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诚信现状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诚信建设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晓禾,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国际企业、经济学和伦理学学会(ISB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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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5-0088-08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诚信问题与中国社会的商业诚信问题相关,但也有其行业的特殊性。本文首先讨论了商业诚信在中国的现状和问题,然后对文物拍卖品市场的特殊性及其诚信问题作了探讨和分析,最后对如何加强这一市场的诚信建设提出了建议。作者的基本观点是,目前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诚信问题或危机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危机,我们应基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存在的根本意义即用市场化方式鼓励、保存和促进真正精湛艺术品的创造,从加强和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结构、完善拍卖行业职业道德、弘扬专家精神和坚持拍卖市场的文化价值导向等方面来应对和克服目前的诚信危机,以期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新一轮繁荣。

       一、商业诚信在中国:现状和问题

       诚信在中国正经历着从传统诚信向规则诚信的转变。传统“诚”与“信”分属于不同的层次。“诚”指的是“尽心”或“尽己”,涉及的是天人关系,而达到了天人合一就是“诚”,所以“诚”是一个很高的道德境界。“信”涉及的是人与人的关系,现在亦指对他人许下的诺言应当履行,但这个“信”只是对特定的人即朋友而言,至于陌生人之间,因为不存在这种朋友关系,因此也不存在“信”的义务。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来看,传统天人合一的“诚”属于个人道德理想层次,不是社会和组织对所有个人的基本要求;以朋友为本位的传统“信”排斥陌生人关系,也有碍熟人之间的公平交易,因此需要有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现代规则诚信规范。就中国来说,这就要求将传统的朋友之信扩展为适合非熟人社会、偶然的市场交易的普遍之信,将传统的理想之诚普及为对规则的尊重和恪守。概言之,也就是按对法律、规则、契约的尊重和信守来理解诚信。[1]现实生活中和政府文件中,已经将这种现代规则诚信表述为通俗平易的“诚实守信”。它适用于所有公民和所有领域,而最广泛和最基础的是商业或流通领域的规则诚信要求。

       我国的这种向现代规则诚信的转变是伴随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而发生的。首先是经济基础的变化。用市场而非计划作为配置资源和协调生产的基础方式,具有造成愈益扩展的市场或交换中心的趋势。交换进行的前提条件是:自由(交换者有自由处置自己商品的权利)、平等(彼此仅仅作为商品占有者而出现)、所有权(交换者对自己的商品具有所有权)和自利(交换只有在双方都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肯定的,流通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2]。但这里还有一个关键条件或必要条件是马克思当时没有提到的,而这恰恰是影响我们目前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条件,这就是诚信。例如三鹿公司的破产并非因为消费者不需要牛奶,而是因为三鹿公司的诚信发生了问题,致使人们不敢和不愿再买它的产品。所以市场经济而且首先是流通领域用经济语言表达了自由、平等、诚信这些为“十八大”所肯定和倡导的核心价值。这是市场经济的积极影响方面。同时,我们还应承认它还存在另一方面,即由于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价值即获得更多货币为目的的生产,这种对货币的狂热追求被提升到了“社会机构”的地位,成为一种制度化的、生产方式的要求,并受到了强制性的竞争规律的支持,因此,如果这种狂热追求没有受到社会合理的制约和规范的话,就会像一匹野马一样,将一切阻碍其利润和货币最大化的法律和道德的障碍践踏于脚下,如三鹿公司那样,不惜损害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最后也损害了自己,实现不了自己的产品生产。因为企业产品的实现要依赖流通领域,也就是要依赖交易各方,特别是依赖消费者,依赖交易在其中进行的社会的支持。因此,尽管市场经济的正面价值归根到底会起作用,如同三鹿这样的劣币终究会被良币所驱逐,但如果我们听任这种狂热无视诚信而对消费者、对社会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话,那么这会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西方当年经历过,我们现在也正在经历着。

       应该承认,中国目前的伦理道德状况特别是诚信状况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正视这些事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正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和问题。毋庸赘言,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官员腐败、诚信失范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道德问题。特别是,由于所有造假制假要获得的货币最后都要通过流通领域中的交易来实现,因而流通领域就成了诚信危机的重灾区。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也不例外,例如,艺术品行业的造假鉴假拍假,甚至出现了由利益群体构成的庞大造假产业链,以至于如国家博物馆副馆长陈履生所直言的:由于艺术品行业深陷诚信危机,“一流拍卖行早已无法避免赝品,二流三流或将全军覆灭”[3]。

       这些问题反映了:尽管流通领域所要求的自由、平等、所有权、自利原则基本上没有遭到否定,而且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们今天能够不同程度地拥有属于自己的资产,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和产品作为商品来交换,还能够按自己的利益来进行这种交换,但突出的和严重的是规则诚信发生了问题或者说发生了危机。规则诚信包含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对行为人的,要求他们对法律法规契约等规则的诚实信守;二是对行为人所处的社会和市场的,要求社会和市场有规则诚信的制度系统有效作用,从而为行为人的规则诚信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与传统诚信是对个人本身的德性“诚”和“信”的信赖不同,现代规则诚信要求行为人对规则的信守,实际上信赖的首先是规则,是合同、法律,而不是人,因此实际上信赖的是支撑规则的诚信制度系统,然后才是在这种规则制度系统背后的其他也信守规则的人们。现在的诚信问题或危机在这两方面都发生了问题,其中,规则诚信制度系统是主要方面。造假制假售假拍假,就当事人来说,显然根本没有对规则的信守可言,而如果规则诚信制度系统本身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惩恶扬善,那么,对支撑规则诚信的制度系统的信任依赖也就会发生动摇。结果是,尽管从长期来看,市场经济最终奖励的是诚信行为者,是良币,如许多已经意识到诚信重要性的企业家所说的,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必须讲伦理讲诚信,但是在信息、管理、监督滞后缺位、规则诚信制度系统短时间内失灵或者本身有漏洞的话,那么由于市场或者消费者并不知道这些商品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手段生产的,因而在市场上取得成功的往往不会是诚信的市场主体,而是以最少投入甚至是不择手段获得最大产出的所谓成功者。换言之,不是举直枉错,而是举错枉直,结果是使行为人的诚信德性在实践中受挫,从而有可能转向它的反面,使得讲诚信者反而吃亏,不讲诚信反倒成了“成功者”的德性。而对这种诚信状况失望又不愿同流合污的市场主体,就会不得不选择退出这种活动,如一些拍下假品的买受人所说的,以后再也不会拍卖什么东西了。在一个人人不相信人人的社会中、市场上、商场中,是没有有效的市场作用、有效的交易因而规范的市场经济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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