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实践:考察与认识主体性的基本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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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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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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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认识主体是主体内部结构在主体把握客体中表现出来的功能特性,其人类学前提是:交往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全部人类史归结为劳动史。劳动史实质上即是人类的交往实践史。它和文化必然地内在关联。认识主体即建构于交往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主体”关系。其建构的基本方式是参与活动,其中关键是以“教化”为核心的语言的学习。本文强调的是“主体—主体”关系对认识主体建构的意义。

       关键词 交往实践 “主体—主体”文化 参与 语言学习 教化

       我们认为,主体性是主体的一种功能特性,认识主体性则是主体观念把握客体的一种功能特性。依据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的功能取决于系统的结构,而系统的结构是由系统要素按照一定的方式构成的,因此,认识主体性有赖于认识主体要素的获得、结构的形成和建立,即有赖于认识主体的建构。而这一切,从哲学人类学的层面上看,都取决于人类的交往实践。

      

      

      (一)

       从人类认识史看,主体性问题是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拓展和深化而逐步提出来的。在古典哲学中,人们对客体观念的把握是通过猜测、直观和思辩而实现的,表现为世界在猜测、直观和思辩中直接呈现。那时,哲学的主题是本体论问题,主体性问题不占重要地位,到了近代,尤其是文艺复兴之后,伴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类对外部世界的把握这一问题与认识主体自身的性质、特征、能力、素质等等是紧密相关的。特别是从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这一名言以来,哲学的视野发生了转折,认识论问题代替本体论问题而上升为哲学的主题。在笛卡尔的体系中,先验的“我思”是人人皆具有的“良知”。是外部世界乃至上帝存在的逻辑上的必要条件。康德进一步提出了“先验主体”的问题,他力图从哲学的层面上概括出人类认识之中存在的超个体的、稳定的特点,从而试图从主体方面揭示人类认识现象的秘密。由于主体被看成纯粹的抽象的个体认识者,忽视认识主体的现实社会性和历史文化性,因而,这种从主体方面的研究最终都走向了先验论,也相应地决定了这种研究所可能达到的高度。康德之后,黑格尔天才地在“主体-客体”对立统一的关系中理解认识之谜。但却被其浓厚的唯心主义气氛所窒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后,今天,人们几乎达成这样的共识: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总是人类站在一定的认识立场、视角上取得的,即一定的立场和视角决定了认识者可以“看”到什么。总之,对外部世界的观念把握是与主体自身相关的,人类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主体自身立场、视角的投射。这不会导致相对主义的结论,因为,人类认识的立场和视角是在人类的认识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得以形成、积累、发展并转换的。如托勒密的体系是以地球为参照系而构建的,哥白尼体系则以太阳为参照系而构建。按照托勒密的体系,我们说:“太阳从东方升起来。”按照哥白尼的体系,我们则说:“地球转向了太阳。”参照系的变迁反映了人类认识视角的转换,更反映了人类认识的拓展和深化。哥白尼的体系显然比托勒密的体系广大。更重要的是,从哥白尼体系出发更容易走向开普勒、牛顿的体系,因为它们的视角使它们的思维取向基本一致。推而言之,一个时代人类认识立场、视角反映了这一时代人类认识所达到的高度。人类认识的拓展和深化实际上是人类认识视角层次的提高。实质上,人类认识的立场、视角体现了人类观念地把握外在世界的功能特性——认识主体性。

       那么,这种主体性是如何建构起来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并为众多学人所关注的问题。历史上,人们已从客体、主体(或自我)、主体—客体方面作过有益的探讨,但是从“主体—主体”方面对人类认识的影响所进行的研究并不多见。正如美国人穆尼埃所说:“古典哲学常常令人奇怪地对这个问题置之不理。”①我们认为,以交往实践为基础而形成的“主体—主体”关系是人类建构自身认识主体性的重要方面。

      

      

      (二)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全部所谓世界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诞生的过程”②。人类认识,作为人类独特的实践活动,人类本质力量的显著表现,毫无例外地根源于劳动实践。因此,认识关系的基础不仅仅是人同自然之间的天然的相互关系,主体对客体观念的把握总是在社会机制(社会关系系统、交往形式系统、主客全相互作用的中介系统——工具系统和语言符号系统)作用的范围内展开并实现的,它不仅必然地包含着“主体—客体”关系,而且内在的关联“主体—主体”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中,这两重关系是内在统一的。从马克思早年思想形成过程来看,他有两个基本思想是最为重要的。其一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将劳动、实践视为人类“自由自觉的活动”。这是人的“类本质”,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基础,当然也是认识活动的基础,真正的认识主体必然具备类的本质。其二是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③主体的本性形成主体所处的社会关系。实践本质是交往的,实践本身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反之,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劳动一开始便是社会的,是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们的共同、协调的活动。将实践活动与社会交往在模式上统一起来,只能合理地界定为交往实践。

       交往实践作为人类存在的方式,决定了它必然和文化内在关联,人既然是社会实践的动物,也必定是文化的动物。人的器官构造同动物的器官相比,动物的器官能够适应特定的生活条件,具有专门化的效力和特征,这种效力和特征通过自然生理遗传和进化自发地得以实现,而人的器官不具有专门化的特点。人的生命刚刚离开母体时是自然界当中最为脆弱的,自然没有规定人应该做什么和不应做什么,这起初似乎不利于生命的发展,但恰恰是由于其功能的非专门化特点,它便不为完成少数几种生命功能而被狭隘地限制,即不为本能所控制,从而使人拥有了某种开放性和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使它在今后的发展中更有机会面向将来,更有可能应付各种环境的压力和挑战。正是文化保证这一切有可能得以实现。首先,只有人类才有文化。文化是人类交往实践创造的结果,因而文化可以看作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自我确证。其次,交往实践形成了人类积累、交换、传递、继承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特殊机制,它是根本不同于运物自然生理遗传和进化并为人类所特有的社会遗传机制,即文化机制。正是这一机制的作用,每一代的人们才能掌握前人积累起来的智慧、力量和价值的文化,从而每一代的人才得以站在比前人更高的起点上,把自己的本质力量丰富、提高、扩张并推向世界的深处。第三、任何实践都是某种文化的实践,或者说是在一定文化意义指导下的实践。文化不仅贯穿着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始终,而且指导和规定着人们社会实践人价值和意义。人以其特有的文化积极地适应环境,建构自己的精神世界,并创造出一个合乎人类自身目的的性的世界。文化既体现了人类适应环境、创造历史、完善自身所达到的高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人类未来所可能趋向的方向。人同自然的关系、同人类自身的关系是以文化为中介而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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