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总和绝对真理的虚妄与其真实性质》一文中(见《东岳论丛》1993年第4期),否定了目前盛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的“总和绝对真理”观。我否定了“总和绝对真理”,并不是否认有绝对真理,在绝对真理的含义上,笔者认为目前各种哲学教科书赋予绝对真理两层含义时的第一层含义,有其一定的合理性。按照绝对真理的这种理解:“任何真理都是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3版,第288页)。这样理解绝对真理就会发现,绝对真理已不再是在现实的具体真理之外的某种不可捉摸难以实现的东西,而就是这种现实的、可以掌握的具体真理本身。任何真理都由于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有客观内容,因此,都是绝对真理。 然而将绝对真理界定为哲学教科书中的上述含义,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种“涵义”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即在绝对真理的问题上,一是将绝对真理由渺茫转向现实,并指向每一个具体真理本身;二是指明了绝对真理的内涵同“主客观相符合”之间的必然联系。这些是新的绝对真理观应吸取的合理因素。但是,仔细考察,就会看出,上述“涵义”只是说明了它同谬误之间的原则界限,绝对真理无疑也应坚持这一原则,但绝对真理所以称之为绝对,并非相对于谬误而言,而是相对于自身的另一对立面,即相对真理而言。因此,上述哲学教科书的“涵义”,如果用做“绝对真理”的全部内涵,还没有真正直接地揭示出绝对真理同相对真理之间的本质区别。因为相对真理也是同谬误有原则区别的,也是不能被推翻的,只不过这种“不能被推翻”被严格地限定为一定的条件之内罢了。 我认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都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个不同方面,两者仅仅在探讨真理范围以内的问题时,才会出现的一对相关范畴,以便用以深刻说明人们对客观真理把握的程度和层次。当某一认识在具备了主客观相符合的真理特质时,不要忘了这只是标志它同谬误有了原则的区别,而只有将这一真理性认识更进一步考察时,才能进一步明确其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价值。 在深究真理性认识的基础上,绝对真理指的是什么呢?我在吸取上述教科书关于绝对真理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上认为,所谓绝对真理就是指主观同客观实际(或客观事物)中的无条件的、永恒而无限的属性相符合的真理性认识。任何真理都是主客观相符合的认识,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说明它同谬误有本质区别。但任何真理所包含的客观内容,如果它永远不能被人所推翻,则说明这内容中包含有无条件的、永恒而无限的东西,即包含着绝对的东西。正是真理客观内容中的这种绝对的东西,构成了绝对真理的真实内容。 这种绝对真理所以存在,是有其客观根据的;从物质世界方面看,客观的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最普遍的、永恒的和无限的,即具有绝对的性质。这种绝对性质,使“物质在它的一切变化中永远是同一的,它的任何一个属性都永远不会丧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2页)。因此,任何一个对这种属性正确揭示的真理性认识,都包含有永恒而无限的内容,因而是绝对真理,它永远也不会被推翻。这就是绝对真理存在的客观依据。 不但如此,这种绝对真理也有其理论根据。在恩格斯和列宁关于绝对真理问题的论述中,包含着与这种绝对真理观相吻合的思想,只不过恩格斯把这种绝对真理叫做“永恒真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的形而上学的“永恒真理”观时,并没有否认“永恒真理”的存在,而他所承认的“永恒真理”也只是具体的科学成果或生活常识,而不是对世界的包罗无遗,绝对穷尽的正确认识。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也正是坚持恩格斯关于这一问题的思想而提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之关系问题的,而且他在这一意义上理解绝对真理时还坚决地驳斥了波格丹诺夫对恩格斯的歪曲。需要指出的是,杜林把一切科学的成果都称为“永恒真理”,并且把它等同于没有任何相对性的“最后的”、“终极的”、“根本不变的”真理则是荒谬的。正因如此,恩格斯批判他是“对极简单的事物使用大字眼”,并指出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以前的科学成果不得不作全面的修正,甚至整堆整堆地永远抛弃掉。然而恩格斯所说的不得不抛弃掉的东西,实际上并不是真理而只是曾经被认为真理的东西,而对科学成果所作的修正,也只是抛弃其中的非真理的成分,或对它的适用范围加以限定。可见恩格斯并没有否认真正科学的真理所具有的绝对性质。正如他说的:“对自然界的一切真实的认识,都是对永恒的东西、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本质上是绝对的。”(同上,第554页)而列宁也指出:“承认客观的即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真理,也就是这样或那样地承认绝对真理”(《列宁选集》第2卷,第132页)。在这里,列宁为什么不说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而却认为承认客观真理也就“这样或那样地承认绝对真理”呢?原因之一就在于客观真理同绝对真理所包含的内容不一样。由于客观真理中除包含有永恒和无限的属性内容外,还包含有暂时、有限的属性内容,因而不能说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等于承认了绝对真理,只能说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这样或那样承认了绝对真理。这里的“这样或那样”是针对真理中的永恒和无限的属性内容而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