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建军,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刘建军(1969-),男,山东博兴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不应只做笼统而简单化的理解,而应该从多个角度去进一步揭示和把握其丰富内涵。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指导地位和指导作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二是作为社会主义中国国家政治生活的指导思想,三是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某些公民的个人信仰,四是作为我国学术领域的主流思想,五是作为普通民众的社会意识。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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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3)04-0001-03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这一事实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被凝练为一个新的概念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这个概念意指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它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在我们党和国家生活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那么,究竟如何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指导作用呢?笔者认为可以从多维视野中加以考察,从而揭示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当代中国所具有的多重文化身份。这对于我们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首先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潮而存在和流行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产生了中国共产党,而党从诞生时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就使马克思主义思潮在中国获得了“指导思想”的第一重文化身份。

       那么,究竟什么是一个政党的“指导思想”呢?大体说来,就是这个政党赖以存在发展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它的这种地位和作用在党章中得到了规定。党的指导思想具有以下作用:首先,它为党的存在提供理论上的合法性论证。政党存在的依据当然首先存在于社会的现实需要之中,以及当时当地的政治形势之中,但是对于共产党这样具有很强稳定性的政党来说,它的立党还需要有更正式的理论上的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提供了这一点。其次,它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以及组织原则等的制定,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依据的。再次,它为这个政党提供行动指南和政策导向。尽管政党在一定条件下所采取的行动和政策受当下现实需要的决定,但是党的基本的行动和政策的导向,则受制于自己的指导思想。最后,它还为这个党提供一个象征或旗帜,用以标志这个党,并区分于其他的党。这个象征或旗帜具有独一性,它是自足而完整的,并不同其他完全不同的思想体系相混合,或共同担当“指导思想”的职责。

       二、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

       在革命胜利之前,马克思主义只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还不是整个国家的指导思想。尽管在一些革命根据地特别是在中央所在的根据地,党对社会的治理也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但从全局来看,马克思主义还不是整个国家的指导思想。但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则使马克思主义从政党的指导思想上升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并在宪法中得到体现。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有三个方面:首先,《宪法》序言从总体上肯定和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指导作用。序言两个地方谈到马克思列宁主义,一是总结过去,认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二是展望未来,指出:“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次,《宪法》中关于国家基本制度和大政方针的设计,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念和精神。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基本的经济政治制度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容,都以《宪法》条文的形式得到了体现。再次,《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马克思主义相关内容的教育:“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从我国基本制度上看,公有制为主体、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三者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紧密相联的。正像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否定、党的领导不能动摇一样,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地位也是不能取消的,就是说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对于保持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保持国家建设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至关重要。党领导和执政的理念和方式,党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方略,以及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方针政策,都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由于我国是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和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一致性,它们在党和国家的性质、制度和大政方针的政治层面上是共同的,难分彼此的。正因为如此,在许多情况下,可以把二者合在一起加以论述。当然,具体来说也会有所不同。比如,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每一个党员都应该信仰马克思主义,但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则并不要求每一个公民都信仰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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