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观念与设计思想

——从“第四产业”说起

作 者:

作者简介:
汤一介 北京大学哲学系

原文出处:
东方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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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第四产业”是国内有些人近年来提出的新概念,指用最新的信息和高科技手段以优化方式调配、组装第一、二、三产业和市场,以取得最佳经济效果和审美价值的一种新兴产业。

       关于“第四产业”,对我说是一很陌生的概念,因为我是研究哲学的,而且主要是研究中国哲学的。因此,对“第四产业”本身,我很难说些什么。照李正天教授的论文《世界是一个伟大的太极球》中所说:“以高审美判断为指导,并具有战略眼光的设计业,就是新兴的第四产业”。从李教授的说明看,我想,“第四产业”不仅与实际的技术性学科有关,而且它也应该与哲学有关。它一方面体现着人文精神,另一方面体现着科学精神,在这两种精神相结合的条件下所形成的哲学观念以及依此哲学观念而构成的一套设计思想,也许是第四产业的特点。因此,在这里我试图从人类社会发展前景的角度提出一哲学观念和哲学思路来为“第四产业”的重要性作点论证。

       我们能不能这样来考虑“第四产业”问题,也就是给当前人类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设计一种解决的方案。在即将过去的二十世纪,曾经发生过两次世界大战,使数千万人丧失了生命,多少世纪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的财富遭受到难以估计的损失,它是一个悲惨的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为人类社会提供了利用自然、征服自然的巨大能力;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高度发展,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在他们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不仅掌握了大量破坏自然的工具,而且也掌握了毁灭人类自身的武器,正如一九九二年1575名科学家发表的一份《世界科学家对人类的警告》开头所说:“人类和自然正走上一条相互抵触的道路。”对自然界过量的开发,环境的污染,人口暴涨,生态平衡的破坏,不仅造成了“自然和谐”的破坏,而且也造成了“人和自然和谐”的破坏,这些已严重地威胁着人类自身生存的条件。现代社会中,由于片面物质利益的追求,对自然资源的争夺、占有和权力欲望的膨涨,造成了国与国,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对立和战争;过分注重金钱和物质的享受,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社会的冷漠,心灵的孤寂,使人们的失落感日甚。在人类社会中,现在儿童有儿童的问题,青年有青年的问题,老年有老年的问题。人与人之间在精神上的隔膜,在日常生活中的互不了解甚至仇视,致使人们失去“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样终将导致人类社会的瓦解。现代社会,由于人们无止境的追求感官的享受,致使身心失调,人格分裂,由于心理的不平衡引起精神失常,酗酒、杀人、自杀等等,造成自我身心的扭曲,已成为一种社会病,而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宁。人们面对这些问题,不得不对过去一两个世纪以来的历史作理性的反思。在这个世纪之末,人们或者逐渐意识到必须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和平竞赛”代替“军备竞赛”。因而大多数人都希望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以“和平与发展”为主旋律的世纪。

       在当今科技高度发展的信息时代,人类要生存和发展下去,就必须争取“和平共处”,必须实现“共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从哲学的观点为下一个世纪人类社会的发展设计一合理的走向?照我看,人类社会要走向“和平共处”就必须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这里扩而大之就是要调整好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要建立起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要“共同发展”,就不仅应该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要解决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要建立起一种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在我国古老的经书《周易》中提出一个十分重要的观念,这就是“太和”的观念,“太和”观念是一切和谐观念的总和,主张普遍的“合一”。我认为这个观念可以解释为完满的“普遍和谐”。在中国的儒家和道家思想中为我们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和谐”观念的资源。

       在谈到“和谐”观念问题时,使我想到,一九八三年八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第十七届世界哲学会议上国际现象学会会长女哲学家田缅尼卡发言的一段话,她说:“西方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受惠于东方而不自觉,像莱布尼兹之重视普遍和谐观念即是一例”。她认为当前西方至少有三点可以向中国哲学学习:(1)崇尚自然;(2)体证生生,(3)德性实践。在这里我想借用田缅尼卡的三点意见加以发挥。我认为,“崇尚自然”可以解释为,在中国哲学中把“自然”看成是和谐的整体,而有“自然和谐”的观念;“体证生生”可以解释为在中国哲学中把“人”和“自然”看成是和谐的整体,而有“人和自然和谐”的观念;“德性实践”可以解释为,在中国哲学中把“人”和“人”看成是和谐的(或者说,应该是和谐的),即有由人们创造的社会和谐的观念。我想,除了以上三点,还应加上人自我“修身养性”的问题。所谓“修身养性”可以解释为,在中国哲学中把人的“身”和“心”看成是和谐的(或者,说,应该是和谐的),即有“自我身心内外和谐”的观念。这就是说,由“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构成了中国哲学的“普遍和谐”的观念。

      

       (一)关于“自然的和谐”的观念

       “崇尚自然”是道家哲学的特色,老子可以说是最早提出“崇尚自然”的哲学家。他认为,人应该效法地,地应该效法天,天应该效法道,道是自然而然的。所以归根结底人应该效法道。照老子看,天得到“道”就清明,地得到“道”就安宁,变化(神)得到“道”就顺通,万物得到“道”就生生不息,山河得到“道”就充满生气,王侯得到“道”就天下太平。可见老子追求的“道”正是-安祥宁静的和谐世界。庄子和老子一样把“自然”(天地)看成-和谐的整体,他把“自然的和谐”叫作“大美”或“天籁”(Comsic music),“大美”正是一种自然的美,无缺陷的美;“天籁”正是一种由天然所成的和谐音乐,都体现着自然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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