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方物流参与下生鲜农产品质押融资运作模式

作 者:
徐鹏 

作者简介:
徐鹏(1980-),男,山东曹县人,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经济法学院博士后,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方向:物流金融,重庆 401120

原文出处:
科技和产业

内容提要:

生鲜农产品易损耗等特性决定其质押融资需要有完善的质押方案和特殊的储存条件和地点,第四方物流的优势在于物流方案优化、供应链的改造、创新等,第四方物流(4PL)的参与有效弥补了生鲜农产品不能质押融资的局限,对进一步拓宽质押业务范围有着积极意义。本文在深入分析4PL参与质押融资业务优势的基础上,结合生鲜农产品特性和质押融资业务特征,提出了就近市场、政府扶持、核心企业担保和保险公司担保四种有4PL企业参与的生鲜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运作模式。以期为存货质押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探索。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11 期

字号:

      存货质押为缺少固定资产的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是有物流企业参与的一种金融创新业务模式[1]。但在质押过程中,金融机构对质押物的选择较为严格,质地稳定、不易损耗、易存放、价格波动幅度小等,这种要求限制了该业务功效的发挥,许多生产经营易损耗产品如生鲜农产品(肉类、蔬菜、水果、水产等)的企业则无法享受到业务带来的效用。

      尽管生鲜农产品具有时效性、易腐蚀、季节性及地域性的诸多限制,但是若有配套的质押方案、完善物流运输和储存条件及成熟的产销供应链体系,生鲜农产品进行短暂质押融资是可行的,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旨在推动三农产业的发展,这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大举措和有效手段,所以研究生鲜农产品质押运作模式具有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这种苛刻的质押物运作方案催生了第四方物流参与业务的必要性,第四方物流(Fourth party logistics)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是供需双方及第三方物流的领导力量,它不仅是物流的利益方,而是通过拥有的信息技术、整合能力以及其他资源提供一套完整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以此获取一定的利润。它是帮助企业实现降低成本和有效整合资源,并且依靠优秀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技术供应商、管理咨询以及其他增值服务商,为客户提供独特的和广泛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在国内对存货质押融资运作模式的研究还较少。涂川等研究了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融资的优点和运作模式,提出物流企业与融资机构共建信息共享系统、投资机构和建立针对性信用担保体系等信用整合模式[2]。陈祥锋等结合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资金缺口周期特征以及融通仓系统理论,提出了基于动产管理、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的三种融通仓运作模式[3-4]。谭国晖以五丰新力钢铁有限公司、河北不锈钢有限公司、中国外运仓储有限公司和深圳发展银行为参与主体,分析了仓单质押和保兑仓两种融通仓运作模式在钢铁贸易领域的运用[5]。王勇等在分析融通仓业务的优势和效用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与物流企业间的关系,提出了委托模式、统一授信模式、共同委托模式及联盟模式四种融通仓运作模式[6]。邓哲峰等把4PL引入到融通仓业务中,探讨了有4PL参与的融通仓业务运作模式问题,并给出了两种有4PL参与的融通仓运作模式[7]。尽管以上文献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存货质押运作模式,但研究有4PL参与的生鲜农产品质押融资运作模式问题的文献还鲜有,本文结合生鲜农产品的特征,探析符合其特征的质押运作模式。

      1 4PL参与的优势分析

      1.1 提供整套业务优化方案

      在我国,大多数3PL是由传统的物流企业转变而成,多数从事一些基础性业务,如运输、配送、仓储等,而在提供增值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和财产服务等高附加值方面薄弱,这致使3PL为某项业务无法提供最佳的系统性方案。存货质押业务是有物流参与的集信息流、资金流及物流为一体的业务模式,所以其内容丰富,涉及广泛,包括存货质押、保兑仓、仓单质押、应收/应付账款质押、业务结算等,每项业务又涉及多个环节,就存货质押而言,其内容包括质押物的评估、运输、记录、储存、监管、信息处理,拍卖等任务。因自身条件限制,3PL独自完成所有任务,并为各环节提供一套最优的运作方案恐有困难。由于3PL缺乏资源整合技术、集成技能和信息处理技术,使得中小企业在开展融通仓业务时不得不忍受因单个3PL局限性所增加的成本压力。随着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对运输路径、运输载体、存储条件、仓库位置、监管方式等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复杂。生鲜农产品的季节性、易变质性、区域性等特性决定:质押物的存储地点要靠近市场,以便销售;监管方式及仓储条件要严格特殊,以减少自然损耗;运输路径和运输载体要稳健,以降低价值损失。这些个性化的要求仅靠3PL无法实现,而满足这种特殊质押品的需求恰恰是4PL的宗旨和专长,4PL利用一批最优秀的3PL,信息处理商、技术供应商、管理咨询顾问和其他增值服务商可为生鲜农产品质押业务提供整套最优解决方案。

      1.2 提供准确及时信息服务

      在存货质押业务中,物流企业的主要职能之一是提供信息服务,物流企业实时监控质物,辅助监控融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银行及时提供质押物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融资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信息。物流企业的信息服务职能,有助于银行获取质押物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及融资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的信息,实现信息获取改进和风险控制改进。为了自身利益,3PL不愿意主动与银行共享自身的私有信息。此外,由于3PL与银行的合作多是暂时的,缺乏约束双方的长期有效合作机制,加上3PL信息技术能力及建立信息应用平台需要巨大资金等因素的限制,致使其不愿也不想与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这样一来,银行无法及时获取质押物和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从而增加银行潜在的风险成本。4PL集成商之一就是信息技术公司,具有强大的信息交流平台和信息收集处理能力,能够为银行提供有关质押物和融资企业生产经营的可靠且及时的信息,且4PL注重与银行和中小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这都有利于减少银行不确定因素,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生鲜农产品的特殊性要求其信息提供更加及时和准确,4PL强大信息收集和供给能力会在该业务中更加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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