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研究与唯物史观的重建

作 者:
董彪 

作者简介:
董彪,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传统唯物史观存在着生产力—技术决定论、基础—上层建筑机械决定论以及历史观单线认识论的缺憾,造成了其理论阐释力的枯竭和现实解释功能的萎缩。走出传统唯物史观研究范式的努力主要体现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论的发展上,价值论研究正是以此为契机逐渐兴起的。目前的价值论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传统唯物史观存在的问题,但并没有真正超越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水平。重建唯物史观就是要从价值论角度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对实践概念的理解,建立实践—价值理性,从文化价值哲学的角度重新理解传统唯物史观的原理框架,形成新的辩证时空结构,推动唯物史观理论范式的深层转换。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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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然而,马克思恩格斯本人并没有专门阐述过唯物史观的完整理论体系,唯物史观思想只是以一种开放的、未完成的状态存在于他们的文本之中。唯物史观的各种理论范式是后人根据不同的现实状况,通过对文本进行创造性解读而形成的。在传统唯物史观视域里,社会运动被描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作用的过程,历史发展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必然性,这种解读方式对于解答“历史之谜”具有重要意义。但不容忽视的是,传统的唯物史观理论存在“人的空场”、“价值的缺失”、“实践的错位”等问题:人的主体性和实践活动的地位要么被理解为认识论意义上的“反映”和“检验”功能,要么消融在生产力的技术构成当中,历史被描述为外在于人的动态结构和线性发展过程。实践论的研究不仅为突破传统唯物史观提供了思想进路,同时也为价值论的出场并成为显学创造了条件。价值论研究从人的生存需要出发,突出观念、意识、情感、立场、利益、目的在生产活动和交往实践中的地位,重视人的自由、尊严与存在的命运,同时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视为价值性的关系。这样就为超越传统唯物史观、构建唯物史观的理论新范式创造了可能。

      一、传统唯物史观研究范式面临的挑战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①

      一直以来,这段著名的论断都被视为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概括而言,它主要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生产力是社会变革的根本物质力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作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由此形成了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历史发展规律;其二,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社会存在和社会经济生活决定社会意识形式;其三,社会经济力量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变化以及由此推动的上层建筑的变革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发展形态。对此,列宁有更加简练的表达,他认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②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为之后的传统唯物史观研究范式提供了理论内核和基本框架。

      从总体上看,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从经济学—哲学的视角阐述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规律,揭示了人类社会演变的空间结构和历史形态,从而展示出一种不同于孔德的实证主义社会动力学的具有独特政治经济学辩证结构的历史科学。“两个归结”的抽象研究方法剥离了不同地区、民族具体的历史地理和文化传统差异,以生产的逻辑从纵向上阐释了西欧社会形态的历史演替,也从横向上指出了整个东西方世界的一般发展规律。但是,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是否正确和完整地表达了马克思的相关思想姑且不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播和发展过程中(第二国际、列宁、布哈林、斯大林),这种表述及其相关思想经过不断地改造被进一步简化为教条和格言,其解释力也不断泛化并且影响深远。1938年,斯大林出版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该书首先明确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③把历史发展看作具有自然必然性的客观过程;其次,将物质视为世界的本原,把存在与意识的关系理解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最后,把生产力的工具构成和变化视为生产力发展的起点,把生产方式的变革理解为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确立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后框架,同时也形成了传统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解范式,并对其后半个多世纪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研究和教材体系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包括中国在内④)。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范式面临越来越多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必须寻求突破和超越。正如哈贝马斯所言:“斯大林把历史唯物主义法典化,后果严重。自那时以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始终受着这种理论框架的禁锢。现在,斯大林确认的历史唯物主义解释,需要重建。”⑤

      具体而言,传统唯物史观存在着理论解释力僵化和现实阐释能力虚弱的缺憾。从理论方面来看,传统唯物史观的问题在于:其一,片面的生产力—技术决定论。把生产力视为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工具和技术构成又是影响生产力的关键,而人及其实践活动仅仅被视为生产力的技术构成中的一个要素,历史发展完全被描述为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这样就造成了对客体性的强调大于对主体性的强调、对物的价值的强调大于对人的价值的强调、以工具理性取代价值理性的状况。萨特把这种忽视人特别是个体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的现象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学空场”,这是颇有道理的。其二,对意识—存在和基础—上层建筑的理解机械化。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处于一种同质化的僵硬的因果关系结构之中。同时,意识的反作用往往被局限地理解为“能动地反映”,其独立地位和作用则未能充分体现。至于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理解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不仅是对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的极大误解,同时也将唯物史观降低到近代庸俗唯物论和机械唯物论的水平。⑥其三,历史观的单线性。尽管传统唯物史观分析了社会变革的动力结构,但它却把社会历史看作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作用以及阶级斗争推动的社会形态单线更替的过程。这不仅仅是对马克思历史观的误解,同时也无法对世界历史发展的丰富性、特殊性、多元性给予合理解释。总的来说,传统唯物史观最核心的理论问题是以客体淹没了主体、以物质淹没了意识、以技术淹没了实践、以事实淹没了价值,从而导致历史辩证法内在张力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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