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71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3)05-0005-05 与其他社群主义者不同,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的社群主义理论具有明显的前现代特征:在元伦理学方面,他主张价值与事实是联系在一起的,反对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在规范伦理学方面,他主张德性在道德规范中的首要地位,反对现代的规则伦理学;在道德哲学方面,他主张善的优先性,反对正当优先于善;在正义理论方面,他主张应得是分配正义的原则,反对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分配原则;在政治哲学方面,他主张个人归属于共同体,反对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 在规范伦理学领域,麦金太尔的基本意图是颠覆规则伦理学(康德式义务论和功利主义)的统治地位,恢复前现代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德性伦理学。德性伦理学的核心是德性概念。麦金太尔对德性概念的解释具有两个特征:首先,他采用了社会学和历史主义的方法;其次,这种解释的性质是目的论的。社会学和历史主义方法要求在解释中提供概念的背景,而目的论则要求对概念的解释最终应该服务于人的目的。通过这种社会学和历史主义解释和目的论的共同作用,麦金太尔把德性和实践紧密连在一起。 因此,我们的讨论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我们对麦金太尔的实践概念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其次,我们讨论他的德性概念,以揭示德性与实践的关系。 一、实践 在麦金太尔看来,德性(virtues)是人的一种品质,其拥有和践行能够使他获得内在于实践的善(goods)。在这种观点中,实践为“德性是什么”问题提供了一种社会学和历史主义的解释。正如米勒所言,要理解麦金太尔的德性,必须首先理解实践:一方面,除非我们知道实践的范围(德性在其中展示),否则我们就不会知道在具体的场合拥有一种德性意味着什么;另一方面,除非我们了解德性在维持某种实践中的作用,否则我们不会理解为什么某种品质(如正义)被视为德性。[1] 如果实践对于理解德性是必要的,那么什么是实践?麦金太尔对他使用的实践概念给出了这样的界定:“所谓实践,我意指任何一种复杂而一致的、旨在建立社会合作的人类活动形式,通过它,并在试图达到那些卓越标准的过程中(那些卓越标准对于该活动形式既是适当的又是部分确定的),内在于这种人类活动形式中的各种善被实现出来,其结果是,人类实现卓越的力量以及相关的人类目的和善观念都被系统地扩展了。”[2]按照这种解释,虽然并非人类的所有活动都是实践,而只有那些系统的、包含有内在目标和内在善的共同活动才能被看做是实践,但是人类的实践范围也是非常宽广的。麦金太尔举了一些实践的例子,如艺术、科学、体育比赛、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政治以及家庭生活的维持等等。[3] 虽然我们熟悉并且也经常使用实践概念,但是麦金太尔的实践概念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有很大不同。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他的实践概念有复杂的思想渊源,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亚里士多德主义和社群主义。另一方面,这种实践概念有复杂的内容,由五个因素构成,它们分别是“社会角色”、“卓越”、“内在的善”、“规则”和“制度”。下面让我们对这些因素依次加以分析。 (1)麦金太尔在为实践举例时说,画家画画是实践,农民种萝卜是实践。[4]反过来,这意味着农民画画不是实践,而画家种萝卜也不是实践。但是,按照麦金太尔的界定,如果种地能够给农民带来内在的善,它也同样能给画家带来内在的善。那么为什么画家种地、农民画画不是实践?因为麦金太尔的实践是一种履行社会角色的活动。画家画画是履行其社会角色,但是他种地不是。农民种地是履行其社会角色,但是他画画不是。麦金太尔接受了古希腊荷马时代的德性观念,用社会角色来给实践定位。这里涉及一个重要问题:如何理解实践者?麦金太尔认为,人是作为共同体的一个成员来参与实践的,他在社会上具有某种确定的位置,履行某种特定的社会功能,他所做的事情是由其社会角色决定的。但是,这种对实践者的理解把人的社会角色固定化了,一个人做什么完全是由社会决定的,他自己完全没有选择,特别是当这种社会像古希腊一样属于等级制社会的时候,人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也是等级制的。 (2)当人们在履行其社会角色的时候,有的人好一些,有的人差一些。如果某个人在履行其社会角色时极其优异,非常出色地发挥了他的作用,那么他就会被称为“卓越”。麦金太尔认为,在古希腊,“德性”一词的基本意思就是“卓越”。例如,在荷马时代的英雄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就是“武士”,而“武士”的社会功能就是去战斗,因此,如果一个武士在履行其社会角色中表现卓越,那么人们就会说他拥有“勇敢”的德性,而“勇敢”也成为英雄社会的基本德性。就武士的行为而言,我们说他“卓越”,就武士的品质而言,我们说他拥有德性,因为德性意味着“卓越”,所以在古典的意义上,一些“卓越”(如正义和节制)是道德的,而另外一些(如明智和勇敢)则是非道德的,从而德性在本质上可以分成道德的德性和非道德的德性。这种对德性的理解与现代社会有很大的不同。 (3)虽然实践由各种因素构成,但其最重要的因素是目的。目的把实践的各种因素统一起来,它们都是为目的服务的。实践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内在的善——内在于某种实践中的善。实践的目的是获得善,这表达了社群主义的基本观点,即善具有一种优先的地位,而自由主义通常把正当或权利置于优先的地位。把善限定为“内在的”,其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这表明善与实践相关,我们只能在具体的、特定的实践中才能获得某种善;另一方面,这表明善也与德性相关,德性有助于我们获得内在于实践中的善。在麦金太尔的理解中,实践、善和德性是三位一体的,即善内在于实践之中,而德性使我们获得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