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年前,马克思就离开了我们,但他的很多理论至今仍是我们的研习对象。马克思毕生致力于思考西方所谓的理论和实践(Praxis)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哲学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相分离的状态走向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马克思的理论不会自动实现,它的实现将取决于人们对其感兴趣的程度。各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都是对马克思理论的某种阐释,这构成了试图通过恰当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实现马克思的立场的种种努力。 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及德国的唯心主义 马克思关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的理解是十分复杂的。人们引述它的次数远比分析它的次数多。这种常被人们挂在嘴边却不知甚解的状况使得许多深受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鼓舞的人也搞不清楚个中要义。比如,在一篇著名的文章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题目中,其所指的其实是“关于实践”的理论,这种理论本身并不是实践的一种形式。如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这个理论本身就是不正确的。因此,这种说法通常只是指出问题的所在,而不是去解决它。还有其他一些遗留问题比如怎样去理解实践、怎样将它作为一种标准去衡量真理、标准意味着什么,以及怎样去理解真理等等难题都有待进一步澄清。 马克思所关注的正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如何将理论付诸实践的问题。他的这一思考,以各种形式并不同程度地展现在他的相关著述中,其中涉及他与黑格尔哲学的复杂关系、他对费尔巴哈的评论,以及他对19世纪资本主义各个方面的批判(如他的异化理论)等等。 在其早期批判黑格尔哲学的著述中,马克思最初论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问题极其复杂,至今仍然很少有人能完全予以真正厘清。个中原因部分源自于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评论者(Marxist commentators)之间的悬殊——马克思是一个哲学天分很高并受过系统训练的哲学家;而马克思主义评论者通常并没有哲学天赋,甚至都没有接受过哲学训练。 就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问题,我们可以区分出它的不同阶段,包括:马克思全面贯彻黑格尔观点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阶段,一系列批判黑格尔的早期著述时期,以及后来在构建马克思自己的现代资本主义理论时对黑格尔的某些观念(首当其冲就是理解社会现象的辩证法)的积极评价和运用阶段。 当马克思还是哲学专业的研究生的时候,黑格尔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而谢林对自然哲学的关注也是这一时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依然停留在以一种特别的黑格尔式的方法去接近古希腊自然哲学的阶段,而并没有关注理论与实践问题。 马克思主义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典型观点,是在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并构想他自己最初立场的过程中出现的。无论是在其早期著述中对黑格尔的批判,还是在其后期著作中对黑格尔的概念挪用,对马克思来说,这都是为了聚焦于关注具体的人,而这是黑格尔所忽视的。 马克思早期对黑格尔的批判后来集中体现在他的现代国家理论中。黑格尔在其《法哲学原理》(1821)中概述了相关论点。受费尔巴哈的启发,同时也在更深刻的层面上受黑格尔的启发,马克思对黑格尔展开了最初的批判。 费尔巴哈认为,哲学的批判并不是为了打破而是为了实现之前哲学的内在目标。这是一种典型的黑格尔主义。在其早期著述中,黑格尔就已指出,康德的批判哲学的目的是为了真正的思索,但他却并没有实现这一目标。因为应该根据精神而不是文字去理解批判哲学。黑格尔将康德的这一建议应用到批判哲学之中,区分了康德意义上的精神和文字之间的差异。在黑格尔看来,康德的理论原则上是一种真正的理想主义(idealism),在实践中无法予以落实。为了实现它的意图,批判哲学需要将康德的精神与文字相区别。对于黑格尔来说,完成了这一任务的正是费希特。因为是费希特接过康德的遗产,将批判哲学的精神继承了下来,这意味着一个持续的哲学传统的薪火相传,即后来的思想家总是在早期思想家的基础之上构建自己的思想体系并藉此实现先前的理论精神。 马克思在1843年所写的三篇批判黑格尔的早期著述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沿用了黑格尔的这一方法。要想厘清马克思思想立场的演变,就有必要详细考察包括这三篇著述在内的所有早期著作。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通过阅读黑格尔来反对黑格尔,并形成了一种运用费尔巴哈式的语言来批判黑格尔的黑格尔主义方式。马克思描绘了黑格尔未实现或尚未完全实现的东西,即先前的立场可以通过另一种哲学理论得到改善甚至实现。 以一种快速的方式,借助于宗教和哲学评论,马克思强调了人的自我实现这一《法哲学》(黑格尔)的核心。在马克思的解释中最有趣的或许是他认为,在哲学实现自己的过程中,哲学将会被消灭。马克思在这里将哲学的功能描述为旨在实现人类之善,这会受到宗教的阻碍,但却可以通过揭露世俗的人的自我异化的形式来得以推进。①在这一点上,马克思认为简单反映当时情况的哲学形式,与将被德意志国家所例证的黑格尔派理论之间是有区别的。因为黑格尔的国家理论代表了那个时代人类自我认识的制高点,只有它才能提出人类自我实现的理想任务。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的《法哲学》没能考量“现实的人”(real man)这一概念,而这一任务则只能通过实践活动来加以解决。