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识的现实评价

作 者:

作者简介:
刁康 郑立国 安徽省蚌埠高等专科学校。邮编:233030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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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曾经以自己独特的理解、巨大的关注来评价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即社会意识尤其是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及其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而漠视了更为根本和基础性的社会生活的物质经济方面。但当以市场经济为枢纽的社会转型和社会结构重建,引发了整个社会在精神上前所未有的大裂变,我们为了更新价值结构,重建社会秩序而反省以往关于社会意识的认识成果时,不难发现其失之抽象宽泛,过分政治化(社会生活及发展对意识形态的过分依重),以及缺乏科学分析等诸多问题。

      

       一、以往我们对社会意识理解的泛化及误区

       在构成人类社会生活及其运动的系统中,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从来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三个要素。在改革开放以前的数十年中,我们对这一系统中要素联系的把握逐渐变得偏颇。

       我们显然在很长时间里存在着以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取代、涵盖经济生活的倾向。又由于政党、国家作为那一时期唯一的现实主体发生作用,政治生活主要通过对社会精神生活过程的全面有效的控制来实现,社会意识政治化十分普遍显见。作为“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革命”的文化革命,则将此推到了一种极致。

       于是,我们今天已不难看出,原来应当作为社会存在即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的社会意识,不仅被不恰当地膨胀了,而且到了本末倒置的地步。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经济是基础,人们只有解决了吃穿住行用的问题才能从事其他事业的基本原理,竟被背离得如此之远。并不反映现实社会生活进程状态的精神观念之树居然凌空生长,我们距离历史唯心主义还有多远呢?由此来看小平同志倡导不搞姓“社”姓“资”的理论纷争,以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更能觉出他对唯物主义把握的深刻性所在。

       客观地说,那一时期的社会意识结构是单一的、简单的,因为抹煞了个体意识、日常生活层次的意识(普遍意识)、社会心理(社会思潮)存在的可能性、其极致便是“大跃进”和“文革”中盲从的集体无意识。现在看来,这一种大一统、泛化的社会意识被较为彻底地意识形态化了,不仅是缺少要素分析,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实践遭受挫折和重大失误的重要原因所在。我们常常说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有时甚至是巨大的,此为其例。

       对社会意识层次结构及其相互作用影响的简单化理解,或者说是把社会意识主要地归结为意识形态,或许应当溯源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普通意识”的论述的理解。关于社会意识的层次结构,有大致相同表述不同的“社会心理--普通意识--社会意识形态”的划分,其中社会心理以个体意识为要素,普通意识是感性化、多变化、不系统不定型的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联结作用的中介环节。马克思、恩格斯把普通意识称为“中学生的普通意识”,意即处在中学生所能把握的较低层次的意识存在形式,出于对此的一般性理解,普通意识,似乎散漫无序、因人而异的个体意识,自然没有多少价值因而受到忽略。这已成为重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共同现象和重要特征。而对于有着数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中国来说,更是存在着抹煞个性精神心理的现实土壤和可能性。只有还原到马克思、恩格斯述及普通意识的文本本身,我们才会发现,他们对作为普通人的日常意识的上述评价,主要是着眼于普通意识未能领会诸如劳动力商品“具有一种使它同一切其他商品相区别的属性”之类的事物的“本质关系”,并无意否认社会心理、普通意识的广泛而生动的存在及其价值。

       未经“真实的思维”、“辩证的综合”并形成概念体系的处于低层次的社会意识,以其丰富生动的感性,反映着对现实的社会生活进程的“全面的和完整的生活感受”,因而不仅是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材料的源泉,其价值合理性更在于对其他高层次社会意识形式的生成、更新、更灵活地反映社会生活现实多方面的变异的直接影响和明显作用。

       如果说既往大一统的社会历史条件尚有可能谈论理论化、系统化的社会意识,那么,在今天社会转轨变型时期,人们价值观念、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和反省。社会生活的空前活跃和主体意识的普遍萌生,在社会精神生活过程中,首先表现在社会心理和普通意识的活跃变化,社会意识诸形式在受到冲击后必将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嬗变。因此,深入分析社会意识系统内诸要素及其联系、影响、作用、渗透的机制,准确评价社会意识在社会生活及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已经成为使社会生活协调发展,重新规范社会秩序,确立价值结构的迫切需要。

      

       二、社会意识在当代中国社会生活及发展中的地位评价

       小平同志倡导把经济建设和发展放到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中心地位,强调各种问题的最后解决都要靠经济的发展,为我们正确评价社会意识在当代社会生活及发展中的地位奠定了前提。

       然而,我们已经看到,由于缺乏辩证法、爱走极端的积习,已经现实地形成了由远离政治、意识形态到全方位漠视社会意识地位的倾向,其表现形式可见于道德文化建设的滑坡,人文社会科学遭受冷落,理想信念正经受急功近利种种风潮的侵袭,不一而足。这就涉及到社会转轨变型和社会关系调整过程中的价值选择问题。代价论者认为,上述种种乃为必然代价,有时这种代价甚至惨重,我们也必须坦然处之。因此,一个由现实实践提出并亟待搞清楚的问题是:改革的种种决策必然要以漠视乃至牺牲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的价值为伴生物或代价吗?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能否容忍这种代价而不妨碍其实现?

       马克思在考察历史进步时,把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本身的发展视为密切关联的尺度和标准。虽然马克思所指“人本身的发展”有其特定的含义,主要针对当时处在上升时期的资本主义无限度地追求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所造成的愚昧贫困的积累,对人的奴役统治和多数人被牺牲的现实。我们今天进而把“人本身的发展”理解为伴随经济现代化的人的精神的发展及其现代化。舍此,社会主义现代化相对于资本主义现代化的优越性及特点便难以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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