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从哲学发展史的视角,对“新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了分析论述,认为,新唯物主义贯穿了辩证法;新唯物主义颠倒了唯心史观;新唯物主义以实践观点为基石,并对哲学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论说。 关键词 “新唯物主义” “旧唯物主义” 辩证法 实践 实践思维 马克思在被恩格斯称作“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即《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把自己的哲学称为“新唯物主义”。那么,这种“新世界观”、“新唯物主义”究竟新在哪里?对此,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不同的界定,但其中最主要的应有三点,即新唯物主义贯穿了辩证法;新唯物主义颠倒了唯心史观;新唯物主义以实践观点为基石。 一 “新唯物主义”是相对于“旧唯物主义”提出来的。旧唯物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即对于世界上的一切都用“位置的移动”或机械力学的观点加以解释,而且“把事物当做一成不变的东西去研究”。 与旧唯物主义针锋相对,新唯物主义无论是在自然观还是历史观上“都本质上是辩证的。”①它的整个体系都贯穿、渗透着辩证法思想。具体表现在:第一,在本体论上,它把整个世界看作是“处在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之中”,并力图揭示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第二,在对待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上,它不仅肯定物质对于精神,存在对于思维第一性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而且同样肯定精神、思维对于物质、存在巨大的能动作用,其重点在于突出强调辩证唯物主义。第三,在认识论上,它不仅承认认识来源于客观对象,更为重要的是承认认识有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抽象到具体,无限循环往复的辩证深化过程。不仅承认实践对于认识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同样承认认识对于实践的指导性、制约性作用。把世界作为一种永恒变化中的过程而不是一种既定不变的现成事物;坚持精神、思维的积极能动作用;肯定认识不是洛克式的“白板”直观反映,而是反映基础上的能动选择、内化重构、创造过程,所有这一切都与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标志着唯物主义在扬弃以往历史形态的过程中获得了新生。 二 旧唯物主义虽然在自然观上与唯心主义是对立的,但在历史观上却是一致的。考茨基在《唯物主义历史观》中曾明确地指出过这一点。他说:“唯物主义者还是和古代一样,继续从自然科学所分析的个人本质去推求人的社会本质,而不是从社会的本质去推求。因此唯物主义者们在这个领域内只有不断地碰壁,得到一些矫揉造作,矛盾百出的观点。唯心主义者们不断地钻这些空子,但是他们也并不高明多少。这种无能为力的情况,在唯物主义者们那里,并不是他们的方法的必然结果,而是当时的科学不够完善所致。在唯心主义者那里,倒是他们的方法的必然产物。因为唯心主义者的方法是在原则上从个人的精神出发,以便从分析个人的精神去认识世界中的理性,如果不是由此去认识整个世界的话。”②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是新唯物主义产生之前唯物主义的最后一个形态。他认为“人类的各个时期彼此借以区别的,仅仅是宗教的变迁。某一历史运动,只有在它深入人心的时候,才是根深蒂固的。心不是宗教的形式,因而宗教也不应当存在于心中,心是宗教的本质。”换句话说,在他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宗教的变迁史。宗教的变迁导致、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因为宗教标志着人心的深层本质。显而易见,这依然是从“分析个人的精神去认识世界中的理性”,依然是唯心史观的典型表现。 “新唯物主义”诞生之前,整个历史领域之所以被唯心主义观点统治着,除了有其深厚的社会根源,阶级根源之外,还有其深厚的认识根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③这样,必然产生两方面的严重后果。其一,是片面夸大个人精神的作用,看不到自然界对人的活动的制约,这是主观唯心主义历史观产生的根源。其二,是片面夸大自然界的作用,进而又把自然界神化为由某种造物主、绝对精神所主宰的,看不到社会历史的发展主要是人们有意识活动的结果。这是旧唯物主义、客观唯心主义历史观产生的根源。总之,与自然界事物的运动发展相比,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其独具的特点。人类社会是由有意志、情感、理性的人所组成的整体,人的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内容。以往的哲学,只看到事物运动的差异性,而看不到事物运动的同一性。竭力夸大意识、理性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分别提出了神创史观、英雄史观、精神史观和人本史观。这种种不同的历史观却具有同一个特点,即认为是精神的、理性的力量创造了历史。新唯物主义则与此针锋相对,它把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经济形式作为历史领域特有的客观存在,遵循“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不是相反”。 “历史唯物主义是越过全部以往唯物主义向前跨出的有决定意义的一步;由此而产生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唯物主义的全部以前的阶段占有批判者的地位。”④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关于人类历史的各种错误观点,不仅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著名原理,不仅把社会存在正确地规定为特定社会的特定生产方式,而且还深入、具体地揭示了社会的“物”及其在此之上产生的“精神”相互之间作用、发展的运动规律,这就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核心内容的经典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⑤这段论述的实质就是颠倒了唯心史观的基本精神,使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建立在了坚实的唯物主义观点之上,结束了唯心主义在人类历史领域长达两千年的统治,从此以后才使得人们关于历史的认识具有了真正科学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