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是专利技术转化的途径之一,是专利权人授权他人在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以某种方式实施其专利技术的行为[1],是非专利权人获取专利技术的重要来源[2]。在专利许可的过程中,许可人仅转让专利的使用权,被许可人并没有获得专利权。专利许可一般是通过订立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来许可受让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且要支付相应的使用费。专利许可,是促进新技术传播、促进知识产权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的最有效率的方式[3]。无论是对于专利权人还是受让人,乃至整个国家、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提出,我国的专利申请量迅猛增加,已成为专利申请大国[4]。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方面能力较弱,很多发明得不到实际的应用,因此,作为专利技术成果有效转化、推广、应用的方式之一的专利许可无疑会对专利成果转化率的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目前,国内许可的专利从发明人的性质看,分为两类: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未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并且在没有执行本单位的任务的情况下发明创造的,这些发明人在不同的岗位上,凭借坚持不懈的精神,获取了一个个非职务发明成果[5]。然而,目前针对非职务发明的相关研究却非常少,大多数还仅局限于对非职务发明和职务发明之间的区别、界限等进行认定。卢广杰认为我国对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划定标准存在一定问题,应当加快健全奖励制度,扩大职务发明的范围[6];徐小钦等对我国非职务专利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认为技术不成熟、市场风险的存在、供需双方合作的困难等是导致我国非职专利成果转化难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7];曾鹏程等则分析了非职务技术发明的特征及其对社会的贡献,在非职务技术发明面临转化难、发明主体老化等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8];郑其斌认为科学的界定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需要从专利法和劳动法两个角度出发[9]。 我国的专利许可方式主要有独占许可,普通许可,排他许可,此外还有交叉许可和分许可,其中,以普通许可最为常见。在专利许可的过程中,专利权人成为许可方(让与人),允许实施的人则为被许可方(受让人)。通过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人将专利权许可给受让人,受让人即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获得一定专利权,同时被许可人要向许可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登记相关信息来看,2008年以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较少(如2006年备案专利总项数1800条,仅有46条是非职务发明许可,仅涉及16个自然人)①。2008年之后,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许可备案数量开始明显增长,到2012年,已经达到7560项。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把握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许可结构和特征以及其许可动机,对非职务发明许可相关政策调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专利许可总体情况 本文所用专利许可数据取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登记的备案信息主要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许可人、受让人,笔者又通过 CNKI提供的专利全文数据库查到许可人的地址信息,进一步又根据工商管理局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和企业官网等查询受让人地址信息,做如下分析: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信息来看,2012年,全国专利许可总数为16052项②,主要许可方式为独占许可,达到85.7%。其中,实用新型专利为9072项(8526件),发明专利4516项(4166件),外观设计专利1940项(1782件),PCT524项(397件)。从第一专利许可人来看,自然人3007人,许可项数7560;企业1554家,许可项数6754,大学223所,许可项数1324(见表1)。可以看出,在许可的专利中,第一专利许可人以自然人为主,平均每人许可2.5项,其专利许可项数占据了总许可项数的47.1%。

2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许可结构与特征 2012年非职务发明许可共计7560项,在这些非职务许可中,有22项专利为PCT专利。其中13项PCT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外籍人士,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9项)和独占许可(4项);9项PCT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中国人,许可方式依然为普通许可(2项)和独占许可(7项)。本文只分析国内非职务发明许可状况,故下文分析不考虑PCT专利,对剩下的7538项有效数据进一步分析。 2.1 许可专利类型与许可方式 非职务发明许可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同时许可方式以独占许可为主。 如表2所示,实用新型专利为4565项4342件,分别占总数的60.5%;外观设计为1604项1483件,分别占总数的20%左右;发明专利为1369项1340件,分别占总数的18%左右。可以看出,实用新型专利在许可中比较受青睐,许可数量远高于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从许可形式来看,无论哪种类型的专利都以独占许可为主,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中,独占许可所占比例都超过90%,外观设计专利独占许可方式也接近90%。 图1为被许可专利申请时间分布情况,可以看出,被许可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时间主要集中在2010年和2011年(占总数的71.8%),被许可实用新型的申请时间主要集中在2009年到2011年(约占总数的84.7%),被许可发明专利的申请时间主要在2007年到2010年(约占总数的72.9%)。考虑到专利申请平均结案周期(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周期分别为22.6个月、4.4个月和2.9个月)和保护周期(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不难看出2012年许可的专利大多为新授权的专利,2005年(含)之前申请的专利仅为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