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价值具有一体两面三结合的关系。“一体”是指过程的复合体;“两面”是指实践与价值处于同一过程的内外相关、互为推动的两个方面;其中,实践是价值的内在根据,价值是实践功能的外在表现;“三结合”是指实践目的性表现了人的需要与物的效用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生成的内在机制。实践的能动性,表现了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的本质特征。实践的社会性,表现了哲学价值范畴与经济学价值范畴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系统的结构层次性。 一、实践目的与价值生成的机制 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①这种实践观蕴含着实践目的与价值增殖的内在联系,即实践过程也就是价值生成过程。而价值生成过程不过是反映了实践者作为“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人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②因此,价值不是“实体”范畴,而是“关系”范畴,它全面涉及主体、客体、环境三者相互作用关系的属性。其中客体的属性可指自然属性,或“人化”属性,或社会属性,而主体则可兼有上述一切属性。只要客体的任一属性一旦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便具有了价值性。但是,同样的属性对于有着不同实践目的的主体来说,其价值大小和形态是不同的,表现在: 1、直接目的性与使用价值形态 直接目的是人最初的、有限的目的性。这种“目的作为力量以与那对象相关联,而目的之支配对象乃是一种直接的过程。”③它表现在主体欲求所引起的活动直接作用于对象;客体则以其固有的属性直接满足于人的基本需要;主客体之间呈现“一一对应”关系,它以主体指向客体、客体满足主体“当下的需要”形成“使用”价值为特征。 2、间接目的性与技术价值形态 主体改造客体,产生新的技术属性,再来满足主体的需要,这是人的“目的发挥或转向,即在间接方式下实现目的。”④这对主体而言不再直接以客体的自然属性用来满足自己有限的需要,而以“人化”物的技术属性更好地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尤其是人的内在精神上的需要,这体现了人对自然的超越性;对客体而言,已不再是现成的或先在的客体,而是被人化了的客体及其“非自然的”属性(技术属性),这种属性蕴含并体现着人的目的、意志和精神,反映了人特有的能够创造价值的价值性;再就主客关系而言,两者已不再是“一一对应”关系,而是由人指向物(自然物),再由物(技术物)回到人的双向互动的“对象性”关系。前者是以“物”根据形成外在价值性,后者是以“人”为根据形成内在价值性。具体反映在人的“目的让客观事物彼此互相消耗、互相扬弃,而它却超脱其自身在它们之外,但同时又保持其自身在它们里面,最后却正好实现了自己的目的。”⑤这充分体现了人的“理性是有机巧的,同时也是有力量的”。⑥所以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与物化能够创造技术物,形成技术价值性。 3、现实目的性与人生价值形态 由于间接目的性及其相应的最初的技术价值形态往往是在理想状态下形成的,尚未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常会引起技术研究目的与社会应用目的的矛盾,导致“技术杰作的社会悲剧”,⑦这样,人的实践活动不能仅停留在间接目的阶段,而应由直接目的经过间接目的向现实目的推进。现实目的或实现了的目的是目的运动过程的综合体现,它全面统摄了主体、客体、媒体和环境因素的关系,因而具有了现实性才能形成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应的人生价值。 这种“实现了的目的即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显著统一”,⑧因而使得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由“对象性”而进入了“对立统一”关系,特别是这里所指的客体其中还包括了客体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技术文化环境、社会心理环境等)。因此由主体、客体、媒体相互作用构成的实践系统必须从环境系统中不断的吸取物质、能量、信息才能提高有序性,创造价值性,最终达到“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性,这才是实现了目的和真正的实践活动。其特点是,第一,它全面包容了主体、客体、媒体和环境的相互作用。第二,它的作用相应的是以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为基础,技术规律的效用性为中介,社会规律的合理性为主导的情况下进行的,因而体现了“规律的贯通”。第三,由此它实现了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人生价值)的综合,和目的(直接目的、间接目的、现实目的)的统一以及过程(实践过程与价值生成过程)的完成。当然这还只是一个无限发展的有限过程,它还需要不断的向前推进,才能上升到新的层次,达到更高的水平。 由上可见,随着实践目的从直接性→间接性→现实性的发展,使得主体、客体、媒体与环境的关系也由单向的“一一对应关系”→双向作用的“对象性”关系→全面综合的“对立统一”关系方向变化,相应的价值形态则由外在的“使用价值”→内在的由技术文化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内外结合的人的综合价值(等于经济价值乘文化价值乘人生价值)方向发展。这些都充分反映了实践目的性与价值的生成是一体两面互为推动的同一过程,从而找到了主体的需要与客体属性的结合点,揭示了价值生成的机制。 二、实践的能动性与价值的本质特征 在传统哲学中,人们往往只着眼于物对人的关系,强调那种物为人用的价值性,突出“物的效用使它成为一个使用价值”⑧的基本特征。这种仅从物对人的关系出发强调物和物的属性对于人的效用的价值性我们称之为“外在价值性”,它虽是价值的基础,但对人来说并不具有本质性、普遍性和最高的层次性。首先,从本质性看,任何物的价值都只能是对人而言的,离开了人的需要和人的作用也就谈不上物的价值,况且有许多物(技术物)及其属性(技术属性、社会属性)是自然界本来不曾有的,只是通过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与物化才形成的,因而是人赋予它的。其次,从价值的普遍性来看,人甚至有时更需要人和人的精神属性为特征的内在价值性,唯有内外价值的结合而形成的综合价值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须才更具有普遍性。最后,从价值的层次性来看,人是由肉体、意识和德性组成的统一体,其中肉体(生理属性)为基础,意识(心理属性)为中介,德性(哲理属性)为本质。“德性即自我”,处于最高的层次上,所以与之相应的内在价值比外在价值当然具有更高的层次性。但内在价值是怎样产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