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与创造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东海 内蒙古大学哲学系

原文出处: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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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文章认为“反映”是本体论层次上的概念,“创造”是认识论层次上的概念,因为两者不在同一层次上,所以反映与创造不是直接对立的。在认识论中首先应该坚持反映论,这是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前提,但是仅仅坚持反映论还不够,这不能概括尽认识的全部特性,还不能体现出人在认识中的主体地位。为此在认识论层次上应进一步探讨认识过程中的创造问题。创造是人的主体性在认识过程中的发挥,它不是对认识对象、认识内容的创造,仅仅是对认识形式认识方法的创造。

       关键词: 反映 创造 本体论 认识论

       毫无疑问,人的认识是外界事物的反映,是对外界事物的观念把握。认识过程中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人的认识并不是机械的刺激——反应,而是具有创造性,能超出感觉经验的局限,抽象出本质和规律,并推论到未谋面的事物中去。那么,反映与创造究竟是什么关系,二者是否是对立的?

      

       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观念是反映论,认为我们的一切认识、观念都是外部世界的反映,“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脑并在人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①。唯心主义的各个派别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否认反映论,现代西方的一些唯心主义哲学甚至认为反映论是机械论的观念,是过时了的东西。是否承认反映论就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分歧,唯物主义把反映论作为其认识论的基础,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一切观念正是从否认反映论开始的。自从近代哲学转向认识论以来,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都是在这个问题上展开的。

       我们必须承认认识就是反映,这样才能同唯心主义划清界限,才能在正确的基础上深化认识论研究。

       然而,如何理解“反映”又是一个问题,反映是对具体认识过程的描述呢,还是认识研究的本体论基础呢?以往的讨论在很多的时候,没有严格区分二者,简单地把认识归结为反映,把认识过程看作是由“反应”发展而来的“反映”过程,由于过多地强调反映同反应的相同之处,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人的认识不过是由外界刺激引起的观念。其实,这只是人类认识的一个方面,同样重要的另一个方面是认识的创造性。用“反映”描述认识过程无法揭示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因素,认识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无法得到合理的说明。我们肯定认识是反映,以此同唯心主义认识论相区别,具有这种意义的反映概念只能是本体论层次上的,不能用它来描述具体的认识过程。

       在认识中创造的作用不可低估,之所以人的认识能够深入地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并能不断地修正认识和深化认识,就在于人的认识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认识不同于“反应”的根据就是人的主体性,人不是消极被动地认识事物,而是按照一定的动机、目的主动地去选择认识对象,并积极地创造认识条件,在已把握的认识规律的指导下去认识事物。并不能否认人的一部分感觉经验是自发地由外界刺激引起的,与其他高等动物的感觉没有什么差别,人的自觉认识只能从这种自发的认识发展而来。自觉认识与自发认识的区别在于自觉认识有主体性因素参与,自发认识没有主体性因素参与,有主体性因素参与的自觉认识相对于自发认识来说具有创造性,它不是消极地接受,而是积极地参与,选择什么以及怎样选择都包含着创造的成分。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的一切自觉认识都是创造性认识。

       认识中只要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就不是机械唯物主义所理解的受动认识,不是直接地反映外在事物,而是创造性地把握外在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体现出认识中人的地位和意义。外界事物是客观存在的,外界事物对人感官的刺激也是客观的,可是不同认识主体所获得的认识会有差异,不同时代人们的观念会有不同。这些事实表明了认识现象的一个特点,认识过程具有创造性,因主体的创造能力不同其结果就会不同。本质是事物最根本的规定性,规律是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价值是事物对人的意义,对事物的本质、规律以及事物对人的价值的把握是认识的主要任务。外在世界不会把其本质、规律和价值自动展示给人,必须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经过缜密的思考,积极的创造,才能掌握现象背后的本质、规律及现象中体现出来的事物与人的价值关系。人的认识没有创造外在世界,也没有创造世界的本质、规律和价值,仅在观念把握的过程中渗透进主体性因素,从而具有创造性。

       认识的“创造”有创新、超越、发展等含义,可以指认识的深化和新认识成果的产生,也可以指新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对旧有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的超越,也可以从更广的意义上理解为认识活动中主体性因素的参与。创造性认识不是机械的反映,而是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其结果是认识不断深化,思维方式不断进步。没有主体性因素的参与也就没有认识的创造可言,创造概念中内在地包含着主体性因素参与的含义。人的认识都是自觉认识,自觉认识也就是创造性认识,没有创造性即没有主体性因素参与的认识不是真正人的认识,因此,可以把“创造”作为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用这个范畴概括人类认识的主体性因素参与这个方面。

       一提认识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有人就怕由此损害了反映论,其实创造与反映并不是对立的,二者是统一的。只要观察下现实认识活动就不难发现,认识过程就是创造性的反映过程。只要把反映与创造的关系摆正,弘扬认识的创造性并不会影响反映论的基础地位,反而能使反映论更具辩证的内涵,因为创造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

       近来,人们越来越多地谈论认识的创造性,于是遇到了创造与反映的关系问题。有些人只承认反映,否认创造的重要意义,致使认识论研究陷入僵化,有些人夸大创造,置反映论于不顾,走向了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中给二者定位变得十分迫切了。

      

      反映与创造的层次不同,明确了这种区别之后才能谈二者的统一性,否则误解是极易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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