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1995-04-14 摘要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是建立在科学实践观基础上的,是实践决定论。实践决定论实现了对高扬抽象主体能动性的客观精神决定论和不懂得人在历史发展中能动作用的机械决定论的扬弃,使唯物论与辩证法在历史上达到了内在有机统一。那种把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与历史主体的选择性对立起来或试图用所谓历史选择论取代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观点都是不可取的。 关键词 历史决定论 实践主体 作者简介 吴仁平,江西师范大学政法系讲师,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亦即唯物史观,确认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形态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最终将向共产主义演进是不可避免的过程及趋势,因而它是一种历史决定论。现在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决定论?它是否排斥主体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选择性?本文拟就这些问题略陈管见。 一、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是实践决定论 所谓历史决定论,就是坚持发展的确定性、必然性,把历史发展看作一个合乎规律的过程。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历史决定论中有两种基本的形态:一是客观唯心主义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虽然用意识来解释社会历史,但它是用客观精神来解释历史,把历史看成是某种客观精神的发展史。二是机械决定论,否定历史发展偶然性、不确定性,把一切历史事件的发生都说成是必然的、确定的,完全否定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其本质上是一种历史宿命论。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也是一种决定论,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思想与其他思想家的历史决定论思想相比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是从人的物质实践,亦即物质生产活动出发去解释、理解人类社会历史。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认为,人是以实践为本质的存在,人在实践活动首先是在生产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实践是人从动物分化出来形成为人的基础。因此,对于社会的本质、特征和发展,必须从实践入手并以实践为基础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关于这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作了非常明确的说明,他们说:“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①“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②“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一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③这三段话虽然表述不同,但体现了同一个思想,即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出发点就是现实人的物质实践,这是研究考察历史的崭新出发点,是人类思想史上划时代的根本变革。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正由于确立了这一新的科学出发点,从而为科学地解释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第二,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实质上就是人类实践的规律。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认为,社会历史规律既有同自然规律相同的本质,又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作为规律来说,它们都表现为事物之间本质的必然性的联系,它们的作用也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质。这是它们相同的本质。不同的是,社会规律是在人的活动中存在,并经由人的活动而实现的。从根本性质来说,所谓社会历史规律就是人的活动规律,即贯穿于人的活动之中并制约着人的活动的那种客观必然性关系。正如马克思所提出的,人在自己的历史活动中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同时又是历史的“剧作者”④。“‘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⑤脱离了人的活动来谈论“历史规律”,只能是历史的神秘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正是通过研究人和活动,从而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扬弃了用外在于人的力量来说明社会历史发展的历史决定论传统,实现了在历史决定论上的变革。 那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是怎样通过研究人的活动来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呢?在研究人的活动的过程中,马克思发现,在诸多的人的活动中,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会历史的一切特点都来源于人的实践活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⑥。其中,生产实践活动又是人的最基本的活动,它不仅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而且是制约社会的性质和面貌的决定性因素,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只有对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才能找到理解人类历史发展之谜的钥匙,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通过研究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马克思发现,人们只要进行生产劳动,就必然发生两个方面的关系。一个方面的关系就是人同自然的关系,人改造自然,在改造自然中也改造自己。人在改造自然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叫做生产力。另一方面的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反映人们从事生产劳动的社会形式,叫生产关系。生产力是生产过程的内容,生产关系则是生产过程的形式,两者的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一种矛盾关系。社会的生产就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发展的,这种矛盾运动的规律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进一步,马克思从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去说明社会的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全部上层建筑的基础,上层建筑总是适应一定的经济基础建立起来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会发生变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又一基本规律。显然,这一规律是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基础上派生并发生作用的。人类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最终向共产主义演进,便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规律的作用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