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边疆地区环境史视野下的“瘴”研究辨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祥学(1967-),男,广西平乐人,历史学博士,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广西 桂林 541001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环境史是当今史学研究中的热门。在对边疆地区的环境史研究,尤其是在对“瘴”的研究上,很多学者展开了热烈的探讨。但在研究过程中,一些学者往往持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思维取向,违背史料运用的基本原则,在论证过程中,其逻辑思维本身是矛盾的,得出的结论不少与科学原理、生活常识相悖。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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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代,环境史研究无疑是当今史学界研究的热门,其相关成果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由于史料中有关“瘴”的记载极为丰富,且存在的时间长达近两千年,很自然成为边疆地区环境史研究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十余年来,众多学者倾力研究,或侧重于瘴的名称及含义解释,或侧重于瘴区的历史变迁,或侧重于从疾病医学角度以及文化学、传播学、地理学、景观学等角度来研究瘴,已取得了不少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成果。①在这些成果中,颇值得指出的是张文的《地域偏见和族群歧视:中国古代瘴气与瘴病的文化学解读》②和张轲风的《从“障”到“瘴”——“瘴气”说生成的地理空间基础》③两文。前者认为瘴乃古代的文化概念而已,是统治者对边疆民族地区进行地域歧视的重要表现。后者主要从词的释义角度考证了“瘴”字的演变过程,认为瘴的广泛使用,体现出中原汉文化的强烈意识。但在众多的研究成果中,不少研究者往往以一种先入为主的思维取向从事研究,在史料的分析与运用上,违背史学研究的基本原则,以致在研究中常出现逻辑自相矛盾的现象,这一现象是颇值得引起人们注意的。在“瘴”研究已持续一段时间并取得相当成绩的情况下,很有必要进行阶段性的总结与争鸣,才能推动“瘴”研究向纵深发展。在此,笔者对于瘴气、瘴疠等历史名词、概念不作具体的辨析,只从史学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的角度,对近十年来以边疆地区环境史为视角的瘴研究,阐述自己的一孔之见。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尊重诸多学者所付出的努力,所提出的不同见解,丝毫没有贬低已有成果之意。只是从反向思维的角度,对现今的瘴研究进行必要的学术争鸣。不当之处,敬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一、“瘴”研究中的史料运用问题

      众所周知,史料是史学研究的基础,没有史料就没有史学。近世著名史学家梁启超就曾明言:“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之可言。”④在这一问题上,西方学者也持相同的论点,认为“没有史料,没有历史”⑤。在史学研究中,史料正确与否,不仅决定史学研究结论的正误,同时也决定着研究本身的价值。中国史料浩如烟海,又往往真伪并存,故史学研究对史料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忠实、准确。在征引史料前,对史料本身进行必要的考证,信而后引,这也是最基本的原则。但近来的边疆地区环境史研究,特别是对“瘴”的研究上,不少研究者却是违背这一原则的,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数端:

      1.盲信所谓的原始记载,直接引用明显具有逻辑矛盾的史料

      关于“瘴”的最早记载,一些学者认为出自东汉,《后汉书》是首部记载瘴的正史。⑥仅《马援传》中就有3处明确提到瘴。其一是记载马援南征交阯,斩征侧、征贰,班师回朝,因其有功,东汉封其为新息侯。马援于是“击牛酾酒,劳飨军士”。在宴会中,马援谓官属曰:“当吾在浪泊、西里间,虏未灭之时,下潦上雾,毒气重蒸,仰视飞鸢跕跕堕水中”,又言“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这里显然是指瘴气,瘴气的杀伤威力已然超过了手持武器的敌人。其二载“援在交阯,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南方薏苡实大,援欲以为种,军还,载之一车”;其三,云阳令朱勃上疏为马援申冤,声称“窃见故伏波将军新息侯马援……又出征交阯,土多瘴气,援与妻子生诀,无悔吝之心。”⑦其中尤以马援声称的“毒气重蒸,仰视飞鸢跕跕堕水中”,为后世津津乐道,奉为圭臬。以此为发端,有关瘴的记载才逐渐多了起来。先不论此条史料存在的问题,即使为真,也只能说明东汉时期在交阯才有所谓的“瘴”存在。然而,让人不明白的是,何以自东汉后,瘴气会蔓延到交阯以外的整个中国广大南方地区?所有的研究者对此均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仅从《后汉书》记载的这条史料本身看,至少也是存在明显问题的。笔者认为:这条史料的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自相矛盾,缺乏可信度。试想,按马援描述,交阯的瘴气是如此之毒,能够“仰视飞鸢跕跕堕水中”,说明是近距离观察了。问题是在弥漫着剧毒的“瘴气”熏蒸之下,既然飞禽之类的生物,立刻堕毙水中,而同样作为生物体的亲历者,又怎么能安然无恙?更何况马援叙述此事时,是在犒劳士卒的宴会上,也就是说纯属酒后“真言”。酒足饭饱之际,对部属吹嘘一下自己的战功,与所经历的危险故事,本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却不能将这些酒后真言当作信史看待。在他之后,其他人所提到的“瘴”,也是根据马援所说的“瘴”加以陈述的,并非亲身经历。还有就是“瘴”一出现便具有相当的模糊性,从史料记载看,既具有“气”的属性,即为自然界散发的“有毒气体”,又具有“病”的特征,所谓“瘴疫”。不论史料描述的瘴为烈性有毒气体,还是疾病,士卒染瘴而死者均在十分之四、五左右,但如从《后汉书》“援在交阯,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的记载来看,瘴并非毒不可治,其时人们显然已掌握了食用薏苡以胜瘴气的办法。问题是既然人们已找到战胜瘴气的办法,士卒又为何还有死亡十分之四、五的高死亡率呢?而且根据相关史料记载,这个士卒死亡的比例,到魏晋南北朝再至宋代都是如此!如《南史》卷66《杜僧明传》载,梁大同年间,杜子雄率军讨伐叛军,士卒中瘴毒,“至合浦,死者十之六七”;《宋史》卷348《王祖道传》载“祖道在桂四年,其地瘴疠,戍者岁亡十之五六”;文彦博疏称:“北兵往戍,不习水土,每至岁满,戍还,瘴死者十有三四”⑧。由此可见,自汉以来,中瘴死者的比例多在十之五左右波动,当然也有一些人宣称“岭南外区,瘴疠薰蒸,北方戍人,往者九死一生”⑨。而同样的,至少在宋代,时人已掌握应对“瘴”的办法了。⑩也就是说,从史料记载的源头看,士卒染瘴的高致死率从一开始就与其时人们的认识与防治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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