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与社会责任感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士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原常务副校长,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德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3 年 1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全国各条战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起点,新的挑战,青少年教育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思路的问题日渐突出,其中责任感教育关乎个体发展,更关于社会未来,将其放在实现“中国梦”的大背景下进行再思考,不仅是青少年思想教育改革的需要,也是凝聚社会正能量,打牢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中国梦”的伦理基础和人才基础的关键步骤。

      责任感说到底是一种精神。精神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与“责任”需要一定的组织、制度或者机制制约的被动属性相比,责任感具有自觉性和主动性的特点,是一种内化了的社会性规则意识;与一般的心理情感主要表示情绪和情感状态相比,责任感具有社会道德心理的属性,描述的是一个人对于自然、社会和自我,以及这三个范畴包含的国家、团体、家庭、他人等主动负起责任,并施以有益作用的精神。

      任何一个人责任感的形成和增强除受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外,主要靠教育。在人类教育史上,责任感教育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完善与成熟,一直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教授认为,公民教育包含五个意识的教育,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与义务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五个意识中最核心的是公民的责任感;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王东虓教授用五个对应的关系来概括公民教育的基本内涵,权利与责任意识、国家与民族意识、平等与公正意识、自由与法治意识、道德与文明意识,他认为,公民教育要以培养具有高度的主体性和创造性精神,具有团体精神和祖国民族意识的好公民为宗旨[1]。事实上,对公民权利与责任的相关规定,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制度性安排,更为重要的,公民个体正是通过自身所担负的责任和所享有的权利来确认自己的相关地位。因此,强调个体权利和自由,还是强调责任和美德,不仅形成了在公民教育问题上不同的理论流派,而且直接影响了一个社会在下一代社会化问题上的价值导向。正是由于这种在现代人、社会人教育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责任感教育在一个现代化国家形成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中国梦”的发展目标强烈呼唤青少年社会责任感教育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保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带来了我们需要面对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如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带来的收入结构失衡,贫富差距拉大;社会意识多样化、现实化、物质化,传播方式持续走向大众化、草根化,直接影响着社会道德价值体系;失学失业、家庭暴力、医患关系紧张等社会问题突出,影响社会和谐等等。也不仅仅直接挑战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急切呼唤建构起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制度。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原有社会思想意识教化与控制的基础上,建构起现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如何伴随着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切实有效地实现人的现代化,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不仅仅关系到未来中国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现实中国众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其中权利自由与责任义务的关系就是最重要的命题之一。

      近年来,中国社会各种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可以追溯到社会矛盾凸显、管理体制不适应、基层官僚主义、个别官员腐败等等多种因素,但个别人权利意识膨胀,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感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民主意识在中国社会日益占据主流话语,随着学界的研究与传播,以及官员在各种讲话中的宣示,百姓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长。但一方面是实现民主权利的社会结构、社会管理体系并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相应的民主法治的社会意识形态也未能够全面建设起来。以大学生为例,社会意识告诉他们,你们是独立的主体,你有自己的权利,你受到了处分,可以申述、打官司,你还可以结婚,生孩子;但实际上,无论是在社会运行结构里,还是在民众的社会意识中,大学生从来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于是当他出了问题,例如一个学生自杀了,按照民主社会的规则,学校只负自己应负的责任,作为行为主体的大学生自己,也需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而在我们现实社会里,学校要负无限责任,巨额的赔偿已成为高校处置此类问题的通例。权利是我的,责任是他人的,是政府的,已经成为个别人在思考和处理自己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惯常思维模式。

      青少年不仅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也是社会问题,特别是其激烈的反应形式—社会动乱的主体。在一定意义上说,当代青少年是一个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代际符号。一方面,他们作为中国社会一个重要转折的代表性群体,不仅具有与以往任何一代都不一样的时代性特征,而且因此引起社会的广泛的特别关注,甚至争议;另一方面,作为最活跃的社会群体,激烈的社会转型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而且也使得他们成为社会问题,甚至社会动乱的最活跃的群体。新疆恐怖活动暴力犯罪分子的年轻化,受到处罚的网络虚假新闻制造、传播者的低龄化,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青少年这一群体与社会稳定、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从青少年文化的视角看青少年群体,他们处在走向成熟的矛盾性状态。一方面,青少年文化具有先进性,“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是革命的先锋和桥梁”(毛泽东《青年运动的方向》),他们对于新的先进的东西有着天生的敏感;但另一方面,他们也会使用反现实、反传统,甚至破坏性的行为来表达自我。无论从“中国梦”的发展目标来看,还是从现实社会青少年教育实践来看,在权利与责任这一根本问题上,整个青少年群体中某些认知的偏差都是不能忽视的。

      二、“中国梦”的战略方向是青少年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根本指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