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发挥作用而逐渐发生损耗,在会计处理中是以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予以体现的。而实际上,固定资产特别是机器设备的实质性磨损是并不均衡的。 客观上来说,机器设备的磨损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期磨损阶段,此时机器设备还没进入最佳运行状态;第二阶段为正常磨损阶段,这一阶段设备的磨损速度趋于缓慢,是设备运行的最佳状态,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第三阶段为急剧磨损阶段,这一阶段设备磨损速度急剧增加,设备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迅速减少。因此,基于固定资产的运行规律,企业的利润几乎是逐年递减的。 为了改善固定资产的工作性能,使企业收益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企业应选择一定时机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由于技术改造时间的不同,直接影响技术改造后每年折旧、销售利润、所得税等方面的变化。因此,技术改造时间选择的是否恰当,会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产生不同的影响。这里可以通过A企业的具体案例,讨论固定资产技术改造项目不同的时间安排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案例]A企业拥有机器设备一台,原值为4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在该机器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企业8年内的利润、折旧、应纳税所得额如表1所示。 下面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分析A企业该机器设备技术改造的最优时机选择。 从表1中可以看出,A企业机器设备运转的第一年属于初期磨损阶段,随后直接进入正常磨损阶段,给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水平,一直持续到第四年;第五年开始进入急剧磨损阶段,第六年与第五年水平相当,随后利润水平急剧下降。因此,从技术改造时间上来看,企业应该在急剧磨损阶段初期的某一年度进行。这里就有两种选择,一是在第五年进行技术改造,二是在第六年进行技术改造。 第一,企业在第五年进行固定资产技术改造。 若企业在第五年用已计提的折旧20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则该企业在8年内的利润、折旧、应纳所得税额见表2所示。 第二,企业在第六年进行固定资产技术改造。 若企业在第六年用已计提的折旧25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则该企业在8年内的利润、折旧、应纳所得税额见表3所示。 从表2、表3中可以看出,A企业在第五年技术改造,使其利润从改造前的170万元激增到300万元,此后每年折旧也增加到100万元;在第六年技术改造使其利润从改造前的170万元激增到350万元,折旧也增加到133.33万元。比较表2和表3可以发现,A企业在第六年进行技术改造所获得的税后利润比在第五年进行技术改造多2万元(984.5-982.5)。 如果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假设折现率为10%,将两种技术改造方案的税后利润换算成现值,计算结果如下: 第五年技术改造的税后利润现值=97.5×(1+10%)-1+112.5×(1+10%)-2+112.5×1+10%)-3+112.5×(1+10%)-4+150×(1+10%)-5+150×(1+10%)-6+135×(1+10%)-7+112.5×(1+10%)-8=642.42(万元) 第六年技术改造的税后利润现值=97.5×(1+10%)-1+112.5×(1+10%)-2+112.5×1+10%)-3+(112.5×(1+10%)-4+90×(1+10%)-5+162.5×(1+10%)-6+162.5×(1+10%)-7+140×(1+10%)-8=639.16(万元) 如果考虑技术改造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则计算结果如下: 第五年技术改造方案的净现值=642.42+50×(P/A,10%,4)+100×(P/A,10%,4)×(P/F,10%,4)-200×(P/F,10%,4)=880.83(万元) 第六年技术改造方案的净现值=639.16+50×(P/A,10%,5)+133.33×(P/A,10%,3)×(P/F,10%,5)-250×(P/F,10%,5)=879.38(万元) [分析]尽管企业第六年技术改造的税后利润比第五年改造的利润要高,但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其税后利润现值要比第五年改造方案的少3.26万元(642.42-639.16);同时,从对企业现金流量影响的角度来看,第五年技术改造方案要比第六年带来多1.45万元(880.83-879.38)的净现值。 因此,综合各方面因素的影响,A企业应选择在第五年进行机器设备的技术改造,以获取更大的税后利润现值和现金流量。 具体来说,结合机器设备的运行特点及磨损程度,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的时机,应该选择在即将进入急剧磨损阶段的初期,这对于提高机器设备的生产性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来说,是一个科学理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