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哲学的“史”与“思”

——杨国荣教授学术访谈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琳,女,1975年生,陕西汉中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辑(北京 100872);宋锡同,男,1973年生,山东潍坊人,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讲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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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名片:杨国荣,1957年生,浙江诸暨人。现为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华东师范大学紫江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上海中西哲学与文化比较研究会会长、国际儒联理事、美国比较哲学杂志Dao: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编委。先后在牛津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从事学术研究。2000年以来出版的专著包括:《王学通论》、《善的历程》、《伦理与存在》、《思与所思》、《存在之维》、《杨国荣讲王阳明》等,同时主编《现代化过程的人文之维》、《中国现代化进程与人文学术·哲学卷》等著作。另有论文数十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Philosophy:East and West、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等国内及国际学术刊物,学术影响蜚声海内外。在2013年8月的第23届世界哲学大会上,杨国荣教授当选为新一任国际形而上学学会主席。

       自从毛泽东发表《实践论》以来,“实践”成为当代中国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1978年在我国开展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成为当代中国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起点。30多年来,对实践和实践哲学的研究不断深化,扩展了中国哲学的视界,成为当代中国哲学发展的基本线索和重要动力。“实践”这个词几乎成了当代中国哲学界的一个中心词,许多论文都把自己的出发点、论证过程和最终的结论放在“实践”上;对许多哲学的难题进行探讨的路向和远景也都被归结到“实践”上,对“实践”的研究似乎占据了哲学研究的核心地位。华东师范大学的杨国荣教授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实践哲学的研究,近期将有相关专著出版。笔者借着在上海参加学术会议的机缘有幸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的宋锡同老师一同采访了杨教授,以下是访谈中关于实践哲学的内容。

       冯琳(以下简称“冯”):杨老师,您好!我看您近几年的文章都是围绕实践哲学或实践的话题而展开的,比如《实践智慧》、《行动——一种哲学的诠释》、《理由、原因与行动》、《实践理性:基于广义视域的考察》等等。那您为什么对这个题目感兴趣呢?

       杨国荣(以下简称“杨”):具体来说,大概从2010年初至今年上半年,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实践哲学的领域。这个话题从我自己本身学术进程来看,是一个顺理成章的事情。一个是从我研究的内在脉络来说,此前我所著的《成己与成物——意义世界的生成》,主要从成己与成物的角度考察意义和意义世界的生成,其中的“成”字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含有生成之意,同时,“成”是与人的知行过程相关的。因此,成己与成物本身是和实践哲学相关的。还有,2006年到2007年,我在斯坦福大学进行学术研究,对分析哲学中的行动概念或说行动哲学(Philosophy of Action)有一定的了解,可以说对于狭义上的行动哲学和行动概念有所涉猎。一个是历史的缘由,一个是理论研究的内在脉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这个问题。

       冯:在《实践理性——基于广义视域的考察中》,您谈到了康德,您认为康德理性的实践与道德理性相联系,所以它关心的不是存在的实际根据,而是其应当发生的法则。国内有学者认为,康德对行为的先验分析和规定,完全抽掉其历史的实践的内容,而成为一个用来证明道德先天原则的形式概念,因此“实践哲学”在康德这里实际上成为一种先验的理论哲学,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杨: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这种看法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他所讨论的主要是实践过程、尤其是狭义上的道德实践得以展开的形式方面的条件,不能说与实践没有关系,因为我们的实践行为需要形而上层面的原则。我们需要遵循规范和准则,这是人的自觉实践活动展开的条件之一,没有普遍的规范就不会有人的实践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能说康德对形式条件的考虑完全抛开了实践的因素。但另一方面呢,我也曾经提到过,康德对实践哲学的探讨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局限。一个方面,他的实践还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他把实践与包括技术性和劳动过程的概念区别开来。亚里士多德把实践与生产性活动、制作性活动(productive)区分开来,只局限在道德和政治的领域。康德对实践的理解延续了这个传统,他把实践主要限定在政治的领域,同时也涉及法律,比如像他晚期的著作《道德的形上学》,该书第一部分讨论德性的理论,第二部分讨论权利的理论。他主要侧重在道德实践上,把实践限定在道德上而没有对之进行广义的理解。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呢,他比较多的是偏重于“应当”的概念,这一点后来黑格尔反复批评他。康德主要从“应当”的角度谈论“实践”,他关心的是在实际行动中“我应当如何”?“应当”涉及理想性,当然而未然,应当做到而现在还没有实现。黑格尔认为康德仅仅停留在“应当”的观点上,无疑不无所见。还有一点,他注重实践过程形式的考察,这个形式条件主要就是实践的法则,从普遍的法则和准则等方面考察实践(主要是道德实践)得以可能的条件。在所有可能的条件中,康德最为注重的是先天的普遍条件。所以他的着眼点是如何用普遍的法则来担保实践的展开,强调实践过程的展开需要有普遍法则的引导。康德对具体行动的展开背景、情景和关联等等,未能做切实的考察。

       冯:也就是说,不是他不关注实践的内容,而是他更侧重于普遍性的法则。

       杨:是这样。他为了强调普遍性,就会重视先天性,他认为只有是先天的,才能是普遍的。如果是经验的那就不可能具有普遍性,康德用先天性来保证普遍性。所以,先天性、普遍性、形式条件等在康德那里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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