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自由限制现代个人主义自由的正当性辩护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孟勤,哲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现代性所追求的最主要价值之一是个人主义自由。从人与自然关系维度看,这种个人主义自由是原子式的征服自然的自由,并以无限的自然资源和无限的自然环境为基础。然而,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自然本身是不可征服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均是有限的。消解个人主义无限自由和有限自然之间的矛盾,必须限制个人主义自由,而对个人主义自由进行有效限制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自由。唯生态自由才能担保个人主义自由的道德合理性与生态正当性。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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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工业文明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生态批判。然而,在林林总总的对现代性批判当中,一个重要的批判维度却被人们所忽视,即对现代性所倡导的个人主义自由的生态批判缺乏力度。个人主义自由是现代性所追求的价值体系中的首要价值,用后现代主义的话语来说,现代性启蒙给人们讲述了一个通过民主政治和工业文明而使奴役和贫困得以克服的“自由故事”。然而,现代性的个人主义自由本身内在蕴含着破坏自然世界的张力,如果这种自由倡导过度,就会不可遏制地逼迫自然界一步步走向残破与死亡。因此,对现代性展开生态批判,必须将个人主义自由限制在一个恰当的限度内。

       一、现代个人主义自由的生态困境

       现代性的宏大叙事之一就是关于人的解放与自由,“不自由毋宁死”这一口号成为现代性追求自由价值的重要标志。诚如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詹姆士所言,我不知道还有哪一个问题比自由更值得追求与研究。所谓自由,是指个人的行为不受限制和约束。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的行为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人本身就生活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本身具有的客观必然性构成了人之自由不可逾越的障碍。于是,现代性就将自由设定为对自然必然性认识的自然自由和不干涉他人自由的社会自由。如黑格尔提出:“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①。密尔强调:“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②当代研究自由问题的专家以赛亚·伯林则将自由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认为这两种自由是自由诸多含义中“核心性的两种”。所谓消极自由是指个人免于强制和干涉的自由,也就是“免于……的自由”;积极自由是个人努力争取的自由,也就是“去做……的自由”。消极自由争取的是不让他人妨碍自己,积极自由则以做自己的主人为要旨。然而,现代性所指认的这种个人主义自由,从人与自然关系维度来看,不仅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其本身还与自然环境发生着尖锐的矛盾冲突。

       从消极自由方面来讲,个人要做到不受任何他人的强制和干涉,就要以不伤害他人、不妨碍他人为原则。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前提是必须有足够的自然空间。也就是说,无限的自然空间是实现不受干涉之自由的必要前提。韩立新教授对此进行过论证,他指出,自由主义的核心在于“不危害他人的原则”,即个人只要不危害他人,就拥有绝对的自由。但是,这一原则在实际应用时需要足够的空间。比如说,人有吸烟和不吸烟的自由,在一个封闭的、狭小的屋子里,吸烟行为可能会危害不吸烟者的利益,但是如果这个空间是开放的,而且有足球场那么大,那么吸烟也许就危及不到不吸烟者的利益,因为在他们之间产生了距离。在这个意义上,“不危害他人的原则”是有条件的,如果没有无限的空间,自由主义在实践中是无法贯彻到底的。③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地球上的自然空间并不是无限的,而是极其有限的,地球空间已被当代人形象地比喻为只有一个村庄那么大即所说的“地球村”。不伤害他人的自由或不受干涉的自由要求有无限的自然空间,这必然与有限的自然空间发生尖锐冲突。现代性否认自然空间的有限性,主张个人的无限自由,结果人与人之间虽然可能没有得到伤害,但却伤害了自然环境。比如说,人们都强调“不要把垃圾扔进我家后院”,要实现这一不危害他人的原则而自由地抛放垃圾,则只能是把垃圾扔进公共自然环境之中,即必然以伤害自然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每个人的自由和每家后院的干净与卫生。美国经济学家加列特·哈丁针对市场经济自由提出了“公有地悲剧”理论,认为在自由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公共自然环境和公共自然资源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悲剧诞生。

       从积极自由方面来讲,现代性所努力争取的个人自由是征服自然的自由和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近代启蒙认为,无论是古希腊人还是中世纪基督徒在自然面前没有任何自由,他们完全匍匐在自然神和上帝的脚下而被外在自然所奴役。因此,提倡人的自由首先是实现人在自然面前的解放。这种解放就是敢于运用理性对自然世界进行袪魅,用理性之光照亮自然界的黑暗。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这一启蒙口号,除了鼓励人们发展自然科学的知识外,目的是想通过掌握自然科学知识,以恢复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曾经拥有过的对自然的支配权力;康德强调“人为自然立法”,除了表明知识何以可能外,无非是证明“人是目的”的这一道德律令以及通过对自然立法而实现人解放的蕴意。现代人凭借着科学技术确实克服了对自然的盲目性,赢得了在自然面前的广泛自由。人类没有翅膀,但借助飞行器可以上天飞翔,借助宇宙飞船可以遨游太空;人类没有鱼鳃和鱼翅,但可以借助轮船畅游大海,借助潜水艇潜入海底。当然,现代性的光荣梦想支配自然,做自然的主人,期盼的是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充分实现人追求物质幸福的最大利益。现代人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主要谋划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之中。按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规定,个人必须自由地投入到市场经济活动当中,国家不得干涉其投资、交易、买卖的自由竞争活动,如此才能保证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和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亚当·斯密一再强调,个人在自由地谋求利益最大化过程中,“无形的手”会引领个人利己动机趋向社会整体福利,使社会整体福利也随之最大化,自觉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西方经济学普遍认为,只要市场经济充分提供个人自由和利己动机这一充分必要条件,就能够保障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达至极其丰盛的程度,使人们在物质丰饶中可以纵欲无度。然而,要实现征服自然的自由和市场经济自由,做到个人利益和社会福利都最大化,前提条件是自然资源的无限性。只有无限多的自然资源才能实现物质财富永无止境的增长。“近代经济学家在建构市场经济理论时几乎都忽略了‘自然的极限’。就是古典经济学家中少有的几个意识到土地‘稀少性’的人也仅仅是把‘稀少性’当成了理论上的假设,认为‘自然的极限’只存在于想象中,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人们尽管可以对这种可能性忽略不计。例如,李嘉图就在《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的开头,就曾经明确表示商品的增加是无限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穆勒也曾把‘无限的产品’作为其《经济学原理》的基本前提。”④可是,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并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其有限性已经被自然科学研究所证明并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这样,实现积极自由所要求的自然资源无限性与事实上的有限性发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现代性、尤其是西方经济学否认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结果导致了对自然资源非节制性的掠夺,致使当今许多自然资源濒临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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