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思维的主体性原则及其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德顺(1945- ),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价值论、当代文化研究(北京 100088)。

原文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当代中国的价值哲学研究已经进入了一个实质性的反思阶段,其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价值研究中的主体性原则及其意义,从新的高度构建当代价值和价值观念体系。需要从思维方式的变革中寻找自己的理论方位和价值导向。从内容上看,它代表着一种根本思维方式的变革,即从实体思维走向关系(实践)思维;从价值思考上看,要真正围绕人是人的根本而展开。在价值领域要平等地对待各种不同的主体,把人的权利和责任还给人。这应该成为解决现实中各种价值问题的一个原则和出发点,即价值研究中的主体性原则。运用这一原则,将有助于构建清醒而自觉的价值观念。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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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1-4799(2013)04-0001-07

       我国当代的价值哲学研究已经进入了一个实质性的反思阶段。我认为,我们需要从思维方式的变革中寻找自己的理论方位和价值导向。而问题的焦点和实质,往往在于如何理解价值研究中的主体性原则及其意义,从新的高度构建当代价值和价值观念体系。

       一、价值“关系说”是对传统思维的超越

       在中外价值哲学的研究和应用中,曾经有两种理论及其思维方式占据了主导地位:一种是以“观念(旨趣、目的)说”为核心的价值主观论。主观论认为,价值归根到底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和产物,价值只发生和存在之于人的主观旨趣和意念等等之中。如洛采和文德尔班主张“价值即目的”[1]891。通俗地表达这种主观主义的价值论,其经典句式就是:“因为被喜爱,所以是好的”;另一种是以“实体—属性说”为代表的价值客体论。客体论强调“许多不同事物本身就是善的或者恶的”[2]3,特别否认价值与人的身心之间有任何联系。其经典句式是:“本身是好(不好)的,所以被喜爱(厌恶)”。客体论又分“实体说”(认为价值是某种独立的实体或要素)和“属性说”(强调价值是事物本身的某种固有属性)两种。其中“属性说”似乎更有说服力,所以至今仍广有影响。例如:关于某些事物具有“内在价值”说法的流行,就多半来自这种传统的思维习惯。

       价值主观论与客体论之间的相互批判,既揭露了彼此理论上的失误和弱点,指出彼此与人类实践和历史的相悖之处;也同时暴露出两种理论各自也都有不可克服的弱点,不足以深刻地说明人类实践和历史。争论的结果是引导出了一种新的思维取向:“关系说”。在西方价值研究界,这就是20世纪后期达到的“情境说”。“情境说”认为“价值是一个关系的概念,就像婚姻”[3]118。“关系说”代表了一种人本主义的思路,其通俗句式可说是:“好坏因人(主体)而易”。

       我国传统哲学一向以关于价值问题(伦理政治等)的思考为主题和主线。早在先秦时期就形成了关于价值本质的两种思路:类似“属性说”的儒家学说与类似“关系说”的道家学说。孔子的“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章第九》),把“贵贱”归结为“天地之性”;其后的儒家则争论人的本性之善恶,无论认为人性“本善”、“本恶”还是“兼有善恶”,都是把“善恶”说成人(存在者)的固有属性,将事物的价值与事物的存在直接联系在一起。而道家却认为,“天道无亲”(《道德经·七十九》),“万物一齐,孰短孰长?”“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庄子外篇·秋水》)。在老庄那里,长短贵贱并非指万物的天然本性之质,而是人以自己的特定尺度,对于某种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辨识、判断与选择。总之,看上去儒道两家的观点与西方有相似之处:儒家偏向于价值客体论和绝对主义,道家偏向于价值主观论和相对主义。当然,这还仅仅是一种自发的、朴素的直觉,并未被自觉地理解和把握。但无可置疑的是,它们为当代中国的价值学说提供了必要的文化资源。

       在传统的思维中,各种价值学说存在着共同的局限性,主要表现是未能将“价值”与“价值物”、“主观客观”与“主体客体”、“价值”与“价值观念”区分开来。当它们看到价值与人的身心之间有联系时,就把价值当成了主观意识的表现;当它们力图排除主观主义的时候,就全盘否定价值与人的联系,把它说成是客体自身的现象。这些都是源于“实体思维”的影响,未能从“关系”的角度把握价值现象;而其更深层的背景,则在于对主体—人的理解,始终是主观化的,即把人仅仅当成意识或观念的载体。正因为如此,即使在达到了“关系说”的情况下,这种关系说也并不完整和彻底,因为它只是把关系理解为一种带有精神或理性色彩的“情境”,而不是把它进一步理解为主客体相互关系的现实形态和历史进程——人的社会实践。

       我国当代的价值哲学正是将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与中国传统的文化资源相结合,既采用了“关系说”的视角,又把它进一步提升到“实践说”的高度。实践唯物主义认为,实践即人的对象性感性活动,是人类特有的、本质的存在方式;作为现实的主客体关系运动,实践是一切价值关系的基础,是价值现象的根据。显然,实践唯物主义本身是一种更现实、更彻底的关系说。价值“实践说”认为,价值作为主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质态(也可以说是客观的“情境”),实质上就是通过实践而形成的世界(包括人自身)对于人的意义。所以“实践说”是“关系说”中的一个高端形态,可统称为“关系—实践说”,或仍简称为“关系说”。

       在时间顺序上,“关系—实践说”是价值研究的一种最新近的理论形态;从内容上看,它代表着一种根本思维方式的变革,即从实体思维走向关系(实践)思维;同时又意味着,价值思考要真正围绕着“人是人的根本”而展开。这两方面的内容,构成了理论上的一次历史性超越。

       二、走出实体思维才能理解价值

       所谓“实体思维”,即一种完全实体化的或“实体中心论”的思维。它是20世纪以前的科学思维方式。从哲学高度看,单纯实体型思维的特点和缺陷是:对于“存在”范畴,只把它与“存在者”(“什么存在着”)相联系,即把“存在”只当作一个“名词”,亦即当作对实体及其属性的静态指称来理解和使用,而没有把“存在”同时也理解为一个“动词”,即关于“存在方式”(“怎样存在着”和“怎样才是存在”)的范畴。说到“存在”时,它不能自觉地把诸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运动、变化、过程等同时考虑在内,并且实际上是把它们分离开来思考,因此难以注意“关系”的存在论意义。科学史上曾有过把发光产生的热燃烧现象归结为“燃素”的存在与属性这种思路,可说是单纯实体型思维的一个典型。而现当代将“价值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这种问题的思考局限于价值是实体、属性,还是人的情感与观念之类的领域,这种争论和困惑多半是这种思考方式主导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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