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列宁物质定义的一处重大误解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凡出自该书的引文,以下只注页码)对列宁的这一物质定义,通行的理解将其基本精神概括为三点:1、它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把哲学的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学说区别开来;2、它指出物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人们的认识可以反映客观实在,彻底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可知论,与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3、它从物质与意识的对立统一中把握物质,彻底坚持了唯物主义原则,与唯心主义、二元论划清了界限。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和可知性确实是列宁物质定义的重要内容,但把物质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一语理解为对物质可知性的说明,是对列宁的误解,而且是一处重要的误解。按列宁的本意,这句话指的不是物质的可知性,而且指物质这一概念的由来,指它是怎样形成的,或者说,是旨在说明人何以知道物质这种客观实在是存在着的,说明物质概念的形成是人的感官不断向人提示在人之外存在有某种客观实在的结果。这里说的“感觉感知”,并非感知物质的某种具体特性,而且感知作为客观实在的物质的存在这一事实。 提出如上理解,理由如下: 第一,“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原文为“Дана челвеку в ощущениях его”其中与“感知”二字对应的,是“Дана”一词。“Дана”是俄语动词“ДатЪ”的被动形动词短尾,而“ДатЪ”这个词,本来完全没有“感知”的意思,其基本含义是“给予”,由此引伸出产生、发生等义。如直译,“Дана челвеку в ощущениях его”,应译为“是在人的感觉中被给予了人的”,或“是在人的感觉中产生的”。 第二,在物质定义之前,紧接着的是这样几句话:“有人对我们说:马赫‘发现了’红、绿、硬、软、响、长等等‘世界的要素’。我们要问:当人看见红,感觉到硬等等的时候,人感知的是不是客观实在呢?这个老而又老的哲学问题被马赫搞乱了。如果你们认为人感知的不是客观实在,那末你们就必然和马赫一起陷入主观主义和不可知论,……如果你们认为人感知的是客观实在,那末就需要有一个关于这种客观实在的哲学概念,而这个概念很早以前就制定出来了,它就是物质。”(第128页)“人感知的”这一定语在这里出现了三次,原文全是“Дана челвеку”即“被给予了人的”。这一译法与物质定义中的译法相统一,但用在这里,与列宁的原意显然有出入。例如,上述这段话中“人感知的是不是客观实在呢”一句,原文是“Дана Ли человеку……оъбективная реальность или нет?”它所疑问的不是“感知的是不是客观实在”,而是客观实在“被给予了人还是没有”。也即疑问的不是人所感知的“是什么”,而是客观实在“有没有”为人所感知。在俄语中,“客观实在”是“оъьективная реальность”,也可译作“客观实在性”。因此,列宁的意思显然是说,当人们获得红、绿、硬、软等感觉时,也感到了认识对象的客观实在性,这种客观实在性也与红、绿、硬、软等感觉一道被给予了人。 再者,正因为当人们得到红、绿、硬、软等感觉的同时也获得了有一种客观实在存在着这样的认识,因此才会迫切需要一个关于这种客观实在的哲学概念——物质,列宁才会紧接着给出了自己的物质定义。否则,按照对列宁原话的通行理解,列宁是要说红、绿、硬、软等感觉都是对客观实在的认识,也即是要说物质的可知性。如果确实如此,那列宁又为什么紧接着提出“那末就需要有一个关于这种客观实在的哲学概念”——物质,并对之加以定义呢?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第三,对物质概念所标志的客观实在本身的存在的认识,是在人的感觉中被给予了人的,这不是列宁在物质定义中偶尔提出的一种说法,而是《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基本思想,物质定义只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 关于这一思想,列宁论述颇多。如:“接受或抛弃物质概念这一问题,是人对他的感官的提示是否相信的问题,是关于我们认识的泉源的问题。”(第129页)又如:“马赫主义者喜欢唱这样一种高调:他们是完全相信我们感官的提示的哲学家,他们认为世界确实象显现在我们面前的那样,……其实,马赫主义者是主观主义者和不可知论者,因为他们不充分相信我们感官的提示,不彻底贯彻感觉论。他们不承认作为我们感觉泉源的、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第127页)类似说法,还可找到多处。 所有以上论述,都把物质概念所表示的那种客观实在作为感官向人的提示,或者说是人在经验活动中因受到感官的启发而领悟到的,是在感觉中被给予人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所引的第一段论述。它指出:相信感官提示,必然接受物质概念。这一论述出现于含有物质定义的那段话之后。而在物质定义之前,列宁说:如果客观实在在感觉中被给予了人,那就必需要有标志这种客观实在的概念——物质。把二者加以比较,可以看得很清楚,所谓“在感觉中感知的”,就是“在感觉中被给予了人的”,而这又是说在感觉中感官对人的提示。提示什么?提示人的认识对象具有客观实在性。 第四,在关于认识论的著名的三点结论之后,列宁说:“千百万次从科学史和技术史中以及从我们大家和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得来的观察,都在向人表明‘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都在表明,当我们的感官受到来自外部的某些对象的刺激时,‘现象’就产生,当某种障碍物使得我们所明明知道是存在着的对象不可能对我们的感官发生作用时,‘现象’就消失。由此可以得出唯一的和不可避免的结论:对象、物、物体是在我们之外、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着的,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这个结论是由一切人在生动的人类实践中作出来的,唯物主义自觉地把这个结论作为自己认识论的基础。”(第100-101页)这段话具体地说明了对象、物、物体的客观存在性是怎样由感官提示给予我们的,可以说,这是对列宁物质定义中“通过感觉感知的”这一说法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