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上看,所谓“意象”,就是主观的“意”和客观的“象”的结合,或者说是赋有某种特殊含义和哲学意味的具体形象。由于“青年”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多面体”,因此在我们的视野中也必定形成多种意象,而这些不同的意象背后又蕴含着建构出它们的多种哲学视域。探寻青年的多种意象并发掘其内含的哲学视域,无疑是青年研究在理论上获取进一步哲学提升的一项“基本建设”。 一、“青年”的年龄意象与青年内涵的哲学溯源 任何概念都在外延上行使着区分的功能,“青年”也标明了一种“青年”之内与“青年”之外的区分,根据这种区分我们可以判断,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够使用“青年”这个词进行陈述,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在谈论青年,以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对青年的一种共同理解。如维特根斯坦所言,一个词语的意义存在于“某种比我们的语言更为原始的观念”[1]中。对“青年”意义的哲学追问同样可以通过追溯这一词语发挥作用的观念演变的轨迹来加以辨明。 “青年”被用于对人的一种分类描述,可以看做是以人为对象进行的某种区分与限定。在日常生活中,“青年”往往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被使用。一种情况用来描述人生命发展的某一特定阶段:人的一生分为儿童、青年、成年与老年四个阶段,青年属于其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文学家们习惯于用春、夏、秋、冬四季类比人生的这四个不同阶段,青年阶段代表着充满活力的热情之夏。使用“青年”的另一种情况是用它来指称由生命发展处于青春期这一特定阶段的人构成的人类群体,这一群体中的成员具有某些相似的特征与属性,或者说具有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家族相似”。 “按年龄定义谁是年轻人”是一种通用的做法,年龄似乎也确实给如何界定青年提供了可以被广为接受的客观标准。那么,我们可以合理地断定青年是因年龄获得定义的吗?或者说,青年内在的意义全部是由年龄赋予的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先来思考何为年龄。年龄是与时间相关联的一个概念,年龄是可以量化的,其量化标准正是依据时间的量化标准。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从他的先验分析论视角指出,时间只是一种把握世界的“内直观形式”,是现象得以在感知领域呈现的“主观条件”。然而,现象呈现的具体内容仍然来自变动的经验世界。年龄在形式上依存于时间这一“直观形式”,但是具体内容依存于人的生命运动,依存于人生存中的成长、发展与变化。可以说,年龄是对人生命状况中可见差异和变化的一种界定,这种差异呈现于时间序列中,并依时间建立起一种可理解的客观的逻辑关系。因此,时间赋予了年龄得以从客观上实现的可理解的形式。然而,年龄的现实意义来源于人的生命运动中存在的可见的、可理解的差异变化。可以想象,对于希腊神话中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们来说,当生命运动中缺少了这种可见的差异变化,年龄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青年”与“年龄”两个概念范畴就其形式上具有相似的地方,两者都可以同时用来描述人生的成长阶段与处于某一阶段的特定人群。就青年与年龄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言,不是年龄定义了青年之所以为青年,而是青年这一范畴标明的某些不同于其他年龄阶段的东西才使得其成为一种有意义的“指称”,并被专门用来区分出“青年”这个群体。虽然青年不是由年龄赋予其意义,但是年龄又是构成青年范畴的内在要素,正是从这一点上看,年龄可以作为界定何者为青年的“客观量化标准”。也正因为如此,对青年之含义的追溯不能脱离对年龄的领悟。我们知道,“青年”这一概念界定了一种群体差异,一种不同于“儿童”与“年长者”的群体差异,这种差异以年龄差异为前提,正是由于存在由年龄标识的生命成长中出现的可观察的差异变化,我们得以区分青年这一不同于其他类别的群体。当然,年龄与青年的差别也是明显的,除了年龄的外延大于青年之外,还表现为年龄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在表达生命成长时年龄具有一种前后依存的渐变性;而青年在年龄阶段上则表达了它与儿童以及年长者之间的一种分离与断裂,从差异性上表达了这些年龄段之间的相互区分甚至对立。 青年与年龄之间的复杂关系还表现在,界定何为青年虽然以年龄为前提,但究竟以什么样的年龄差异作为依据划分出青年,又不能仅仅根据年龄获得充分的解释,而只能追溯到年龄之外的某些东西。例如,不同的地区可能根据不同的年龄界限确定青年的界限,这种不同或者是在遵循习俗的基础上达到便于统计的目的,如联合国对青年年龄的统一界定为15—24岁的人;或者是考虑到“这一群体相对比较成熟和稳定”,比如马来西亚《国家青年政策》规定青年为15—40岁的人;或者用青年来指涉没有获得独立社会地位的一个群体,如泰国一度把青年定义为25岁以下的人①。这些不同的根据来源于年龄之外的某些东西,或者说,是某些外在的因素作用于年龄,使得以如此方式规定青年成为可接受的,并进而成为可理解的。 可见,界定青年这一概念范畴的群体差异具有直接的社会根源,或者说什么样的特征被认为可以作为界定青年之所以为青年的根据,这一点是由社会决定的。从历史起源上来说,青年这一概念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法国阿利耶斯发现,18世纪以前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青春与青年的概念,更没有青年这样一个社会群体进入社会意识。青年进入社会意识发生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一方面,青年作为一种革命力量登上历史舞台,法国大革命时期,青年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正是特殊的历史使命造就了‘青年’这个概念,也正是在改造社会的现代性大变革、工业化大转型的时代里面,青年才成为历史的主体”[2]。另一方面,青年又是工业革命中受压迫的一代,1844年,英国佐治·威廉在伦敦创办基督教青年会,向工业革命浪潮中迷惘的职业青年传播基督的福音,现代意义上的青年群体开始得到社会的关注,并在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逐渐得到广泛认可并作为一个主题进入学术研究领域。可见,从其开始进入社会意识空间,青年的现代用法就被赋予了两种不同的意义,其一是作为历史的主体出现,被看做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主要力量;其二是作为问题群体出现,被认为面临某种共同的社会困境。对青年的这两种不同的解读仍然普遍存在于当前的社会认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