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政策的推进,境外投资业务不断扩大,企业经营活动出现一些新特点,决定了其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财务会计问题。如何进行外币报表的折算及将外币报表纳入合并报表是会计处理问题中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多数企业自身没有历史经验可以借鉴,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中对外币报表折算的规定仅是指导性规定,而合并准则中没有特别针对合并外币报表的规定,给实务操作会计人员带来诸多困惑,也是新设境外企业的会计人员会遇到的共性问题。本文拟对外币报表折算及合并中一些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以便对其他类似企业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一、外币报表的折算 外币报表折算的关键问题有,一是选择何种汇率为折算汇率,如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而言,哪些应该选择报表日的汇率,哪些应该选用历史汇率;二是折算中产生的折算损益是作为当期收益,还是列入股东权益。在研究此问题前,需要明确的是,笔者研究的范畴是外币报表的折算,一定要与个别报表中外币收支项目所使用的汇率区分开来。每个会计期末,母公司需要将境外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文探讨的范围是指企业的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不同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而编制的外币报表。折算前,要调整境外子公司的会计期间及会计政策使其与母公司一致,因这不是本文的探讨重点,所以如何进行调整本文将不做表述。母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外币报表进行折算,折算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几张主表。 折算前要考虑几张主表的折算顺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应该交替进行折算,首先折算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然后根据资产项目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各项准备和期初期末金额,折算出人民币金额,将差额列入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折算出未分配利润后列入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使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折算中的难点问题分析如下: 1.坏账准备的折算 对于资产类项目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等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先通过利润表用平均汇率折算,再列入资产负债表,还是先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将坏账准备的余额折算后列入利润表,经过实践的运用及多方面考虑研究,认为将坏账准备的外币余额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后,比较坏账准备的期末人民币金额与上期坏账准备的人民币金额,将差额列入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较为合理。原因在于将坏账准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可以保证应收款项的人民币净额与应收款项的外币净额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额一致。如果先用利润表的平均汇率折算资产减值损失,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坏账准备的人民币金额为上期人民币金额与本期折算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合计,计算出的应收款项的净额与应收款项的外币净额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额不一致。同时利润表中的汇率采用的是平均汇率,而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更能反映资产的存在情况。 有的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坏账准备的折算汇率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采用的是平均汇率,这样会形成坏账准备期末金额与上期金额的差额和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不一致情况,因报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为保持资产负债表平衡,将两者的差额列入了报表折算差额项目。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2.股本的折算汇率 对于母公司投资到子公司的股本折算汇率,应采用历史汇率,这一历史汇率并不是外币与人民币之间投资日的汇率,而应是母公司投资日投出外币的人民币入账价值对应的计算汇率,为了说明这一问题,举例如下: 例:母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将1 000万美元汇入境外子公司,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加元,试确定子公司的股本折算金额。 首先将美元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加元,假如美元与加元的汇率为0.9932,则外币报表中股本金额为:1 000×0.9932=993.2(万加元),该投资日加元对人民币的中间价为6.3358,美元对人民币的中间价为6.2892,母公司投出1 000万美元列入长期股权投资的人民币金额为:1 000×6.2892=6 289.2(万元人民币),那么外币报表中股本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为6 289.2万元人民币,这是为了保证合并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股本保持一致,那么,计算折算汇率为:6 289.2/993.2=6.3323,所以考虑合并抵销问题,子公司的折算汇率并不能直接采用投资日加元与人民币的即期汇率。 3.谨慎确认递延所得税项目 由于税法规定在不同国家差别很大,正确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很重要。对境外发生的类似国内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者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谨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一定要结合子公司所在地区的税法实际,在把握国内所得税法理念的基础上,按照所在地的税率,运用国内的会计准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二)利润表的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资产减值损失除外),对于每月有大量收支业务的企业,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很难操作,考虑成本效益原则,认为应该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实际中,可以采用月平均汇率,即采用月初和月末汇率中间价的算术平均数进行报表折算。 1.分月折算月度发生额,逐期累加 在实务中,利润表是月度报表,每月编制并折算一次,应将月发生额用当月的平均汇率进行折算,如1月份的利润表用1月份的平均汇率进行折算后,到2月份时,仅对2月份当月的利润表项目外币发生额采用2月份的平均汇率进行折算,而不能将1月至2月的累计外币发生额进行折算,2月份的人民币折算额加上1月份的折算额,为本年度累计折算额。否则,当汇率波动较大时,对累计外币发生额进行折算,将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利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