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邓小平同志指导当代中国“第二次革命”的一系列崭新的理论观点中,“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著名论断,是富有时代特色的光辉思想。这一思想,起始于实践标准,形成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但它决非是一般意义上对实践标准的重申,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实践标准的创造性的发展。这一思想,不仅仅在当代中国具有鲜明的决策性、政策性和实践性,而且在理论上具有鲜明的独特性,是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结论,评判一切工作的最根本准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有力的理论武器。 一、“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实践标准的继承和创造性的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从马克思、列宁到毛泽东,对实践标准的卓越贡献是永载史册的。马克思的最主要贡献是指明了鉴别真理的领域,真理标准是属于实践领域解决的问题。列宁对实践标准问题的探索比马克思前进了一步。他提出了真理的客观性、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等论断,论证了必须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毛泽东在实践标准上的独特贡献,则在于他第一个明确地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命题,并以实践标准为基础,揭示了有关真理的一系列新观点,尤其是他把实践标准引入历史唯物主义领域。很显然,毛泽东大大深化了对实践标准的认识。但如同任何个人不可能穷尽对真理的认识一样,毛泽东也没有穷尽对实践标准的认识,发展实践标准的重任历史地落到当代马克思主义者身上。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小平同志适应我国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需要,集中全党的智慧,提出了“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继承和创造性地发展了实践标准。纵观小平同志的全部理论,可以看出他在实践标准上的重要创新和发展: 第一,在总体布局上,“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突出了生产实践在检验真理中的核心地位。实践的基本内容是生产实践,“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首先要求从生产实践,即从生产力的发展上去认识和评判改革开放的得失成败,这实际上是从认识论与唯物史观相结合的角度,突出了生产实践在检验真理中的核心地位。可以说,生产力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的核心和基础,“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是生产力标准的延伸和具体化。从这个总体布局上来看,“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是一个有机整体。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核心,就抓住了事物的本质,抓住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精髓。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的观点,以往我们都承认它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因,但都没有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当作检验社会认识的真理性的根本标准。而“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就突破了这一点,把认识论与历史观结合起来,使人们对实践标准的认识深化了一大步。在新的历史时期把发展生产力提高到核心和基础的地位,并作为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这是小平同志对实践标准的继承和发展。 第二,在内容规范上,“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具体规范了实践标准的主要内容。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毛泽东一贯坚持和发展的一个伟大创见。然而,检验真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及毛泽东都没有详尽的论述过。“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是把与“社会的生产力”、“国家的综合力”、“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关的真理首先拿来检验。这里,着重检验的是党的各项决策和政策。而且,在检验过程中,要同时用三把尺子,即是否“三个有利于”,对同一真理进行检验。很显然,这样检验出来的真理无疑更具有确定性,无疑更明确、具体地规范了实践标准的主要内容,使实践标准在实质性的内容上向前跨越了一大步。而实现这种“跨越”,正是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史观的深刻理解,也是小平同志对改革开放实践的科学把握。 第三,在转化职能上,“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提供了中介标准。“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是以生产力标准为基础的。我们把生产力标准作为根本标准,这就意味着在“根本标准”之外,还存在着若干不同层面的非根本性标准即具体标准。那么,如果把生产力这个根本标准转化为具体标准,换句话说,应当通过何种中介性标准来实现这种转化职能?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在探索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时都不曾涉及。“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把是否增强社会主义的综合国力作为判断尺度,就解决了把生产力标准应用于各层面的中介性标准问题。综合国力标准所以能充当中介性标准,关键在于综合国力本身包含了国家实力的各个主要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科学技术和经济实力,政治和精神素质以及国家和人民的凝聚力。很明显,把综合国力作为判断标准的一个基本尺度,就有利于把生产力标准转化为各行各业的具体标准,有助于对生产力标准的正确认识和运用,从而发展了实践标准。 第四,在检验功能上,“三个有利于”标准承担着检验真理和检验实践本身的双重功能。以往人们对实践标准的认识,只局限于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实践,却忽视了实践还是联结事实和价值的桥梁,忽视实践本身还需要检验。毛泽东一贯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对于实践本身要不要检验的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他没有来得及进行研究。小平同志提出“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就充分体现了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的有机统一。因为“三个有利于”标准要求以是否“有利”来判断认识中的是非,其中,是否“有利”属于价值范畴,“是非”属于认识范畴。这表明,实践不仅在认识中充当着标准,而且同时在价值论中充当着标准。可见,“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既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又是检验实践本身的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