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进,于2013年1月1日起,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也正式实施。新制度中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引入固定资产核算,从固定资产的取得、后续计量和处置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一、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的现状和弊端 旧制度中用“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科目来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不需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取得固定资产时,增加固定资产的同时增加固定基金;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时,直接增加专用基金,结果使得事业单位净资产科目重复计算,同时包含了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计提的修购基金,虚增了净资产。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因长时间的磨损消耗,使得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会产生差额,如果不计提折旧又会导致固定资产总量的虚增。旧制度固定资产核算不能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不能提供完整的成本核算信息,一方面不能满足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另一方面不利于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造成账实不符,资源闲置浪费等情况。 二、新制度下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改进的亮点 (一)重新界定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和范围 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提高了,根据规定,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均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的范围按综合分类仍划分为房屋及构建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六大类。其中,新制度将一般设备改为通用设备(包含了公务车辆),取消了其他固定资产,而在图书类别中增加了档案,另外增加了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这一类别。同时,新制度还对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应用软件、经营租赁租入等固定资产的处理作了特殊说明。新制度结合了我国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情况,与旧制度相比,更加科学、明细地界定了固定资产的范围。 (二)简化了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过程 新制度对外购、自建、改扩建、融资租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分别核算。在核算方法上,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这一净资产科目对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进行核算。该科目设置固定资产等明细科目核算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所形成的留待计提资产折旧时予以冲减的金额。从该科目性质可以看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所体现的就是尚未重建完毕的固定资产占用金额的部分。增减科目的变动简化了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过程,统一通过“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两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如果取得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则先通过“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两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再增加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余额,同时在最后做一个与“在建工程”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之前相反的分录冲销。需注意的是,对于改扩建、大型修缮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新制度中对该类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而非旧制度下的原值为基础计算得出。 固定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如下: 1.不需要安装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外购、自建、改扩建) 其他支出(接受捐赠、无偿调入)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3.取得扣留质保金的固定资产 在新制度中关于外购固定资产的核算,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增加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取得该固定资产时,根据确定的成本按发票是否包含质保金进行入账。 (1)取得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2)取得发票时: ①含质保金的全款发票: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扣留期1年内含)/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 ②不含质保金的发票: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3)质保期满,支付质保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租入且支付相关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差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定期支付租金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相比旧制度,新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更科学、简化、准确,能够更好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需要提醒的是,实际工作中买价和税费比较好确认,但对于与购入固定资产相关的其他费用则需要加强管理监督,做好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