾心之记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犹之产业库藏之实积,种种色色,具存于其家。其记籍者,特名状数目而已。”(12)这就是说,《六经》之真解,全具于“吾心之良知”。王氏龙场悟道,即作有《五经臆说》,即开了他主观臆断解经的第一步,则于其心学体系的日趋发展完善,他嫌其不足,悉毁其稿,只留下废稿十多条。但这却表现出亟欲摆脱传统经解的束缚的精神。此后他宣称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不以朱熹之是非为是非,而以一己之良知为是非之唯一标准,表现出强烈的反传统,反对盲从、武断的精神。但是,他又把良知说成是造化的精灵。说什么天地万物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以为天地万物,“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13)这样人的灵明即良知,即成为一个包括一切的大灵魂。因此,王氏的说教,即是一种唯灵论,又是一种信仰主义。这又是同他的反对盲从、武断,发挥人的主体精神、解放思想完全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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