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体性的复归

作 者:

作者简介:
谢光前 1963年生,中南民族学院理论课部讲师。

原文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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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在人类文明发展的道路上,东西方文化都无视自然的主体性,表现为在观念中的否认和在行动上的征服,结果遭到了自然的报复。自然主体性不是虚玄的概念,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它以其创造性、目的性和尊严性体现出来。现代生态环境的恶化警醒了人类,从而掀起了一股全球性“生态化”浪潮,这昭示了自然主体性的复归。正视并尊重自然的主体性,是人类存在和发展不可忘却的要义。

       关键词 自然主体性 复归 创造性 目的性 尊严性

       大自然错生了一个忤逆的儿子,本来出自于自然的人,现在却以君主的身份,按照自己的需求,顺着自己的欲望改造、控制自然。人不顾自己以及社会的全部自然性和在自然界衍生出来的偶然性,总是高傲地将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每个民族都抱有一种君临一切的心理,而整个人类则自诩:人类是万物之灵,力图把自然的力量、主体性泯灭在原生状态之中。然而,现在人类面临的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生态灾难、环境恶化等现实问题,使我们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它警醒我们注意,自然——不再是一个单纯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实践和认识对象以及价值和审美对象,同样,自然以其内在的规律性、必然性以及与人、社会关系上的主动性、尊严性显示出其主体的地位。

      

       一

       人类似乎从来就没有正视自然界具有的主体性地位,抑或根本就以为自然不具有主体性。东西方文化所走的道路迥异,然而对自然的态度就其实质而言是没有差别的,那就是尽可能地将自然为我所用,在观念和行动上消除自然的威力。

       人最初是在观念中,在自己的概念上获得对自然界的力量和统治。神话和原始多神教信仰就是把自然力拟人化,从而将自然力集中在人身上,使人成为强大自然力的特殊尺度和化身。中国古代神话“后羿射日”和古希腊神话的阿波罗神“太阳神”的创造可谓同源异构,这反映出原初之人“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心态。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神话都是借助想象征服自然力,支配和改造自然力。”①这种征服欲的积淀一直潜在地影响和遮蔽着人类去正确认识自然的地位。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中国传统文化是最富有崇尚自然的精神的。中国往往视天地自然为一大生命。否认这一点也许并不恰当,但问题是这种表面对自然的崇尚基于什么样的目的?透视象征传统文化精髓并具有三位一体性质的儒学、佛教、道教关于自然的认识,就不难发现,自然不外乎是他们借以比附社会、人事或伦理生活的媒介,或者是逃避尘世的掩体,甚至是为人欲功利目的服务的对象,至于自然本身应立足何种位置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儒学素以纷繁复杂、尽善尽美的政治伦理体系而著称于世。自孔子开始,人的问题一直是雄居中国传统文化各家之首的儒家思想的中心问题,自然只是孔子借以比德的现实对象,它屈从于人类伦理。在《论语·为政》中,孔子谈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众星拱之”,又在《论语·雍也》中说:“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孔子周游列国,一心问政致仁,对博大精深的自然却视若子虚,毫不在意。其后,战国时期儒学之集大成者荀子虽然开始直面自然,但他揭示的是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基于功利的目的,他主张人应与自然分庭抗礼,要“制天命而用之”②,因为在他看来,“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为天下贵也。”③由此,人自比天(自然)的自负心理得以确立并世代沿续。如董仲舒言:“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④,乃至宋代朱熹则说:“人为最灵,而备有五常之性,禽兽则昏不能备,草木枯槁则又并与其知觉者而亡焉。”⑤即使董仲舒等倡导“天人合一”,但并非诚心敬重天道自然,其意不过是借“天”抬举帝王。

       先秦道家似乎对人世沧桑没有多大兴趣,就老庄而言,他们几乎把注意力都凝聚在对自然的苦思冥想上,并且在玄览静观中领悟到自然界存在一个虚玄微妙无象无形的“道”,此道是万物自然之根据,万物皆遵循此道,老子认为“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⑥,肯定万物的内在规律主宰一切。庄子弘扬了老子的哲思,认为道周行遍在,万物皆受其覆载,而未有能离道者,《庄子·天地》中说:“行于万物者道也”。老庄哲学可以说是对自然主体性地位的一次近乎神秘性质的肯定。但遗憾的是,视老庄为鼻祖的后世道教却远离其宗师对自然的深沉哲思,从魏晋南北朝到宋明时期曾几度昌盛的道教从根本上是悖于自然而浮于人事,自然界只是道教借以趋利避害的场所。这期间,在空山幽谷之中、茂林修竹之间到处弥漫着道教的烟瘴雾气,富贵长生、得道成仙的功利欲念,炼丹术、点金术、打醮祭神、画符念咒等奇门异术,迷人惑众,迎合了人们渴望肉身“永恒”的欲望,因而其影响盖过老庄原旨。鲁迅先生曾说:“中国根底全在道教。”⑦显然,道教并不代表先秦道家,道教只是从一种世俗利欲来对付自然,老庄的智慧之光只是一闪即逝。

       基于对佛教的感性直观的认识,人们必定以为佛教对自然的态度是高尚的,既非功利也非伦理,是超然于人欲之上的。其实不然,在中国的禅宗观念中,我心即佛,佛即我心,世界万物,客体主体,佛我僧俗,日月星辰,山河大地等等,无非是我心的幻化,如果没有我心,哪还有什么世事沧桑,又何以见得存在山川湖海,蓝天白云?而在行动上,禅宗和尚则是到处寻觅幽境胜地,静坐独处,啸风吟月,用对大自然的陶醉来抵御心中的内痛,借助以把大自然对象化的力量来求得心理的平衡。可以说,在自然中求得心灵或精神的慰藉是佛教热衷于自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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