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论断,是毛泽东同志于1963年11月18日在审阅《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文章的小样时所加的批语,原文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转引自《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实践》)。经过1978年的“真理标准”(“实践标准”)大讨论后,这个论断已经深入人心。从政治角度来说,这个论断不论是在1963年,还是在1978年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从学术角度来说,它却是一个并不准确的命题。为此,我从1986年开始,曾先后发表了四篇文章,对“真理标准”进行再讨论。尽管如此,但我觉得还有许多话要说。 (一) 检验人们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这是一个认识论中的哲学问题。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哲学家都努力地进行了各种探索。 我国战国初期的墨子,第一次提出了如何判断人们言论的真伪是非问题。他说,“言必有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于事。于何原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非命上》)第一表说明是以过去历史记载中前人的经验教训为依据;第二表说的是以现在广大群众的感觉经验为依据;第三表说的是以某种言论主张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国家、人民的利益为依据。墨子以历史的间接经验、众人的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与人民利益相符合为依据,来检验人们言论(认识)的真伪是非。这三表究竟是作为标准,还是作为办法,他并没有明确说。 循着墨子的思路,荀子提出了“符验”的观点。他认为:“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荀子·儒效》)。这就是说,如果仅“闻”而不“见”,虽然听得多,也必有荒谬;仅“见”而不“知”,虽然经验多,也必有虚妄;仅“知”而不“行”,虽然了解得多而实,也还是会处于困惑的境地。因此,他强调:“善言古者必有节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凡论者,贵其有辨合,有符验。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荀子·性恶》)。这即是说,对于一种言论,必须从各方面去考验。他以“辨合”、“符验”为比喻,说明凡一种认识只有在“行”中得到验证,证明它与客观实际相符合时,才是真知,否则,就是妄论。“行”可以理解为实践,通过实践来证明人们的认识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行”究竟是作为标准,还是作为手段、方法、途径,他也没有明确讲。 继承荀子的观点,韩非提出了“参验”的学说。他认为:“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而不苟于世俗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韩非子·奸劫弑臣》)这是说,真正懂得圣人之术的君主,不迁就于世俗言论,而是按照名实是否相符来判定是非,依据实际效果来审查言辞是否正确。他又说:明王“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众端以参观。”(《韩非子·备内》)这是说,英明的君主,要判断一种意见、言论(“陈言”)是否正确,那就要用“参伍之验”的方法去考察。具体来说,就是明王要想了解事情的真相,就不能专从一方面看,而必须把许多方面的情况(“众端”)搜集起来,进行分类排队(“伍”),加以比较研究(“参”),看这种意见、言论是不是在各方面都能得到证实(“验”)。如能得到证实,那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他还举例说,判断刀剑是否锋利,就要用刀剑去宰杀动物;挑选马匹,就要将马驾上车跑一跑(参见《韩非子·显学》)。可见,在韩非看来,名实是否相符,这是判断人们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而分类排队、比较研究、多方证实其中包括实际功效的证实,则是检验人们认识正确与否的手段、方法。 汉代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汉武帝所采纳,于是孔子就由儒家创始人上升为“素王”再上升到“神”,而圣人及其言论也就成为判断人们的言行是非的标准。扬雄也深受其影响,错误地认为“众言淆乱,则折诸圣”(《法言·吾子》)。但他又提出了“言必有验”的主张。他说:“君子之言,幽必有验乎明,远必有验乎近,大必有验乎小,微必有验乎著。无验而言之谓妄。君子妄乎不妄!”(《法言·问神》)他又说:“君子事之为尚,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法言·吾子》)在他看来,凡是经过事实验证的就是真理,否则就是妄论;言辞不能尽量地反映事实的,则失之粗直,而言辞超过事实的,又失之虚浮,只有言辞与事实相称的,才是真理性的言辞。在此基础上,王充提出“效验”的观点。他认为:“事有验证,以效实然。”又说:“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论衡·实知》)在他看来,凡是能够取得事实证明的理论就都是真而可信的,否则就是“虚妄之言”,尽管说得甜言蜜语、繁花似锦,也是不可信的。他把实效、事实看成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王符则进一步提出“必效于实”(《潜夫论·考绩》)的原则,徐干则大力宣传“事莫贵乎有验,言莫弃乎无证”(《中论·贵验》)的思想。“必验”、“效验”、“贵验”都是强调要检验,但事实、实效究竟是标准还是手段,有的说得明确,有的则说得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