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唯物主义哲学,有两种途径:一是将精神与物质关系主要理解为本体与属性的关系,二是将其理解为实践关系。前者只能得到自然唯物主义,而后者则必然地得到彻底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以实践概念作为内部地颠倒黑格尔哲学的突破口,由此,必然把整个世界历史理解为“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必然内在地导致物质本体论、认识—改造论与历史观的“三位一体”的哲学体系。人的批判性与建设性实践活动和人在实践中的发展,是贯通整个体系的主线。由此而导致一系列极其深刻、丰富而“管用”的理论结果,构成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 1845年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诞生,标志着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新纪元的开端。因为从此开始,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以作为“客观物质活动”的实践概念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人类的批判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活动——“革命的实践”的概念,贯穿在整个《提纲》中,并且从此之后,贯穿在马克思一生的思想轨迹中。全世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人们,不管其观点如何不同,都异口同声:实践概念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是马克思新思想的发源地。 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与历史上一切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其用“实践”概念来颠倒唯心主义哲学,由此而吸收了唯心主义哲学中的“合理内核”。那么,马克思为何要用这一概念,而不从其他途径来建立其唯物主义呢?这个问题,是理解这位伟人的关键,是识破围绕马克思的层层思想迷雾的关键,也是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的关键。为此,我们应当讨论颠倒唯心主义、建立唯物主义在逻辑上的可能途径,然后讨论马克思为何要选择人与客观世界的实践关系来作为突破口,并且讨论由此而必然地得到的理论体系。 一、“颠倒”唯心主义哲学的两种途径 唯心主义哲学,作为人类智慧树上“不结果的花”,对世界和人生的奥秘,做出了许多宝贵的探索。然而其最根本的缺陷,是颠倒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对于唯物主义来说,必须将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使这朵花结出丰硕的果。那么,如何进行这种颠倒呢?逻辑上有下述两类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把人的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仅仅理解为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在本体论上,将其理解为本体与属性或机能的关系;二是在认识论上,将其理解为人的精神与周围世界的直观关系。关于第一个关系——精神与物质间到底谁是本体,谁是属性或机能?一直是英法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斗争的焦点。如果我们认为精神是物质的机能与属性,并进一步认为联系与发展是物质的固有属性,那么,我们就得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相结合的世界图景。这在本质上,是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世界图景。 看来,这似乎是建立唯物辩证法的最直接、最省力的途径。与马克思同时代的工人哲学家狄慈根,就曾经通过这条途径,建立了他的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相结合的哲学。他的哲学的核心,是揭示人脑活动的物质性本质,认为“思维是脑的活动,恰如步行是足的活动一样。……思维是作为主观的、内在的过程而被我们感觉到的。”所以,人脑的活动是大脑物质的机能和运动。由此而得到了这样的物质世界图景:“永恒的物质、不灭的物质,事实上或实际上不过就是它的可灭的现象的总和。”① 这种“颠倒”途径,从纯自然科学角度来看是正确的,因为它从物质的自然属性上,反映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然而,它并不深刻。其最严重的缺点是:只是理论地讨论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以“解释世界”;而不是从精神与物质的现实关系中,即从“改变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来分析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实际上,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决不仅仅是物质本体与其自然属性的关系,以及精神与周围世界的直观关系。精神与物质之间的这两种自然关系,在现实中是溶入于人与客观世界的实践关系中的。只有人与客观世界的实践关系,才是精神与物质的现实关系,在实践之外不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 因此,如果我们不从实践关系中,而只从本体与属性、机能关系,以及精神与周围世界的直观关系上坚持唯物主义,那只能是自然唯物主义(尽管表面上可能是辩证的),而不能得到包括人的历史活动在内的真正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这种自然唯物主义,至多只能解释客观物质世界,而不能说明与指导人类改变世界。所以,它只是在自然观方面接近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等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要用这种唯物主义来“唯物地”解释历史,只能把社会理解为自然界的物质,把自然界的物质性与辩证法外在地套用在社会头上,人与社会被当作一部物质性的机器,而不是关于人类批判与建设世界的实践活动的哲学。 马克思没有采取这种途径来建立他的唯物主义。这有两大基本原因:一是马克思给自己确立的历史使命。作为人类历史上一位伟人,马克思建立唯物主义,其理论目标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变世界”。从青年时代起,他就给自己确立了伟大的历史使命——进行批判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革命实践,认识其客观规律。这客观地需要他从人类实践活动中,探索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二是马克思的深厚的哲学素养。马克思看到,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只能存在于人的实践中,决不可能存在于实践之外。离开对实践的科学分析,绝不可能得到精神与物质的现实关系。而在西方哲学中,唯有德国古典哲学,才从人类与世界的实践关系上,讨论精神与物质的关系;而实践是人类改变世界的活动,因此,实践中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必然是辩证的,在黑格尔哲学中尤为如此——这是“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的辩证法,因为它“在对现存事物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②。然而,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这种辩证法,却把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关系“倒立”了。马克思要建立自己的唯物主义,必须既要继承其关于精神与物质关系的辩证法,同时“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③,找到实践中精神与物质间的正确关系。这两个原因,使马克思在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内部,抓住人类改变世界的实践,来对精神与物质关系进行“再颠倒”,以建立他的“新唯物主义”。这显然是与上述“第一条途径”完全不同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