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研究的哲学奠基

——价值哲学的存在论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曙光,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暨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哲学、价值与文化哲学(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价值”是以问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现代社会的核心课题。对价值现象的哲学研究,首先要进行存在论的思考,以澄清围绕价值问题的意见之争,明确价值现象的根据之所在。存在论的“存在”由“人生在世”的活动呈现,“价值”则是人生在世的“意义”指引人的生命活动所发挥的功能,也是生活世界自身的属性。存在的三种基本方式构成了人类得以共存、自存和持存的“境域”、“境遇”和“境界”。而将意义归结为价值、价值归结为利益的所谓价值观,表明了某些现代人的精神沉沦,价值哲学必须给予批判和超越。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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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3)11-0001-18

       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借苏格拉底之口感叹“美是难的”,那么,“价值”更是难的。今人所谓的“价值”,包括利、真、善、美、圣、爱、自由、平等、正义等一切价值形态,还涵盖了“意义”。现代“价值论”则涉及人的生活的各个层面,要追究或澄清的是关于人的整个生活方式的问题,即什么样的生活是好的、值得过的生活,什么是坏的、不值得过的生活。这一苏格拉底式的问题是一个时代的难题,也是一个理论的难题。然而,当事情发展到充分状态时,问题的答案就会变得隐约可见。通过全球化所凸显出来的人类面临的全方位问题这面镜子,我们不难发现,现代实践哲学、语言哲学、现象学和诠释学,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围绕这一时代性难题展开的哲学探索工作,在这一探索工作中,就包含着价值和意义研究的哲学奠基,当然,它需要我们给予梳理、提炼和阐释。

       一、作为问题的“价值”

       在今天的中国大陆,“价值”和“价值观”是使用频率极高的词汇。然而,作为超出“商品价值”的学术概念,价值和价值观的提出其实不过30多年,由于学界、官方和社会的普遍重视而成为流行语的时间就更短了。和许多人文社会科学的概念一样,价值和价值观也是从西方相应的概念译介过来的,并且,与西方一样经历了一个语用学的变化,即由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经济学术语,引申为用来说明人生追求及生活意义的有着哲学意蕴的普遍概念。当一个社会自觉地推崇某种价值和价值观时,表明这个社会的多数成员已经或正在摆脱自然主义的或决定论的思维,想过一种更加符合人性的、文明的生活。只不过价值概念的经济学背景,使现代人所谓的“价值”或“价值观”与功利或利益有了扯不断的联系,并因而与表现为伦理、审美和精神信仰的真正的生活“意义”形成了内在的紧张。

       我们先来看西方学者的有关说明。

       《哲学主要趋向》指出:众所周知,价值(value)这个词本身来自政治经济学的创立者,他们把价值理解为“效用”据以比较和交换的尺度。尼采把这个概念一般化了,用它来指一切与由意志产生的评价的对应词。价值概念的这种表述并不只是单纯改变一个词的用法,因为尼采用评价的力量代替了康德的绝对命令。对于尼采来说,意志绝不是单纯地接受法则的要求,它创造着自己的评价,并表现着这种力量——权力意志的力量——的核心。掌握和支配意志也就是意志改变其价值次序的能力。从此以后,自由和价值的哲学,就变成了把价值的等级与意志不同强弱程度联系起来的哲学。①

       自由既是价值形成的前提条件,又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价值。尽管价值不止与“自由”密不可分,它与信、爱、公正等也是内在相通的,价值和意义理当表征人的整个生活的性质。但是,当价值实际上奠基于自由之上,并被作为普遍的概念使用时,价值概念就成了一种“现代表述”。如曾为卢卡奇的学生与助手的阿格尼丝·赫勒(Agnes Heller)所说,从布伦塔诺经新康德主义、尼采、马克斯·韦伯,一直到舍勒,价值一词在道德或规范性话语中广泛流行。尼采谈到了所有价值的重估,舍勒则设计出与康德纯粹的形式伦理学相对立的实质价值伦理学。“尽管每位哲学家都为一个范畴增加一丝特定的色彩,在对价值这个概念的运用中却没有简单的共同元素,而在我看来,这些元素对于理解(和构造)现代世界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赫勒认识到,现代语境中的价值概念,其实可以视为传统“善”的断裂的替代物。传统的善可以回溯到亚里士多德。它在有关“自然大厦”(——被作为“自然秩序”看待的理所当然的传统社会秩序)里,占据着一个“天然的”位置。由于自然大厦是等级式地建构的,各种各样的善也有等级次序。人们努力去获取的一切都是善,当然善有较低的或较高的区分。在“自然大厦”解体之后,实质的善的等级体系就很难继续保持了。“价值是善的分裂概念(splinter-concept)。它是一种没有了传统的目的论等级体系的善的概念。人们在同一的世界里遇到各种不同形式的生活,它们都占据着同一个层次。它们不是等级性地组织起来的。至少这是现代世界的模式,在这里经验现实并不符合模式,有关正义的论争也在继续。因为问题并不在于是否某些生活方式及其价值等级——在原则上——要高于其他生活方式,假如它们都遵守法律的话。”诚然,“现代性也容纳各种不同的价值等级体系,因为它容纳各种不同的生活形式。另外,单独的个体可以为他或她自己选择一种简单的个人价值的等级体系。的确,个人价值等级体系的建构往往受到阻碍,而且个人的价值等级体系从一开始就会被第二级社会力量(市场、教育、媒介等等)削平”;“因此,价值的概念是善的概念的一个分裂概念,它产生于生活方式的多极化、善的等级体系的个人化、这些等级体系的持续变化、评价的市场化和二次编码,以及多重身份”②。

       阿格尼丝·赫勒清醒地意识到,“价值”这个关于人的生活方式的现代表述,虽然在形式上替代了传统“善”的普遍地位,却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传统“善”的一元论的神圣的目的性,甚至连共同的元素和基础都没有了,因为这个基础是“自由”,而“自由作为基础也就意味着一切都没有基础。它意味着——这等于是一回事——奠基工作的每一次都重新开始。每项政治行为都以自己为根据,每种生活都以自己为基础,每一种哲学都是自我奠基的”③。是的,随着传统的金字塔社会结构的瓦解,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利益成为现代社会环绕的中心,相应地,在精神领域,作为绝对价值的上帝受到严重的怀疑并被边缘化,信仰主义翻转到它的另一面——虚无主义,于是,现代人的价值或价值观不能不呈现出多元化、相对化的性质,虽然价值并未完全失去高低优劣的等级区分,在个人那里还有价值的排序,但它们却不再隶属于神圣而统一的目的论,甚至不以合乎人性的生活为目的了,如同人们不断提出并实现的各种目标,“所有这些目标都与价值有关,但我们很少贪求教育、健康和爱这些价值本身。”④功利的东西、手段性的东西代替了目的性的价值,亦即金钱、权力和各种商品代替了生活的“目的”与“意义”,那些不用花钱就可以得到和花多少钱都得不到的东西,都不被人们重视了。而这又是因为摆脱一切规范的“自由”成了人们的出发点,换言之,一个没有任何规定性的“自己”成为人的行动的全部理由,因而,人才会不断地追逐、攀比各种外在的功利性目标,借以满足不断膨胀的欲望和填塞心灵的空虚。所以,尼采才认为现代人进入了价值的虚无主义时代,他正视这一虚无主义,以过去的贵族精神作为典范和标准,“重估一切价值”,以“权力意志”和“永恒轮回”来克服消极的虚无主义,促成人的生命力不断高扬的“积极的虚无主义”,这就是尼采对虚无的回应。然而,在海德格尔看来,尼采不过是以极端的形而上学即“主体性价值”的形而上学颠覆了传统信仰上帝的形而上学,这在实践上只能强化各民族围绕世界的统治地位的相互争夺,并因此推动技术时代的来临,而“存在”及其“意义”却依然被掩蔽在黑暗之中。——无论海德格尔对尼采的批评是否合理,“主体性价值”这一新神话的耸立和破灭,无疑是西方人在20世纪所经历的重大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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