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9684(2013)03-0011-10 乡制萌芽于唐虞,草创于夏商,定型于西周,以后历代皆置,是历史悠久且沿用至今的基层区域单位,在中国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如袁用宾云:“苟一乡之不治,何论一邑。一邑之不治,何论天下。天下非一人所能理,于是有省,有府,有州县。州县非一人所能理,于是有乡,有保,有排甲。省与府大吏合治之,有司分治之。州与县,牧令合治之,保甲分治之。其势异,其理同。其事异,其道同。譬诸一元之运浑于太极,得二气五行而化成焉。一人之身,主于心思,赖五官四体而事理焉。”①类似言论在清代颇为常见。如徐栋所言:“天下非一人所能理,于是有省有府有州县,州县亦非一人所能理,于是有乡有保有甲。”②自清末提倡“地方自治”以来,“乡”“乡镇”“乡政”“区乡”等词渐成流行语。 “乡”字在中国古典语汇中不仅读音多,涵义亦复杂。据《辞源》统计,乡的读音有3,基本涵义11,组成词语64。与本文主旨相涉者主要是11种基本涵义中的第一种即“行政区域单位。所辖范围,历代不同。”比如周制,万二千五百家为乡。春秋齐制,郊内以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郊外以五家为轨,六轨为邑,十邑为率,十率为乡。而秦汉以十里为亭,十亭为乡。秦汉以后“多指县以下行政区域单位。”[1]3115 目前,学者已对乡的起源、演变、性质、管辖范围、职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泛泛而论者多,详细深入者少;宏观论述多,微观研究少;整体研究多,个案研究少,以致遗留不少有争议的问题③。比如萧一山曾列举了清代乡的名称近20种,如“乡”“里”“区”“社”“坊”“镇”“铺”“厢”“集”“图”“都”“保”“总”“村”“庄”“营”“圩”“甲”“牌”。[2]82李映发研究后证明乡与镇、村、寨、庄、集等并非等同[3]。再如学者对清代的乡是否是行政区划也有分歧。《辞源》谓“乡”为“县以下行政区域单位”。任军也认为,“秦汉以后,乡作为一级行政组织被固定下来,成为一种稳固的政治制度。”[4]肖唐镖指出,千年一贯、相对稳定的乡里制度,只是到了20世纪初才开始发生根本性变革。与现在的乡镇体制相比,传统乡制的最大特点在于:乡虽然是国家在农村地区划立的一级行政区划,但不是作为一级国家政权而存在,而是作为地方性自治组织。乡一级既没有设立官府,也没有安排吃“皇粮”、拿俸禄的官员[5]。李映发注意到,乡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广义,如城乡之乡,指广大乡村;狭义,指镇之下,村之上的一级行政组织,即乡场[3]。杜赞奇亦指出,在大多数县份,县衙下最高一级为乡或保。他引萧公权的话说,大多数县份划分为4个乡,乡是一个包括许多村庄、市集,一个或多个市镇的单位,它起源于宋。最初是一个下辖数里的行政单位,但到清朝时不再是一个行政(官方)区划。[6]42从翰香在《近代冀鲁豫乡村》一书中更是明确说:“清朝文献中常有‘乡’或‘四乡’之称,但从方志中来看,“乡”是一个地理或方位概念,而非行政或社会区划。因为,‘乡’不仅常冠于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定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从现存方志和其他资料中并未发现与‘乡’概念相应的管辖区域、行政组织和官佐人员。”[7]11 近来的研究已证明,乡并非起源于宋。如按杜赞奇所言,乡开始为行政区划,至清代变为非行政区划。问题就在于,如果这是事实,那么这一转变是如何实现的,开始于何时?如果不是事实,清代的乡,到底是一级行政区划,还是一个地理概念,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清代完整的乡村史重建。鉴于此,本文以南部县为实例,对此略陈管见,敬请方家不吝赐教。 一、清以前南部县乡制之演变 南部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嘉陵江中游,历来是川东北重镇。该县创建于北周孝闵帝时期。杜佑《通典》记载阆中郡南部县时云:“汉充国县地。后周置县。”[8]4593此语境中,“后周”显系北朝时期的“北周”(557-581年)。据《太平寰宇记》载:“充国县地,梁于此置南部郡。后周闵帝元年罢郡,立南部县,属盘龙郡,以地居阆中之南,故曰南部。”[9]1717若据此,则南部县建于后周闵帝元年(557)④。 南部县古属梁州之域,西周时并梁州入雍州。春秋时为巴国之地。秦置巴郡。汉在此置充国县,属巴郡。后汉因之。初平四年(193)分置南充国县。晋省充国,以南充国属巴西郡。刘宋曰南国县,属北巴西郡。萧齐因之。梁设南隆郡,寻改为南隆县,以县居郡治南,故名。西魏置新安郡。后周置南部县。隋亦曰南部县,属巴西郡(开皇初即新安郡地析置南部、奉国二县)。唐初复为南隆县,寻改为南部县,属阆州(开元元年避明皇讳,改隆为部)。宋因之。元省新井、新政、西水三县地入焉。明朝洪武四年(1371)仍为南部,十年并入阆中,十四年复置南部,隶保宁府。此南部县历史沿革之大要⑤。 因之,该县境域不断变化,尤其是元时新井、新政、西水县的并人,奠定了明清两代(乃至今天)南部县境域的基础。新井因盐井得名,唐时析南部县、晋安县地置。《太平寰宇记》云:新井县在阆州西南九十里。本汉充国县地,唐武德元年割南部、晋安二县置,县界颇有盐井,因斯立名。[9]1715新政县也是唐武德年间析相如、南部二县之地而置。始称新城县,后以隐太子讳,改名新政县。故《太平寰宇记》称其为“汉充国县地”。《舆地纪胜》云:“元丰五年,徙治晋安。”《元史》曰:“至元二十年并入南部。”西水县以水为名,其名创于周闵帝元年。《舆地纪胜》称大业中以水泛涨,徙治彭定故宅。宋因之。元省入南部。另据《保宁府志》载:“晋安废县。《一统志》:在县西北四十里。《寰宇记》:晋安县在阆州西七十里。本阆中县地,晋于此置晋安县。贾耽《四夷县道记》:梁于此置金迁戌,周闵帝改为金迁郡,仍置晋安、晋城、西水三县属焉,郡理晋安,隋开皇三年罢郡省晋安县,移晋城于晋安旧理,唐武德四年改晋城为晋安县。《九域志》:熙宁三年省为镇,入西水。”⑥可见,西水县并入南部县时,实已合并了晋安县。该县在北周时为金迁郡治,隋开皇初被废,移晋城县于晋安旧址,唐武德初改晋城为晋安。由此可知,明朝时期的南部县,实合并唐宋的南部县、新井县、新政县、西水县、晋安县等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