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体验与两种精神

作 者:
肖峰 

作者简介:
肖峰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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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体验,而在这种体验中,我们不难寻到两种精神—一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①—一的踪影,两种精神使我们的体验世界将外在与内在、环境与本能、规律与感受组合起来,向无限的疆域延伸。

       在现实的人生中,我们体验善与恶、爱与恨、团聚与攻击、冷峻理性的深沉与崇高德性的感化;我们体验科学原则那刚性的作用力与人际间柔情似水的抚慰;我们体验对物性的科学把握而生成的明晰性与对人性的捉摸不透而产生的困惑;我们体验用科学手段驾驭有限对象时的崇高,也体验人与无限对话时的若有所失;我们体验“有”的富足与贫穷,也体验“无”的空洞与充实;我们体验人在必然规律和宏大宇宙面前的谦恭,也体验意志在内心世界翻腾时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概;我们体验客观限定时的自我克制,也体验主观自由状态的无拘无束;我们体验充当手段时的受动,也体验达到目的时的满足;我们体验自觉地从事眼下并不觉得快乐的活动时之异化境地,也体验给人的身心带来高层次愉悦的自我实现。

      

       二

       善恶爱恨,既是人对社会作用于自身的感受,也是人对他人及外界的态度,它们在一定的层面上,均是科学与人性互补的产物。

       人心有向善的一面,且不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至少许多人有之,或许多的时候有之,所以人帮助人、人关心人、人爱护人之类的友善之举,才总能在社会中看到,尤其是在一定的人群共同体—一如在同一企业、家庭等—一中看到。如果说,这是人性中的一种先天可能性,一种由人的集群生活造就的团聚性之本能遗传(繁衍后代则是产生血缘性友爱的根基),那么在后天的生活历程中,人必然要直观那生存与发展中的严酷性。生存与发展之目的不能轻易达就,自然、社会和他人不那么轻易地使自己的需求获得满足,“心慈手软”、“心地善良”在某些场合下的无能为力,凡此种种,皆可能锻造出人的意志坚强,也可能滋生起人的好狠斗勇,乃至可能使部分的人或人在部分的时候弃善为恶。后天环境中某些铁的必然性与“冷酷的心”,以及那些无情的抗争活动与膨胀的侵略性,往往会不知不觉地被揉合在一起,在财富不甚充裕、公平体系不甚健全的社会里,这种揉合通常是难以避免的。尤其那不平等的社会制度,更是滋生恶的温床。因此对于人之恶性,我们通常可以找到客观的根源,给予科学的解释。这样一来,人的善恶体验,如果将善有条件地视作人的某种先天本性,那么能从科学上加以解释的“恶”便在后天给予其补充。这种恶既是对善的毁坏,对人间悲剧承担着责任,同时它也有着对单纯的善给人造成的片面性加以弥补的功能,使人不失斗争、拼搏的特质,使人不至在溺爱的汪洋中退化为“软体动物”,而是保持其“顶天立地”强硬者的气概,所以人们才不可能完全否认恶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人性与科学揭示的严酷性共同建构了人生的这一体验。

       我们不可以绝对地承认“人之初,性本善”,自然也不可全然地否定“人之初、性本善”。人在自己生而具有的本能中,既有与人为善的仁爱之面,也有凶残暴虐的可能性,亦即为恶的倾向,有可能要做不仁义道德之事。这种可能性同样是在人为了自己生存而与外界的博击中积淀并遗传下来的,故被称为“原始的残暴性”。动物且无法逃避生存的竞争,人更无法逃避形形色色的角逐,而这种角逐,正是激发“恶”的可能性在后天变为现实的催化剂,现实的恶也大都是在这样的场所中产生的。

       无论把恶称为竞争的本能,还是攻击的天性,它都不能在现实的社会中无节制地发挥,它必须受到理性的法则、社会的秩序之限制,这又形成了有着科学缘由—一人类共性的原则—一的善的序列对于恶的“本性”的补充,它使社会不致被过度的排斥所毁灭,并有强制的聚合力维系其正常的运作,此即“不爱也得爱”。

       由此可见,善恶两种机能在人性中都已潜存,而在后天的展开中,无论哪一种“本性”走向现实,都有另一种要机制构成的社会因素来加以补充、调节,并使其从整体效应上呈现出动态可变的特点,有如告子所说:“性尤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②先天本性与后天调节,便成为人性与科学因素的聚合,必然造成了人生体验的双重性。

       甚至双重的本能也是在双重的现实中得以加强的,从反向的需求中得以凸现的,如罗素分析到,人类早期在小部落的生活中形成了双重的本能:内部的友谊与外部的敌对,这也是共生共存的善与恶,它们在后来就往往是从对方的存在中得到强化。从“宇宙情怀”上,我们也可以见到善恶爱恨在根源与现实上的共生共存性。汤因比说道:“人是可以支配和利用宇宙万物的。这就是说,也可以把自己置于宇宙的中心,以此作为自己存在的理由。放纵这种欲望,人的行为就要变成恶的。反过来,人也可以为宇宙万物献身,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万物服务,只要顺应这种欲望,人的行为就会成为善的。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经验中,或别人的经验中,都能看到一切人都被这两种冲动不断地纠缠着。”③

       善和爱使人团结、聚合,恶与恨使人群排斥、分离。从一般的哲学意义上讲,它们分属于矛盾的同一状态和斗争状态。同一和斗争对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必要的。因此,善与恶、爱与恨对人群集合体的存在与发展来讲,也是各有作用的。它们之间不可分离,甚至产生出从一端出发,必然走向另一端的“怪圈”。罗素在分析宗教之爱时,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宗教几乎无一例外地想要设计出世界范围内的团结途径。这种途径就是把那种自发地对待同部落人的合作情感推及到整个人类。它们宣传人人皆兄弟,如基督教就把我们都看作是上帝的子女,“如果我们都是上帝的子女的话,那么我们全都是一家人。但是,那些在理论上采纳这种信仰的人在实践中则总是感到,不接受这种信仰的人不是上帝的子女,而且撒旦的子女,由此,那种仇恨部落之外的人们的古老机制就又恢复了,并且补充以信仰的活力。而这种宗教在方向上都违背了它的初衷。”④宗教从爱的愿望出发,却引来了派别的对峙,乃至无情的宗教战争、残酷的宗教迫害,不时给人间带来恨满天下的乌云密布,从一个特定的角度似乎表明,“如果没有一个要仇恨的敌人,生活就将失去滋味”。“斗争就是生活的法则”。“在一个所有人都彼此相爱的世界,将不再有生活所追求的任何东西。”⑤我们虽然不敢苟同于这种极端化的见解,但其中道出的相对真理还是颇能让人寻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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