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脉相承,道之所继  

——浅论中国书论与传统文论思想同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焕起,东方出版中心总经理

原文出处:
荣宝斋:传统艺术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1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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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又是传统文化的奇葩,它植根于中国文化的厚土之中,与其血脉相通(只是关联与相通的程度有差异)。作为书法艺术研究理论形态的传统书论,自然地与中国文论一脉相承,书论的审美标准、审美范畴,欣赏和品评都受到了文论的很大影响。这种影响甚至可以看作是书论与文论的“亲缘”关联。在其关联中,最为直接的应属传统画论和诗论。从持论和创作主体看,许多大诗人即书法家,有的还是画家,书法家即诗人、文章家。所谓“诗中有笔,笔中有诗”,许多文论家也即诗人或书家。从作品看,书画同源,书法的笔法、用墨与绘画的线条、造型、设色很相近,甚至相同。书与诗、书与文章又都讲究韵,讲究意境,讲究文质相和。研究这种相关性,会发现这是一种非常有趣且有意义的同构现象,然而这是以往书论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试图从比较美学的视角做一些探究,请教方家。

      (一)书论与“中和之美”同构

      “中”与“和”是儒家最高的审美理想。“中”就是矛盾双方互为依存,每一个方面都在自身应有的适度内发展,没有“过”与“不及”的缺陷。对于审美对象来说,是指各种因素之间彼此适应;对于情感表现来说,则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里“乐”与“哀”都是一种中庸状态的审美情感,既非“不及”,又非“过”。所谓“和”是把相异的东西综合在一起,是多样的统一,而美存在于其中。这种“中和”审美原则是渗透于传统文论和书论中的,且根深蒂固。文论的“中和美”即“温柔敦厚”,合于此者的诗,被称为“诗教”。

      《尚书》里即有“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以人和”的诗论标准。以后,孔子提倡“无邪”,主张“发乎情,止乎礼义”,最后索性提出“温柔敦厚”的所谓儒家“诗教”说。汉代孔安国对此解释是:“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唐人孔颖达说:“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物,故云温柔敦厚原是诗教也。”

      

      东晋 王羲之 姨母帖 辽宁省博物院藏

      书法艺术形式要晚于诗歌,而自觉的书法批评则更要迟一些。人们把“平和简静,遒丽天成”(包世臣《艺舟双楫》)作为“神品”列为第一。与文论不同的是,文论的“中和”在于文章或诗歌的内容,而书法的“平和”在于线条造型表现的形态。所谓“平和”,即不逞才,不使气,贵在敛约;所谓“简静”,要求不剑拔弩张,不霸气,不走极端,皆合于“中和”。明代项穆就比较明确地提出了书法的“中和”概念。他说“宣圣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孙过庭云:‘古不乖时,今不同弊,审斯两语,与此推移,规矩从心,中和为的’”(《书法雅言》),这简直就是孔子的诗论了。项穆还说:“评鉴书迹,要诀何在?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宣尼德性,气质浑然,中和气象也。”(《书法雅言》)他进一步解释说:“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戾是也……中和一致,位育可期,况夫翰墨哉。”(《书法雅言》)事实上,书法的刚和柔,墨色的浓和淡,用笔的方和圆、中和侧,线条的肥与瘦,结体的正与欹,布局的疏和密等,都有“过犹不及”的问题。对此,很多书家都有论述。欧阳询论墨色与线条说:“墨淡则伤神彩,浓必滞锋毫,肥则为钝,瘦则露骨。”(《八诀》)刘熙载论“气”云:“书要兼备阴阳二气,大凡沉着屈郁,阴也,奇拔豪迈,阳也。”(《艺概》)

      按照“中和之美”的标准品评诗与书,有两个人是值得注意的,论诗是杜甫,论书是王羲之。唐代诗歌流派纷呈,蔚为大观。其中最著名者是李白和杜甫。但对后世影响最大者恐属杜甫。杜甫受推崇的原因之一,是他的诗温柔敦厚,虽时时有讽谕劝诫,但不违诗教,是“怨而不怒,蕴藉风流”,极合于“中和之美”。以俗见长的元镇、白居易,以险怪著称的韩愈、孟郊,都因离开了“中和之美”,而未能超过杜甫的地位。晋代大书家王羲之的作品被唐太宗推崇到神化的地步。其中虽然有溢美的成分,但王字中蕴含的美,确实达到了极致,后人难以企及。其原因有与杜甫诗相同之处,即如孙过庭所评:“右军之书,末年多妙,当缘思虑通市,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书谱》)所谓“不激不厉”“志气和平”应属中和之美。正因为此,他被后人奉为“书圣”。朱光潜说过:“西方古典主义的理想向重和谐匀称,庄严中寓纤丽,才称上乘……比如书法,汉魏六朝人的最上作品如《夏承碑》《瘗鹤铭》《石门铭》诸碑,都能气势中寓姿韵,亦雄浑,亦逶迤。”(《两种美》)

      

      东晋 王献之 中秋帖 故宫博物院藏

      (二)书论与韵味同构

      黄庭坚曾说:“书画以韵为主。”的确,诗论、画论中的韵味与书法中的气韵是相关的。“韵味”这个范畴,最初是唐代诗人司空图在论诗时提出来的。司空图在《与李生论诗书》中提出“近而不浮,远而不尽,然后可以言韵外之致耳”。他认为好的诗必须有“韵外之致”。所谓“韵”,是指诗的艺术语言,所谓“韵外之致”,即要求艺术创作要比它的艺术语言描写本身有更生动、更深远的东西。它实际包括神韵和韵味两方面的含义。神韵的含义很多,但主要的一点是要求传神,即“传神者,气韵生动是也”(元代人杨维祯语,见《图绘宝鉴序》)。司空图自己解释这个“神”,是“不知所以神而神自神”。关于“味”,司空图继承了刘勰的“滋味”的见解,是对“滋味”说的进一步发挥。他认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要辨别诗的味道,然后才可谈诗,而且着重强调“味”不应只求艺术语言之内,更应求诸于艺术语言之外,通过精美的艺术语言,求得意境的含蓄,获得一种只可神会不可指实的艺术效果。这也即“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司空图《诗品二十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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