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4)01-0044-04 异化是指原本自然互属或和谐的两物彼此分离,甚至互相对立。异化这一概念本身是极其复杂的,因为对于这样一个旧的概念,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不同时代的东西方两个伟大思想家老子和马克思对异化都有深刻见解,尽管老子并未明确提出异化概念。老子的思路是:人的本质是自然(道、无)——人的异化就是不自然(有、妄为,表现在感性上就是感官,理性上就是知识)——主张回归自然状态(无知、无为)。马克思的思路是:人的本质是劳动(实践)——人的异化就是劳动的异化(人不能完全占有自己的本质)——主张通过实践扬弃异化。重温和比较马克思和老子的异化之思,对于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应对现代性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异化的实质 深入分析老子和马克思关于异化的实质,是理解和把握老子和马克思异化之思的基础和前提。两位伟大思想家基于不同的逻辑前提,对异化的内在机理和外在体现都做出过深刻的论述。 (一)异化的逻辑前提:“自然性”存在与“对象性”存在。哲学上对于异化的思考,总是以人和世界的现实存在为逻辑前提的。逻辑前提不同,根本上决定了对异化实质的认识不同。在老子看来,“自然性”是万物的本性,是人和世界的存在方式。老子“自然”概念的内涵是指人与世界本然一体、“物我未分”的混沌状态,本质特征就是自在自为、自然而然,根本是要说明作为存在的事物“本身就具有潜在性和可能性,不必由外附加的”,[1](P29)重点是强调世界万物在没有任何强作妄为的情况下自由伸展状态的合理性,目的是要破除主客体对立所造成的困境,即“要破除成心、机心、我执的束缚,摆脱贫困、贵贱、穷达的禁锢”。[2](P5)马克思认为,人和世界的存在,不是主客对立的存在,而是“物我统一”的“对象性”存在。“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并且“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3](P116)在人的对象性活动过程中,一方面是人自身产生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自然界生成的过程,而这其实又是一个过程,就是实践过程,也是历史过程。正是在实践(历史)过程中,人成为自然的存在,自然界成为人的存在。正是由于老子坚持的“物我未分”的“自然性”前提,而马克思坚持的是“物我统一”的“对象性”前提,使得他们对于异化的思考具有了不同的理论旨趣和现实意义。 (二)异化的发生机理:背离“自然性”与割裂“对象性”。老子从“物我未分”的“自然性”前提出发,认为世界正是持有自然本性而达到“物成其物、人成其人”的自然和谐状态,并进一步给出了自然和谐状态的基础和本原——“道”。“道”是心与物原初发生的领域,既没有与心相对立的物,也没有独立不依于物的心。所谓“道生万物”,就是指世界万物在心物往返交流的澄明之境中相遇照面并显现出来。因此,心与物本身就处在不可分割的整体之中,对物我未分、澄明之境“道”的出离,就是异化。我们可以看出,在老子那里,异化表现为:人的“主体性”凸显而“自然性”丧失,人放弃“无为”而变得“有为”,最终使得主客分离并对立。也就是说,当人们通过认识来把握世界、满足欲求的时候,人的本真的存在和人性的素朴就会被遗忘和遮蔽,人就会出离自然状态,走向自然的对立面,也就发生了异化现象。马克思从“物我统一”的“对象性”前提出发,认为黑格尔没能认识到人类实践活动的自我异化是人类异化的基础,只把异化看作精神劳动的异化。福斯特认为,马克思认为在黑格尔体系中,自然被剥夺了其现实性,以符合人类的意愿或精神,异化就成为精神对物质的异化——这些都表现为精神对其本身的异化。[4](P85)同时,马克思认为,在费尔巴哈那里,虽然用人的自我异化说明了宗教的人学根源,但由于其感性直观的理论限度,却无法说明人是如何达到这种自我异化的。“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做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历史本身是自然史,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3](P90)而实现和完成“自然历史”的就是主客体一体的直接现实性的人的实践活动。因此,割裂“物我统一”的“对象性”,单纯的从主观出发或者单纯的从客观出发来处理人与世界的关系,最终导致异化。 (三)异化的发生动因:“强作妄为”与“异化劳动”。老子认为,现实的世界并不是“现成”的世界,而是依“道”不断“生成”的世界;“道”不仅是历史世界的本源,更是现实世界的基础;不仅“道生万物”而且道始终存在万物之中,即“道不离器”。“道”通过“德”使万物获得自然性,“德”是对“道”的自然性的分有,事物因“德”成为具体事物,这就是事物的存在合法性内在尺度,也就是说,万物的自然性是事物成为自身而非他者的终极依据。根据这一尺度和依据,世界万物的存在必然体现为“道——德——万物”的运化规律和自发秩序。可以看出,老子以其自然思想建构了自然主义的有机宇宙论,“道法自然”是一切事物存在、运行、发展的内在依据,同时也是对事物存在发展的外在要求。事物按照“道”赋予的自然性自行存在、自行发展,而人的任何外在的“强作妄为”都将改变事物的自然性,是有违自然的,是不合理的和不合法的。马克思直接从当前的事实出发,他用“异化劳动”的概念表明了这一事实:“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3](P52)得到的结论是“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困。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3](P51)“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3](P61)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得出结论:“从异化劳动这一概念得出私有财产这一概念。”[3](P61)这样也就真正达到了对国民经济学之前提的批判,完成了马克思对于异化概念全新的唯物主义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