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价值体系建构中的物质价值系统

作 者:
晏辉 

作者简介:
晏辉  内蒙古大学哲学系

原文出处: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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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始于经济领域的社会改革运动其内容与意义已远远超出了经济范畴,而且深刻地影响到社会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以及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并最终改变着人们原有的价值观。从本质上讲,市场经济乃是一场深刻的价值革命。文章认为在现代价值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但从根本上则主要是物质价值系统和精神价值系统两个方面。

       关键词: 社会结构 市场经济 价值观 价值主体 交往 计划体制

       人类发展史实质上是价值创造史和价值实现史,所以,人的世界乃是一个价值的世界以及价值的实现即意义的世界。价值世界包含这样两个基本的部分:第一是物质价值现象系统,包括价值主体系统、价值客体系统和交往价值系统。第二是精神价值现象系统,它包括价值观念系统和价值目标系统。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实质上都存在着价值体系的建构和价值目标的实现。而这些内容的构成与实现,又从根本上有赖于社会结构的变化及其变化规律。所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内容上讲,就是一个现代价值体系的建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建立与实现则根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建立与发展。这样,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不止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建构与实施,更重要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对这一理论与实践进行价值论意义上的研究,无疑是重要的。

      

      一、价值主体系统

       人类历史发展的主体永远是人以及人的联合体。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尽管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和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其发展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却有着与自然规律根本不同的内容、性质和特征,以及实现方式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在于,人类社会是由人、人的活动以及各种关系构成的。社会规律具体表现为人的生存和发展规律;表现为人的社会需要和社会的人的需要的变化、发展以及重新组合规律。而这些内容的生成与发展,则是以人的价值创造活动、价值实现活动和需要满足活动为根基的。所以,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这一体制下的社会文化现象,作出客观的历史的评价,必须以人这一社会主体为尺度。

       作为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乃是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发动者、主导者和承担者;作为历史过程的主体,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承担者和主导者。作为历史过程的主体有这样三种基本的形式;人类历史主体、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它们都在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领域承担着创造价值对象的任务。但这并非说,作为价值创造活动的主体,就一定成为价值实现活动的主体,即一切价值对象的享用者。在异化劳动条件下,价值创造活动和价值实现活动处于背离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是对异化劳动的扬弃,是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是迄今为止最有价值的社会形式。因为它实现了价值创造活动和价值实现活动的统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从根本上把人置于生产主体和价值主体的地位,并把二者现实地统一起来。改革最大的社会价值就是初步确立了价值主体系统。而这一系统乃是现代价值体系建构的关键内容。具体有如下一些规定和环节。

       1.现代价值主体地位的确立

       如上所述,主体从其构成形式上分为社会主体、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从最终的意义上说,个体主体又是社会主体和群体主体存在和发展的目的,它们均在不同的层次和范围内成为个体主体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确立个体为最终意义上的价值主体,并不必然地导致个人主义。因为,无论在中央集权统治下,还是在民主体制下,个人利己主义都是存在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实践的意义上,确立了人为价值主体的地位。由于国家在经济管理职能上实行宏观调控微观搞活的原则,使得社会、集体、企业和个人不同程度地进入了市场。国家不再实行“统、包、销”政策,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就从根本上把人的规律与社会规律、需要规律与生产规律自觉地统一起来。因为市场本来就是社会的,它是社会多重内容交互作用的产物,它既包括人和物的相互影响,又有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于是,作为主体的人,如何确立自己的主体地位,就既取决于自身多方面的属性与特征,又取决于他所生存于其中的环境。“只有当物以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在实践上以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马克思语)。某人作为主体,把什么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改造对象和价值对象,这一方面取决于对象的性质,另一方面又取决于人的主体性本身。所以,主体地位的确立,不是被动接受的结果,而是主动选择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主体的人,也就处在动态结构之中。集体不再是规定的,而是构成的;社会不再是给定的,而是生成的。作为主体的人成了一个活的有机体。他有能力、有权力选择集体。作为主体的人,他在社会的哪个领域成为主体,成为何等水平的主体,乃是个体与社会双向选择的结果。人之成为实践领域、认识领域以及价值领域的主体,这除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及个体存在结构的必然要求之外,还取决于主体性的生成与发展。

       2.现代主体性的生成

       人要成为真正的主体,必须实现由自在主体向自为主体、潜在主体向现实主体的转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这种转化创造了现实的条件。如前所述,社会是一个大市场,市场是一个小社会。企业、集体要进入市场,人才也要进入市场。市场作为人之活动的特定领域,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但无论哪种市场都以供求规律为前提,以平等竞争为原则。于是,企业要进入市场,引导市场以至占领市场,人的因素成了首要的。人的因素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的主体性问题。所谓主体性是指人之成为主体的内在素质和意识特征。内在素质主要是指人的创造性,具体包括人的文化素质、参与欲望、领导兴趣、决策能力等。意识特征是指人的自觉能动性和为我性。在人类历史活动中,人永远是人的活动的承担者和产品的生产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就成了真正的活动主体、生产主体和价值主体。这主要是人的主体性的贫乏与丰富所致。人的主体性的生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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