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446(2013)03-0015-04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协调,加快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满足广大农民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但是由于城乡文化差异、二元结构问题及政府责任缺失等现状的存在,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农民工市民化步履维艰的情况下,如何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为市民化进程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已成为各级各地区城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及意义 一般来讲,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和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依靠打工收入维持家庭生活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相比而言,新生代农民工除了具有以上特点外,还拥有着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精神需求,内心非常渴望融入所在城市。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主要是指改变农民工的身份,使其获取城市户籍并在工作和生活各方面向城市市民转型,逐渐转变为市民,直至融入城市,成为城市社会一员的过程。 当前,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是一个关系到促进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也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性问题。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可以减少农民数量,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以城市化带动农民工市民化,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整体效益,进而繁荣农村。其次,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可以缩小城乡差距,在城市化过程中实现“以工补农,以城促乡”[1];能够降低农民工的流动性,使他们不被土地所禁锢,进而从土地中解脱出来,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加速城市化进程。最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农民工身份上的根本转变,有利于改变城乡分治观念,缩小文化差异,最终消除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缺失及原因分析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作为城市建设者的农民工群体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科学发展观和“三农”问题中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关注,从政策层面引领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发展方向,将这一进程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新生代农民工在权益保护、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子女受教育等诸多方面仍存在着不足之处,政府作为主导者和动力源,在这些问题上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应有的职责,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上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2] (一)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 1.制度和政策供给的缺失 政府政策缺失与制度瓶颈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其中最大的制度障碍就是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分割制度。户籍制度的实施导致了城乡居民身份的落差,使得新生代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管理体制之外,与城市居民在社会地位以及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方面都有差异,难以得到所生活城市的接纳和认同。[3]尽管目前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在城市之间自由流动,但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户籍政策的存在使得农民工不能像城市居民一样拥有同等的发展机会,这在相当程度上挫伤了他们投身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依附于其衍生出的一系列制度,如就业制度、福利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医疗卫生制度等,目前这些制度的供给都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形成了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制度性障碍。这些制度性障碍不仅导致城乡之间发展的差异,更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绊脚石”[4],使许多农民工徘徊于城市与农村之间,成为城市的边缘群体。 2.政府职能的错位。 政府职能的错位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主要表现为地方的保护主义和政府的不作为,这阻碍了其市民化进程。[5]由于我国城市资源的配置是按城市户籍人口进行的,在政府为本地区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尚且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要平等对待流入的新生代农民工更是难上加难。除此之外,有些城市政府为了应对中央提出的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要求,只注重城市户籍人口数量的增加,而忽略了“市民化”之后的心理引导,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心理上无法真正融入城市,造成了市民化假象。 3.政府管理的缺责 政府管理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表现出明显的缺责现象,甚至存在着一定的角色空位现象。政府作为制定公共政策和行使公共权力的主体,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容易产生政策倾向和寻租。[6]然而一旦其利益指向发生偏离,就会在政策偏向上有失公正合理。同时,政府在履行社会服务职能方面缺乏经验,将管理重点放在维护社会中治安和稳定,缺少对于农民工在城市基础设施、劳动就业、住宅建设等方面需求的考虑,而“强政府弱社会”的局面又导致了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参与度不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二)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1.政府价值观的偏差 政府价值观出现的偏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存在思想认识上的错位。很多城市政府能够承认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做出的重大贡献,但是认为他们的大量流入也给城市的交通、治安、住房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问题和压力,因而不把他们当做城市的成员,对他们设置了很多政策“门槛”,从而将他们排除在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名单之外。[7]其次是政府的角色定位有偏差。部分城市政府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也应遵循优胜劣汰,有能力可以在竞争中留下来成为城市居民,能力不足的回到农村,这使部分农民工面临进不去城、也退不回农村的尴尬。最后是政府对于公平正义信念有缺失。政府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有义务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去分配社会资源和制定公共决策,在行使公共权力的时候,政府虽然追求公共利益,但是“经济人”的自利思想不会消除,在谋取地方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容易过度追求个人利益而摒弃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使得作为弱势群体的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够平等享受到社会资源分配中所应得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