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所谓“乡村聚落形态”,是指乡村聚落的平面展布方式,即组成乡村聚落的民宅、仓库、牲畜圈棚、晒场、道路、水渠、宅旁绿地以及商业服务、文化教育、信仰宗教等公用设施的布局。地理学者一般主要根据农家房舍集合或分散的状态,将乡村聚落形态分为散漫型和集聚型两种类型。①散漫型村落又称散村,每个农户的住宅零星分布,尽可能地靠近农户生计依赖的田地、山林或河流湖泊;彼此之间的距离因地而异,但并无明显的隶属关系或阶层差别,所以聚落也就没有明显的中心。②集聚型村落又称集村,就是由许多乡村住宅集聚在一起而形成的大型村落或乡村集市。其规模相差极大,从数千人的大村到几十人的小村不等,但各农户须密集居住,且以道路交叉点、溪流、池塘或庙宇、祠堂等公共设施作为标志,形成聚落的中心;农家集中于有限的范围,耕地则分布于所有房舍的周围,每一农家的耕地分散在几个地点。最典型的散村是一家一户的独立农舍,所谓“单丁独户之家”;而最典型的集村则当是聚族而居、多达数千人的大村落,或市廛繁庶、工商业发达的市镇。集村与散村的根本区别并不仅在于人口多少及其空间规模的大小,更在于其各个民居之间及其与所依赖的田地、山林、湖泽之间,是呈现出集聚、互相靠近的趋向,还是表现出离散的趋向。“在(集居)村庄的景观中,房屋群聚在一起,这多少有点加强了耕地上的孤寂感;村庄与其土地是截然分开的。在散居的景观中,房屋不远离耕地,房屋相互间的吸引力,远小于房屋和田地间的吸引力。农庄及其经营建筑物都建在田地附近,而且每块耕地的四周,常有围墙、篱笆或沟渠。甚至那些被称作小村(hameau,Weiler,hamlet)的小房屋群,似乎也应当一般地看作散居的形式,因为它们几乎总是意味着房屋和田地是靠近的。”③换言之,集居村落本身表现出集聚化倾向,而村落与田地、山林之间则相距较远;散居村落各农户之间相距较远,而每个农户都尽可能地靠近其耕种的土地、赖以为生的山林湖泽。 当然,某一区域内的乡村聚落以集村为主,并不意味着这一区域就没有散村;而在一个散村占据主导地位的乡村区域,也很可能会有规模较大的集村,甚至是集市乃至市镇。实际上,在一个特定区域内,集村与散村两种类型的聚落,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在江汉平原腹地,我们曾观察到:一些位于自然或人工堤防上的村落规模较大、历史较为悠久,已表现为集村;而分散在低洼湖区墩、台之上的农家,则往往移居不久,一般表现为独立住宅或两三户聚合的小聚落,显示出高度的分散性。④同一区域内集村与散村的差异,反映出聚落成立在时代上的早晚:一般说来,规模较大的集村形成较早,而分散的小村则可能是从集村中分立出来的或者由后来者新建的,形成较晚。集村与散村的混合分布,不仅反映了各村落在发生学上的差异,更反映了地区开发和社会变迁的历史进程。集村与散村在形成时间上的早、晚,还隐含着一种可能,即分散的居住方式(散村)可能是一种原初的居住倾向,而集村则是随着人口增加、安全需要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逐步形成的,是长期发展的结果。 采用怎样的居住方式,是集中居住(形成大村)还是分散居住(形成散村或独立农舍),对于乡村居民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方式(来往田地、山林或湖泊间的距离,运送肥料、种子与收获物的方式等),还关系到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与组织方式,甚至关系到他们对待官府(国家)、社会的态度与应对方式。德芒戎注意到:聚居地区与散居地区人们的生活习俗乃至心理状态都会有很大差别。他指出: 每一居住形式,都为社会生活提供一个不同的背景。村庄就是靠近、接触,使思想感情一致;散居则“一切都谈的是分离,一切都标志着分开住”。因此就产生了维达尔·德·拉·布拉什所精辟指出的村民和散居农民的差异:“在聚居的教堂钟楼周围的农村人口中,发展成一种特有的生活,即具有古老法国的力量和组织的村庄生活。虽然村庄的天地很局限,从外面进来的声音很微弱,它却组成一个能接受普遍影响的小小社会。它的人口不是分散成分子,而是结合成一个核心;而且这种初步的组织就足以把握住它。……”因此,从散居人口到聚居人口,有时存在着精神状态和心理状态上的深刻差异。⑤ 一般说来: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集聚村落的居民之间的交流相对频繁,关系相对紧密,从而可能形成相对严密的社会组织结构;同时,由于居住集中,官府也易于控制,国家权力对集居村落的渗透也就相对深入、广泛。而在分散居住的区域,各农户之间的来往、交流与互相依靠均相对少一些,彼此之间相对疏远,其社会联结方式与社会组织结构则要复杂得多;官府控制散居村落的难度较大。因此,探究某一区域范围内的乡村居民究竟是集居还是散居,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不同地理环境下人们对环境的适应与改造,更是考察其社会经济生活、社会组织方式等问题的前提。 那么,传统中国的乡村聚落形态,究竟表现为怎样的地域差异?即在历史时期,哪些地区的乡村聚落是以集村占主导地位,而哪些地区又是以散村占据主导地位?何以会形成这样的差别,或者说,某一地区以集村或散村为主,是怎样形成的?在集村地区与散村地区,社会控制方式与社会关系网络各有怎样的特点?本文即试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描述与讨论。 二、北方地区的乡村聚落形态及其演变 在《中国农村聚落地理》中,金其铭主要使用1980年前后的资料,分析了北方地区农村聚落的人口规模及其形态。我们根据书中提供的资料,制成表1。虽然只是一些抽样数据,而且各地自然村落平均拥有的人口数只是平均数,但通过表1,我们仍然可以发现:除了燕山山地、太行山区、滨海地带部分新垦区等少数地方,从总体上看,北方地区的乡村聚落规模普遍较大,较大规模的集居村落占据主导地位。金其铭概括说:北方农村聚落多为大型聚落,密度稀,形状虽各异,但以团聚状占多数。特别是“华北地区的农村聚落一般很大,也可以说是全国农村聚落最大的地区。一般都是上百户和几百户的大村庄,有些村庄甚至超过一千户,村庄分布比较均匀,这与华北地区农业发达、开垦历史悠久有关。华北地区主要是旱作,作物受到的管理照料要比水稻少得多,也不必有水田地区那样许多笨重农具,因而在历史上形成农村时,耕地可以离村庄远一些,一般村与村之间,相距1—2公里,虽然比长城沿线和东北距离小些,但比南方长江流域,间距要大得多。在华北平原,尽管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达500人,但由于村庄规模大,因而每百平方公里拥有的村庄数仅35—70个,相当于长江流域每百平方公里200—400个村庄的1/5—1/10。”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