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基本的意义上来说,社会存在包含着人的自然存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以及人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人的意识活动最初步地可分解为知、情、意三种因素,所谓知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理性活动范畴,它反映的是现实社会的关系;所谓情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非理性活动范畴,它反映的是人的自然存在(生理机体)的内在要求;而意则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意识现象,它是理性活动在非理性活动的驱迫下所产生的。|以上诸种因素和相互联系可大致表示如下:
在现实的社会存在之中,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并不是象图式上这样一目了然,而是盘根错节、相互制约的。 一 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因此我们对社会存在的认识首先从它的主体-人开始。人的第一特征是他的生存,其他的一切活动:生产活动、精神活动都是在此基础上展开和延伸的。从这一意义上说,人首先是生理机体与意识属性的统一体,然而这种统一不能仅仅理解为外在的统一。当意识属性作为一种现实性时,它的内容是现实的,而当它仅仅处在潜在状态时,还只是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作为潜在的机体功能,是直接产生于生理机体的存在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的。 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生命体,又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自然存在物。 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矛盾运动,揭示了意识起源的客观机制。马克思曾用饥饿这一最基本的生理现象来说明意识是如何在这种对象性的矛盾运动中产生的。在马克思看来,饥饿感是人的自然需要的反映,为了使自己得到温饱,人需要他之外的对象世界。人的这种自然需要,支配了他的生产实践活动,并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伴随着神经系统的发育,以激情、欲望等意识形式的萌芽状态而表现出来。 马克思进一步把这种激情、欲望作为人自身的本质力量,其一方面体现了人对自然对象的需要和依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人的需要是能动的。这样,激情或欲望作为受制于生理机体的精神现象,体现了人的自然需要,并作为意识活动中的非理性因素(这与认识活动中的直观、顿悟、灵感等非理性因素属于不同的范畴)而表现出来。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马克思从两个方面论证了这种非理性因素的客观根源:第一,它们体现的直接是主体的生理机体的需要;第二,需要的对象是外在的、不依赖于主体自身的客观存在。因此,激情、欲望作为意识活动中的非理性因素,虽然以精神现象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它的根源或者说本源是客观的。 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马克思首先分析了人的自然存在与人的意识之间的关系,或者从广义的意义上说,分析了社会存在与人的意识两者关系中的第一重关系:即人的自然存在与意识活动中的非理性因素的关系。然而,马克思的这一论述,除了它的辩证特色,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没有超出旧唯物主义者已达到的水平。但是,马克思并没有仅仅停留于此,而是继续用辩证的和实践的观点,伴随着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进一步探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关系。因为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因此,马克思对社会存在与意识之间关系的认识,必然要由人的自然存在深入到社会存在。 二 自然存在是人类存在的前提,但是人类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就必须进行征服对象的生产劳动。如果说人类历史的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他们的肉体组织及其与自然的关系。那么,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为维持自身的生存而提供衣、食、住等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而人类为了进行征服自然的生产劳动,就必须结成一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必须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与此相应的社会关系。因此,人的自然存在必然要溶于社会存在之中。马克思认为,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那么人们的社会存在与人们的意识又具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以及人们的物质交往关系是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并通过思想、观念等意识形式反映到人们的意识中。因而,他们认为,人们虽然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现实的,从事生产活动的人们,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程度,以及与这种发展程度相适应的交往形式(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正因如此,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人们在改变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在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 因此,相对于人们的自然存在制约了人们意识中的非理性因素,是从狭义的意义上论述了存在决定意识而言;人们的社会存在制约了人们意识中的理性因素,则是从广义的意义上论述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或者说,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从广义的意义上论述了社会存在与人的意识的第二重关系,即社会存在对思想观念的制约性。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不能只作抽象的认识,而必须进行具体的分析。马克思首先分析和研究了存在与意识之间的第一重关系,即人的自然存在与他的激情、欲望之间的关系,这在某种程度上说,还受着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的影响。然而,仅仅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与旧唯物主义者也是有所区别的。因为马克思是由黑格尔走向费尔巴哈的,因此,当他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研究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时,他以辩证的思维方式克服了后者的直观性。马克思与旧唯物主义者之间更为本质的区别在于,对这一问题,他没有只是停留在自然的认识阶段,而是进一步深入到具体的社会存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