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出版的《特色论》(苏昌培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7月版)对“特色”这一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作了理论概括,提出了“特色论”的观点和一个唯物辩证法的新范畴--质优化,并揭示出事物在发展中除了量变引起质变这一质转化阶段外,还存在一个质优化阶段,即“事物在质变后有一个新质在自我规定基础上的质优化阶段”,它是系统中组织力量和优化力量增长的阶段,“事物的发展是质转化和质优化协同作用的过程”(第39页)。这不仅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质量互变规律提供了新的视野,而且对于从哲学上研究质优化是事物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和状态,是事物完成质转化后向优化方向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贯穿于质量互变过程的始终的,即在整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无论在量变到质变阶段,还是质变到新的量变阶段,始终存在着优化。在质转化前,质优化是事物向优质事物转化的前提条件;质转化后,新的优质事物形成了,质优化的作用使新质力量不断增长,新质事物不断优化,并为新质事物向更高一级的优质事物的发展创造条件。事物的发展是质转化和质优化协作用的过程和结果。 事物发展过程的质优化和向优质转化是通过事物自身所进行的优化选择来实现的,是以下四种优化选择及其协同作用的结果。 一、量优化的选择 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质量互变规律”作了许多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在“量变引起质变”方面,揭示出了较过去哲学所描述的更为丰富得多的内容。如提出了事物组成要素的量变引起质变①;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引起事物内部结构的变化(序变和组合方式的变化)而引起质变②;事物的量变引起事物具体质的变化,通过具体质的变化,产生部分质变的积累,最终导致根本的质变③;等等。无论在哪种量变向质变的转化中,都有二种变化倾向,即促使事物发展进化(优变)和导致事物退化(劣变)。因此,需在事物的演变过程中促使其向质优化方向发展,首先必须在可能导致其质变的各种参量中进行优化选择,即量优化选择。 事物的量是多方面的,一定量和质的统一构成事物的度。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度,也都有它的最优度,即一个确定的事物在某一特定的数量界线内其状态是最优的,此时若保持它的稳定性,就能使它得到最优化的发展。而把握最优度的关键是最优量的选择。通过优量的选择,使优量的积累与增长达到优质的形成与发展,这是事物质优化的一个基本途径。如临床上治病的药物并不是剂量越大越好,而是在一定剂量的范围内疗效最佳。因此,为了得到最佳疗效应必须掌握在最佳剂量范围内给药,使药物发挥最高疗效作用。某些药物超过或少于最佳剂量就达不到治疗效果,甚至损害身体。在经济建设发展中,也不是增长速度越快越好,而是必须寻找与国家的经济状况相适应的最佳速度。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在我国现有条件下,从整体看,保持经济正常发展的经济增长速度(“度”)是增长率在6%--13%之间,而保持经济的优化发展的最佳增长速度(“最佳度”)是8%--10%。6%--7%或11%--13%属于偏冷或偏热,但仍然能够维持经济的正常运转,但不能产生出最佳效益。6%以下或13%以上则属于过冷或过热,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在经济建设中,我们不仅要注意使经济增长速度不要突破6%--13%的限度,而且必须选择和把握经济增长的最佳量度8%--10%,使经济稳定,持续并优化发展,达到速度快,效益好。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但在我国目前条件下如何实现这一原则,就可以通过定一条“最佳分配线”(即劳动量曲线)④作参照系,国家通过运用全国的统计资料描述出全社会的实际分配线,再将实际分配线与最佳分配线作对比,找出差距,从而从总体上作出改革和调整全社会个人收入分配状况的正确决策,尽可能使各级各类劳动者个人收入合理化,符合按劳分配原则。这些都是从优量选择走向优质的过程。 事物能够向质优化方向发展,或优质事物之所以“优”,就在于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总是能够选择那些有利于自身优化发展的那部分“量”,并使之发展变化保持在有利于质优化的最优量范围内进行。如社会在发展的量变过程中,始终存在着进步因素与落后因素的增长和消亡的矛盾斗争。而先进的社会制度则能够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控制两种不同因素量的变化,加速落后因素的消亡,为进步因素的增长创造条件。并且把进步因素的量变控制在最优适度。 事物最优量的把握是一个具体的、动态的过程,事物发展和条件变了,是优量的范围、最优量的选择都应随之变化。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也是人们不断地进行着最优量选择的结果。在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中,精确的最佳量的分析和选择,往往是成功的前提。如中子反应堆、洲际导弹、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等尖端科学,若没有最佳量的计算和分析工作,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量的分析和计算不准确超过一定限量,反应堆将会爆炸、导弹命不中目标,卫星偏离轨道,飞船失控;优化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协调也离不开最优量的选择;我国制定的“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也是在探寻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各方面关系的最优量度,以及最佳方案、最佳决策、最佳措施等等,以达到经济振兴、国家富强,社会文明之最佳效果。这都是事物在发展中通过量优化选择机制的作用,从优量走向优质的过程。 二、结构优化的选择 量变引起质变除了因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的形式外,还有一种形式是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位置上结构组合的改变而引起质变。在一定的组成要素中,组成方式或构成方式(结构)的改变可能导致质变。但并不是所有的结构变化都会导致质变。结构变化也存在质变的关节区,结构变化只有进入关节区才会引起质变,结构变化引起质变同样也有优变和劣变两种方向[⑤]。如“1,2,3,4,5,6,7”七个音符在空间上的不同结构组合,可以产生完全不同质的音乐作品:有的雄伟,有的细腻;有的严肃,有的诙谐;有的催人奋进,有的使人意志消沉。在语法中词序结构组合不同,也会产生出意思完全相反的语词。如“屡战屡败”和“屡败屡战”,前者揭示失败者的下场;后者表现出勇敢者的顽强。因此,要使结构优变;促进事物向优质方向发展,就必须选择结构变化的优化关节区,优化结构。通过优化结构,导致结构优变,为质优化和向优质转化创造条件。“田忌赛马,反败为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孙膑的方法就是运用了优化结构的方法,导致了事物完成了向优质转化。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实践,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结构内的自我优化。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就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病,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这说明结构的不合理会妨碍社会的发展,改善、优化结构则必然能使事物优化发展。今天,我们在改革中革除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结构中的种种弊端,建立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发展的合理结构和相应制度,从而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最佳功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的自我完善、自我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通过进行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克服了过去盲目地追求“一大二公”、忽视商品经济、忽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和不平衡状况,实行由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方式组成的所有制结构。这一调整和改进、优化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使其与现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相适应,从而促进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在改革中,通过对工业结构的调整,打破按部门、按地区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企业,按专业化协作和经济合理原则改组企业。改变了多头领导,纵横分割、管理分散的不合理结构,克服了互相牵制、各搞一套,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的缺陷。推动联合、努力实现工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使实践了这种优化结构组合的地区,在不需要更多的投入的条件下,也能迅速地解放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可见,结构的优化也是通向质优化的一条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